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022-05-22 | 阅:  转:  |  分享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适用范围:2.1铝业公司所属各单
位。3作业规范、违章考核3.1出现下列违章之一的考核当事人100元,班长连带50%,班组专职安全员连带考核25%。3.1.
1安全帽必须系下颌带,工作服衣扣必须系好;否则进行考核。下列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给予考核当事人100元,车间负责人连带20%。3
.1.1.1凡进入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3.1.1.2生产作业人员、监督、检查、管理人员进入生产现场
时必须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3.1.1.3进入立体交叉作业场所及有落物砸伤危险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
安全帽。3.1.1.4进入电解槽下部等容易碰撞头部的场所必须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3.1.2在下列场所必须佩戴防护眼
镜(罩),否则给予当事人处罚100元,班长连带考核50%,班组安全员连带考核25%。3.1.2.1进入电解生产作业场所。3.1.
2.2铸造作业如捅炉、捞渣与铝水接触的作业岗位及靠近该作业岗位10米以内。3.1.2.3组装车间炭块浇铸磷铁水作业及靠近该作业
岗位10米以内。3.1.2.4进入机加工、磨削机械等容易产生金属屑的场所岗位。3.1.2.5电工闭合保险装置、带电断接线路时。
3.1.2.6焊工作业以及之前酸洗、碱洗时。3.1.2.7清理残极磷铁时。3.1.2.8其他需要佩戴防护眼镜(罩)的场所、岗
位。3.2凡操作机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机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否则给予处罚当事人200元,连带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3.
2.1机器设备上的传动轴、联轴器、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3.2.2使用车床时,加工件和刀具必须夹牢。车床在运转
时,严禁戴手套。袖口要扎好,留长发者必须将头发盘入工作帽内,工器具必须按规定放好,不得随意放置。3.2.3使用砂轮时,必须有砂
轮罩,开机前,应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研磨时,不可站在正面,用力不得过猛。3.2.4使用钻床时,工件要固定或用钳子夹住,不能直接用
手拿钻孔,更不能戴手套。3.2.5严格在机械转动时进行清扫或洗拭工作。在机械运转部分附近,应特别注意衣袖扣扎好,不可有飘动部分,
以防机器旋转绞住伤人。3.2.6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料,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3.2.7运转的机械(如皮带、辊道输送机等)上面跨跃或从下面钻过,通过时,必须经过走台。3.2.8向混合炉内投加整捆铝锭,考核
铸造车间当班班长每捆50元。3.2.9叉车进入阳极组装新厂房悬链区域,组装未派专人监护。3.3起重作业及物品搬运按操作规程作
业,违反下列条款,每项考核责任人200元,连带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3.3.1起重机必须标明起重吨位、并要有信号装置;桥
式起重机的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控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必须齐全有效。3.3.2起重设备的挂钩、钢丝绳、链条要符合规
格,且经常进行检查。3.3.3起重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并有专人指挥。3.3.4严禁超负荷、超速度起吊物品或斜吊
物品;严禁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在下面停留和行走。3.3.5天车起步不鸣笛,天车作业不允许同时进行多项作业,天车工操作天车作业过
程中严禁打(接)手机。3.4工具使用安全要求,每项处罚200元,连带考核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3.4.1在从事与高温有
关的作业时,所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预热;3.4.2使用手锤和大锤时,先要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有飞边毛刺的锤头不能使用;作业时
不得戴手套;挥锤前,要注意观察四周是否有人或碰及其它东西;3.4.3使用扳手、锉刀不要用力过猛,扳手不得反着用或随意用套管加长;
3.4.4使用梯子,先检查梯子是否牢固,要有防滑措施,并有专人扶梯子;3.4.5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
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落物时不要过猛,以防油顶崩出伤人;3.4.6使用钢丝绳时,应根据机构工
作级别和用途结合安全系数来选择或确定钢丝绳的直径和钢丝绳的许用压力,使用已用的钢丝绳前必须检查断丝情况。3.5电气作业安全要求,
否则每项处罚责任人200元,连带考核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3.5.1在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接近带电的电力设备上作业前,必
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采取“停、验、接、挂”措施;3.5.2电气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钳、棒等),必须定期检查,不
合格的不得使用;3.5.3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清扫、检修前必须断开电源刀闸,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取
下保险丝,专人看管,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3.5.4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
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或电线裸露必须用绝缘胶布等进行处理。3.5.5电焊机与配电盘连接的电缆线长度以不超过
2-3米为宜,如确需用较长的导线时,应采取间隔安全措施;3.5.6行灯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不能超过12伏;3
.5.7闭合保险器时,要站在保险器的侧面,面部要闪开,以防灼伤;3.5.8严禁用赤手去触摸电门开关,马达等带电设备,严禁在电线
和电气设备上搭晒衣服和用金属导体与之连接。3.6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否则每项处罚责任人500元,连带考核班长50%,班组安全员
25%。3.6.1凡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或采取其它防高处坠落措施;3.6.2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地方,严禁低挂高
用。3.6.3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上下时工具袋必须系好;3.6.4遇有大风或雷雨天气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患有高空作业禁忌症的人
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3.6.5上下两层同时进行作业,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否则,不许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3
.6.6不准在高处任意往下扔东西,要以绳索吊下或设围栏禁区,并派专人看守,夜间应设红灯示警。3.7气瓶使用安全要求,否则每
项处罚200元,连带考核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3.7.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之
