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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2022-05-16 | 阅:  转:  |  分享 
  
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孝南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孝南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区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孝南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学区主任、区直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工作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等。办公室下设督查暗访专班,由局安全股和学区安全专干,区直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组成,负责专项行动的暗访督查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好用好校园安防“三个100%”,督查学校规范达标建设和使用维护情况;及时维修改造校园围墙和大门,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强封闭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学校要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校园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以逃生演练、消防安全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指导师生掌握灭火工具使用及火灾逃生基本方法。督促学校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路、用电器的安全状况,开展全覆盖的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加大督查力度,消除校园火灾隐患。

3.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和《孝南区教育局防溺水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和其监护人发布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支持,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补充、完善水域警示标牌标识等安全设施。

4.规范校车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避免把幼儿遗忘在车内的现象。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制定《孝南区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安全隐患自查自检摸底,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通过领导带队检查、部门联动排查、专班细查、抽查、暗查等方式,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和差异化管理。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及时上报,挂牌督办整改。区教育局安全股每月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并长期坚持)。区校安委会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到位。各学区、区直各学校要总结归纳“百日攻坚”行动经验作法,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校园安全“红线”意识,要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检,确保校园校车安全。

2、强化整改实效。要对照安全隐患检查表(附件1)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收集整理形成隐患明细登记表(见附件2)、工作汇总表(见附件3)并上报备案。区教育局将加强明察暗访,坚持常态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从严问责追责。对因工作失职,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整改的隐患未整改、该落实的措施未落实,导致问题严重、工作被动,引发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倒查,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1、孝南区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安全隐患检查表

2、孝南区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明细登记表

3、孝南区校园校车安全及学生防溺水“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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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孤独之鹰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