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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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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自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 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卫科。4.传染病管理科疫情管理人 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 ,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上级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 中心。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 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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