间不得少于5米,不得在阳光下曝晒;气瓶胶管不得小于5米,氧气管两端必须用卡子或细软铁丝扎紧;3.7.2气瓶要有减震圈,氧气瓶要有
瓶帽和安全阀,瓶嘴严防油脂沾染,乙炔瓶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和减压装置;3.7.3氧气瓶与乙炔瓶严禁同车运输;在同一库内严禁将乙
炔瓶、油漆、油类、可燃气体与氧气瓶等放置在一起;3.7.4开启氧气瓶阀时,应注意站立位置,不能正对接口,应缓慢打开,防止快速放气
时瓶阀处结霜;3.7.5使用乙炔气瓶时,开启阀门应缓慢,不得超过一转半,正常使用时,减压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
气气流不得超过0.05m3/(h·L);严禁乙炔瓶倾倒使用,使用已倾倒的乙炔瓶必须先静置20分钟后才能使用;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
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3.7.6严禁自行对乙炔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严禁对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3
.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否则每项处罚责任人200-500元,连带考核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3.8.1压力容器应有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或其他安全保险装置,并定期校验,保持准确有效;3.8.2压力容器必须建立维护管理、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制度以
及预防事故紧急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3.8.3压力容器操作工及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3
.8.4压力容器安装的压力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压力表检定A、B、C分级管理规定,各单位所属的压力必须按周期及时送检,确保所使用的压
力表准确有效。4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否则每项处罚责任人100-300元,连带考核班长50%,班组安全员25%。4.1班
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下周安全工作,缺一次处罚责任人。4.2铝厂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和其它精神以
及各级领导的安全讲话精神要及时传达和学习并在安全活动记录上反映出来,每缺一次处罚责任人。4.3备注栏里主管领导签字(活动后一周
之内)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4.4班长每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所管辖区域、设备、防火器材、使用的工具及人员情况,否则处罚责
任人。4.5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人员要记录清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有整改时间和人员,否则处罚责任人。4.
6安全检查记录中所记录隐患整改序号要与检查序号相吻合,否则处罚责任人。4.7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有处理意见,并进行安全教育,
有详细记录(要在安全教育登记册上反映否则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4.8各车间(队)每日要有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部位按规定频次检查,每
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缺一次处罚责任单位人;4.9各种基本记录交旧换新,旧记录妥善保存,不得缺页、损坏,每少一页罚款责任
单位人。4.10班组必须建立安全互保对子,发挥好安全互保对子的监督作用。5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对责任者处1000
-5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公司给予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1违章冒险
作业不听劝阻的;5.2安全没保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5.3不引以为戒,仍继续蛮干、胡干的;5.4事故发生后,不组织急救
,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的;5.5制造或破坏现场,嫁祸于人的。6对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对责任者和管
理者处200-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公司给予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1
不传达、不执行各级部门的指示、命令、规定,或不执行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6.2擅自变更规章制度或方案和决定,盲目冒险蛮干的;6
.3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熟视无睹或不加制止的;隐患或有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6.4有关部门或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
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化建议、意见不加理睬,置若罔闻的;6.5目睹严重超员、超载车辆不加制止的;6.6不引以为戒,放任不管的;6
.7隐瞒不报或不组织急救,贻误时机,致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6.8规定的其它情形。7员工不按规定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处
以50元罚款;进入规定场所(岗位)未戴安全帽或进入规定场所未戴防护眼镜(罩)的,处50元罚款;从事旋转设备作业戴手套操作或未按规定
穿好工作服或未将长发盘进帽内的,处50元罚款。8检修作业或多工种交叉作业时,未与相关工种联系,或未挂牌示警的,对责任人处100元
罚款,员工无令开动设备或切合开关刀闸的,处50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9在电气设备作业,未签发工作票或不按
工作票命令进行的,处300--500元罚款,不挂牌示警的,处300元罚款;在登高作业未办理作业票的或不按工作票命令进行的,处300
--500元罚款。10从事高压运行检修,无工作票或搭票工作的,处500元罚款;票中任务、地点、安全措施、注意事项交代不明,对工作
票签发人处300元罚款,接收任务人或填票人不清楚或填写马虎的,处300元罚款;两种工作票使用混乱的,处300元罚款;超出工作票所列
空间和时间工作、监护人不到位或工作人员分工不具体的,处3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1员工工作期间酗酒的,处30
0--500元罚款。员工酗酒后,严禁继续上岗,当天按旷工处理;明知员工酗酒后还安排其上岗的,安排者处500元罚款。12员工上班
期间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处100~5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3对其他违章、违纪、违反操作
规程者,视情节轻重处100~200元罚款,由此引发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14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对车辆驾驶员处500
元罚款。酒后驾驶车辆的,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私自出车,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由此引发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直接经济损失
