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各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生产、检维修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安全风险与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实行各级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第四条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及逐级上报,同时对各自的行政一把手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落实各自的安全风险研判及承诺责任,做到。
第三章公司各级人员安全风险研判及承诺职责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襄城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负责全公司风险研判工作的组织实施。
2、建立完善公司风险研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管理配套实施办法及制度。
3、持续健全公司风险研判管理文件体系。
4、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风险研判工作会,梳理公司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控制措施,总结分析风险研判管理工作。
4、在各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每天签署公司级安全承诺公告。
第七条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
1、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负责分管系统内风险研判工作。
2、根据工作风险研判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措施办法及作业指导书,对风险进行控制。
3、每月组织本系统风险研判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本系统内风险研判工作。
4、定期组织本系统参加风险研判知识学习。
5、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出时,代替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承诺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风险研判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牵头部门。
2、负责汇总公司需要控制的安全风险,负责组织和指导车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工作。同时按要求及时公布风险研判结果。
3、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公司级风险研判知识培训。
第九条生产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工艺风险研判,定期向分管安全负责人汇报,并接受监督检查。
2、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3、指导本部门下属车间和班组风险研判工作。
第十条技术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运行工艺风险研判,定期向分管安全负责人汇报,并接受监督检查。
2、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3、指导本部门下属单位风险研判工作。
第十一条设备、机修、电气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生产过程中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电气设施运行委会风险研判,定期向分管安全负责人汇报,并接受监督检查。
2、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第十二条车间工作职责
1、负责本车间内风险研判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定期组织车间人员学习风险研判。
3、车间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4、在各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每天签署车间级风险研判报告和安全承诺公告。
第十三条班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本班组风险研判工作。
2、定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风险研判。
3、班组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或车间及部门组织的风险研判工作会议。
4、在各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每天签署班组级风险研判报告和安全承诺公告。
第十四条风险研判的基本要求
1.风险研判是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核心工作,应摆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2.建立风险研判工作责任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3.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岗位的风险研判工作职责。
4.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5.企业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研判的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压力容器、压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
高危生产活动及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按照安全风险辨识结果,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是否落实管控及降低风险措施;重大隐患是否落实治理措施。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
1.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要每天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压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
2.在布置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工作任务时,既要向下级交任务、交工作、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安全要求。
3.对下级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上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5.在生产装置、罐区、仓库安全运行,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风险可控、重大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前提下,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等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并上传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企业负责人代履行安全承诺工作。
安全承诺公告主要内容。
1.企业状态:主要公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如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特殊作业及种类、次数;是否存在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
2.企业安全承诺: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
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上午10时更新,至次日上午10时。
2.公告地点: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显示屏(安全承诺公告牌示例见附件)。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安装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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