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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三方协议书
2022-05-22 | 阅:  转:  |  分享 
  
安全生产管理三方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总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专业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工程由
开发公司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施工。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
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进场施工队伍各项工作正
常顺利进行,经协商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三方协议书》,三方遵循公平、守法、安全、环保、诚信的原则,就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书。本协议书的宗旨是:在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为建设单位服务,齐心协力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各项施
工任务,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形式:4.承包范围:二、工程安全目标
杜绝等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三、发包公司(甲方)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负责对专业分包施工安全生产活动
的检查、指导与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到实处。2、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不能将
施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或个人。检查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证件与证书。3、审
批分包单位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手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将分包单位的上述资料送总承包
单位备案,并负责对专业承包施工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专业承包与总承包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施工配合事项,明确专业承包单
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总承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承付配合费。5、检查分包单位和接受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
提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问题,有权对分包单位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四、总包单位(乙方)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
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2、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等;核查机具设备产品合格证书、检验
检测报告、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证件与证书。3、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4
、分包单位使用总承包单位的机械、临电、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5、对专业承包设备、设
施具有监督检查权,依据安全生产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6、发现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
或重大安全隐患时,一是有权立即采取相关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建设单位及监理,促使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工整改;
三是配合建设单位检查整改是否符合安全标准。7、监督专业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其建立相应的救援
体系,落实救援措施。8、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9、对分包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10、对分
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应急救援抢险。五、专业承包单位(丙方)职责1.专业承包单位应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单位),须贯彻落实有关施
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相应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积极参加总承包安全生产例会,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
和管理,并承担自身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和一切责任,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2、负责向总包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企业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核)及现场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专职安全员委托书及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证,专业公司人员劳动关系证明等相
关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等。不得将专项分包项目再次转包(或分包)。3、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包施工区域和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4、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的
安全生产管理,对专项分包施工区域和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动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专业承包方应委派与合同造价
相对应的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负责本专业班组作业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本专业班组安全负全责。同时要求专业公司相关人员应在现场,随时
配合总包相关安全工作、消除隐患,以利共赢。6、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总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7
、对由总承包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
施工作业前,须以书面形式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要有相关单位人员接收签字手续。8、使用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总承包方
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有义务防护与自身工作有
关的危险区域和危险源;在自身无能力解决时,应及时报总包方共同协商处理。9、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
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负全面责任。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总包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
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总包统一协调。10、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总包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
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11、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自备配机电设备设施必须
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要求,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
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须按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报批、法检(检测),在安装、使用前向总包及相关部门备案
。12、对甲方和总包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机电设备,有权拒绝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和“机、电、架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单
”。13、负责编、审核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等相关资料,报总包单位监督实施。14、负责对本单
位施工人员进行全部体检,进行进场后的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工人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达100%。负责分包
范围内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建立职工安全档案。书面告知每个操作人员关于作业范围的危险和操作规程,做到班前安全交底、班中
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到位。15、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提
供相关人员与分包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16、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17、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和
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总包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及时向总包方报告。18、服从
总包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辖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19、在施工现场内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总包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有义务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
向总承包单位报告,由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21、需要施工
明火的地方,须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并事先通知总包单位,且做好周边的消防防护措施。22、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每日做好“落手清”工作,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六、违约和索赔1、由于专业承包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总包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专业承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
任和经济责任。2、由于其他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或事故
严重程度加剧,由专业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七、其他1、总包向专业承包方征收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保证金,金
额为元()。专业承包方违反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管理的,罚金从此保证金中扣除,如专业承包方在施工中无任何违章行为,待专业承包工程
结束后全部退还。2、其他未尽事宜另见《分包治安管理条例》。3、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与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4、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丙方分别保存一份,抄报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开发公司(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总包单位:(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专业承包单位:(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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