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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单
2022-05-22 | 阅:  转:  |  分享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单

项目名称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设施移交单位(甲方) 设施接受单位(乙方) 移交部位



移交设施或项目





移交单位意见 接受单位验收意见 移交单位

安全负责人 接受单位

安全负责人 移交单位负责人 接受单位负责人 移交日期 年月日 接受日期 年月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备注 凡施工中甲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乙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时,或由乙单位委托甲单位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记录。

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接受单位在验收合格接受后,施工中必须保持安全设施或设备的完好,负责安全防护维护维修,对所施工区域或交接部位的安全负责。

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本单位财产和人员伤亡损失的有乙方负责。

总包方负责现场协调工作,总包方有权对其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上报监理和总包方,否则有权进行处罚。(此条特指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签定三方协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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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