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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17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
2022-05-19 | 阅:  转:  |  分享 
  
文件编号:XCTJ/QR-DT57-2017





记录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检验机构名称: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检验日期:

















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制





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



1.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

2.本检验记录应当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无错别字。填写应用词准确,用语规范,表达清晰,结论正确。出现错误时,应在出错处用双划线划改,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内容,后接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日期格式为“yy-mm-dd”。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用修正液修改。

3.“√”、“×”、“\”“○”分别表示“符合(有效、合格、正常等)”、“不符合(无效、不合格、异常等)”、“无此项”、“资料确认符合”。检验结果为“符合(有效、合格、正常等)”的,在“检验结果”栏里打“√”。检验结果为“不符合(无效、不合格、异常等)”的,在“检验结果”栏里打“×”,同时在“检验内容与要求”栏对应的文字下划单横线,必要时可在备注栏内用简短的文字说明。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直接打“\”。对于C类项目,如果资料审查无质疑,在“检验结果”栏中打“○”,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应进行现场检验,对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在“检验结果”栏中直接打“√”,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涉及数据测试时,在“检验结果”栏中直接打“×”,涉及数据测试时,在“检验结果”栏中打“×”,并在相应备注栏填写实测数据。需填写数值的项目应在单位符号(m/s、mm、%等)前横线上填写实测或经处理后的数值。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测量数据的有效位数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法规标准的要求。如进行复检,将复检结论填写在“复检”栏,以打“√”、“×”表示“符合”、“不符合”;需测试数值的还需在“复检”栏填写实测数值。检验现场发现检规规定项目以外的安全隐患时,应填写在“其它”项目栏中;如无内容填写,“其它”项目栏中应填写“以下空白”。



4.本检验原始记录应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字,否则无效。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品种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单位名称 改造日期 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

技术

参数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倾斜角 ° 输送能力 P/h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长度 m 检验

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和第2号修改单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见()号检验工具箱 备注 现场检验条件符合□/不符合□现场安全条件符合□/不符合□ B类项目有项不合格;序号为



C类项目有项不合格;序号为



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



检验:

年月日

校核:



年月日 序号 项类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验结果 备注 复检 1 1

技术资料 1.4使用资料

B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要求/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1.00

≥1.00 8 2.10接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易于接近的位置。.1扶手带C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___mm 16 4.2扶手★(1)为防止人员跌落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防爬装置: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2)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300mm时,应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800mm,高度不小于20mm。该装置应无锐角或.3扶手装置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3mm,应坚固且具有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钩绊的危险.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C 护壁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或倒角状。 ___mm 19 4.5围裙板接缝围裙板应、平滑是对接缝。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6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间隙B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过4mm;踏板或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水平间隙:

__mm间隙总和:

__mm垂直间隙:__mm

□ 21 4.7防夹装置C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

(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

(3)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mm,最大30mm;

(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mm和30mm之间;

(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之间;

(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的倾斜角;

(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组建缩减并于围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 (2)

_mm

(3)

__mm

(4)

__mm

(5)

__mm

(6)

__mm

(7)

__mm

22 5梳齿与梳齿板 5.1梳齿与梳齿板C 梳齿板梳齿或踏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1扶手带入口保护B 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24 6.2梳齿板保护B 当有异物卡入梳齿板,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 序号 项类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验

结果 备注 复检 25 6监控和安全装置 6.3超速保护B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26 6.4非操纵逆转保护B (1)自动扶梯或°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5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B (1)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当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该装置应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30 6.8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B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应在缺口(由梯级或踏板缺失而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序号 项类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验

结果 备注 复检 31 6

监控和安全装置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B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当扶手带速度与梯级(踏板、胶带)实际速度偏差做大超过15%,并且持续时间达到5~15s时,该装置应当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32 6.10多台连续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保护B 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 33 6.11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开启监控B ★(1)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翻转;

(2)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移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②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34 6.12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B ★(1)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立即停止运行;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从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35 6.13附加制动器B (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和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或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提升高度超过6m.1检修控制装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检修控制装置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

(3)检修控制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 序号 项类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和要求 检验

结果 备注 复检 37 7







置 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依靠持续操作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不起作用;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不起作用;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6.7,6.8,6.9,6.10,6.11和6.12外)应有效.1待机运行C 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交线之前,应当已经启动和加速。





39 8.2运行时间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通过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1使用须知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住小孩;抱住宠物;;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速度为0+2% _______%

42 10.3制停距离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0.20m~1.00m

0.65m/s0.0m~1.30m

0.75m/s0.0m~1.50m

(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0.201.00m

0.65m/s0.0m~1.30m

0.75m/s0.0m~1.50m

0.90m/s0.1.70m m

43 11其它 注C-1: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一栏中所表述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序号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中附件A的条文序号一致。

注C-2:标有★的项目,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应项目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进行检验。

注C-3: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防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C项处理。

注C-4:检验报告中的下次检验日期精确到月,只填写至检验日期下一年度的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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