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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2022-05-22 | 阅:  转:  |  分享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为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明确工程合同谈判、评审、签约,合同及资料发放等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经营管理部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3管理职责3.1公司经营部、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及各管理
型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合同洽谈、合同评审、合同签订等工作,公司经营部对各单位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进行指导、检查、服务等。4管理
内容与要求4.1合同洽谈与评审4.1.1工程中标后,由公司经营部(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在投标的基础上与发包方进行合同内容的
洽谈,并确定合同草稿的初拟单位,若由公司(分公司)拟写合同的,经营管理部门根据洽谈精神拟定标准文本格式合同。4.1.2经营管理
部门将合同草稿提交工程、技术、质监、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按管理体系合同评审进行合同评审,提出修正意见,由经营管理部门将合同初稿提交公司
(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返回发包方征求意见,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超越委托权限的,在合同初稿提交业主前,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
员审定。4.1.3合同经评审、修正提交业主,与发包方意见一致的,进行合同正式签订,意见未能一致,由经营管理部门组织与发包方进行
再次洽谈,按4.1.2条款作再次评审与流转,直至双方意见表达一致。4.1.4以联合方式承接项目的,在投标之前经营管理部门应与联
合单位就项目的责权利等在联合投标书中进行明确。4.1.5合同评审记录由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按管理体系要求妥善保管。4.2合
同签订4.2.1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4.2.
2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由公司(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承办。工程分包合同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在公司合格分承方名单中选定分承包方,经营管理
部门负责洽谈、签订、管理。4.2.3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委托权限,按《公司授权管理办法》执行,4.2.4涉外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
签订。4.2.5超过3000万以上的工程合同,在签约前,应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其他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
协议、合同,在签订前,应提交企业法律顾问咨询、论证。4.2.6项目部等其它单位不能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施工合同。4.2.7
工程施工合同文字应严谨,条款明确,责、权、利清楚,双方的约定切实可行。具体参见《法律事务管理办法》。4.2.8合同一般应使用由国
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等示范文本,以及公司标准分包合
同。4.2.9合同需公证或鉴证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公(鉴)证手续。4.3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发放与
保管4.3.1合同签订后,合同正本由经营管理部门留存,经营管理部门应将合同副本送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将合同副本连同中标通知
书(复印件)、工程招标书、答疑文件、施工图纸、经济及技术投标书等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将其相关资料交项目部执行,并负
责将合同条款有关内容明细列表交技术、质量、设备、材料等管理部门执行管理。4.3.2分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本月所签订的工
程施工合同副本,报送公司经营部一份;公司经营部于月初将上月公司签订程合同情况汇总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分送有关部门。4.3.3每年一
月份公司经营部将上年度公司签订的合同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4.4工程合同的变更与争议解决4.4.1工程合同发生变更时由合同的履
约单位及其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同时经营管理部门将变更内容及时送原合同评审部门进行合同评审。4.4.2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合同履约
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程序和方式,积极采取化解争议和纠纷的举措,发生重大争议和纠纷时,合同履约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司经营部。4.5
合同执行反馈。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完毕办理交工验收与决算之后,应将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由分公司工程
管理部门每半年统一汇总后,一份留存,一份送分公司经营部门。附:《工程合同管理流转程序》工程合同管理流转程序合同公(鉴)证合同变
更合同执行情况反馈业主草拟合同,送公司(分公司)合同履行双方意见一致合同实施签订合同返回业主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审定合同洽谈工程中标合
同评审合同争议公司(分公司)草拟合同合同发送项目部、财务、材料部门等超越委托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定协商或法律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超3000万以上大中型工程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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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