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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2-05-21 | 阅:  转:  |  分享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
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2、相关规定(1)由工程主管单位负责具备动土条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票。(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
仪、工艺、所在区域的安全员等部门会签,由动土作业单位安全科审批。(3)动土作业许可证只准在批准时间内使用有效;动土作业许有效时间最
长不超七天;超过有效时间重新办理。(4)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3、《动土作业证》的办理(1)《作业证》由动土作业主管部
门安全科负责审批、管理。(2)由动土申请单位联系水、电、仪、工艺、施工单位会同填写《作业证》中有关内容。(3)动土作业审批人安全科
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4)《作业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交审批单位(安全科)留存,第二
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作业证》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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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奋斗的胡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