的10-50%进行处罚。15违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或吸烟者,处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司给予
行政处分;引发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责任单位的,对
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属于责任人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司给予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提交司法机关处
理。16.1部门负责人不履行防火职责,消防管理混乱,火险隐患严重,经指出不加改正的;16.2不按规定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
器材,影响火灾扑救的;16.3擅自动用、埋压、圈占、损坏消防栓,消防水泵,影响使用的;16.4堵塞公共或企业内部的消防
通道,拒绝疏通的;16.5对消防监督人员提出的火险隐患,不采取积极措施的;16.6在火灾现场扰乱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
劝阻的;16.7故意阻碍消防车奔赴火场,影响灭火扑救任务的;16.8谎报火警或发生火灾不立即报警的;16.9违反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的;16.10在禁止明火作业的地点和场所进行明火作业的;16.11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动
火,得到许可证却没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17环保安全考核17.1各车间建立安全环保网络,网络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发生一次处
罚责任人100--300元。17.2各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如不按规定清理打扫,每次处罚责任人50-200元。17.3
严禁焚烧垃圾,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100--200元。17.4废水中的油污、杂物及时处理,废水必须按规定控制,不得随意漫流,否
则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17.5报废备件、钢材、废弃油桶必须统一回收,否则每处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17.
6废弃油类必须统一回收处理,不得有泼、洒现象,否则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17.7各单位作业现场禁止流动吸烟,否
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18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责令停止作业,处100~200元罚
款,并责令所在单位限期办理特殊工作操作证;因无证上岗作业而导致工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9单位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就
安排员工上岗作业,对车间处以200元/人罚款,擅自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300元/人罚款,因
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而导致工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车间及领导进行处理。20岗位人员对事故隐患不认真查找,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或
不上报,对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处100元罚款;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防范措施,对整改责任人每项100元罚款;
逾期未整改,对接收车间整改负责人每项50元;接到《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隐患整改期间未采取防范措施,对接收车间责任人处500元
罚款。21对因未及时整改隐患或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的事故,按相同等级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加倍处罚;触犯刑律
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2各部门月违章人次达到部门总数1%的,扣部门负责人100元,每增加1人次加扣50元。23安全“一票否决
”:23.1关于轻伤事故:23.1.1班组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责任人、班长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班不得评为先进班组;23.
1.2部门千人负伤率超过当年考核指标,取消部门领导当年先进评比资格,同时取消该部门先进评比资格;23.1.3车间、处千人负伤率
超过当年考核指标,取消车间正职、安全负责人当年先进评比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先进评比资格。23.2关于重伤以上事故:23.2.1
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车间、处,取消所在单位的行政正职、安全负责人当年先进评比资格,取消当年单位先进评比资格;23.2.2部门、
班组的“安全一票”否决,参照前条。23.3关于消防事故:23.3.1由于部门管理不善,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以致于发生火
灾事故的,或一年之内发生两起火灾事故的,取消事故所在部门行政主管正职、副职的当年先进评比资格,取消当年单位先进评比资格;23.3.
2由于员工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的,取消责任人本人、主任当年先进评比资格。23.4关于交通事故:23.4.1一般事
故,负同等以上(含同等)的事故责任者,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该班组、车间不得评为先进;23.4.2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负次要以上(含次要
)责任,取消该单位当年先进评比资格,同时,取消事故所在单位正、副职领导当年先进评比资格;23.4.3处理交通事故按照公司《交通管
理规定》执行。23.5发生重大以上未遂事故的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正、副职、班(区)长当年不得评为先进。23.6关于违章:23
.6.1个人全年累计违章2次以上的,取消本人当年先进评比资格;23.6.2班组全年累计违章人次超过5%的,取消班组及班组长先进评比
资格;23.6.3单位全年累计违章人次超过10%的,取消单位领导先进评比资格;23.6.4厂、部室全年累计违章人次超过10%的
,取消单位领导及单位先进评比资格。24各车间当月未发生一起人员违章现象奖励车间安全专工(员)200元。24.1按照月度培训计
划,当月各车间全员培训人数达到95%以上,合格率100%的车间奖励培训负责人(讲师)300-500元。24.2积极参与抢险消除重
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奖励100元/次。24.3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个人奖励100-500元。24.4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完成各
项工作并在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每次奖励相关负责人100-500元,最后一名考核100-500元。24.5周(月)各项安全工作均按照计
划和标准优先完成的,或在考试(笔试、口试)中表现突出的奖励100元。24.6对于夜间值班人员按照要求查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
全状态,管理缺陷等方面的原因,对于比较突出的,根据实际情况奖励参与值班人员每条100元。对夜间值班弄虚作假,糊弄的,没按照值班要求进行的每条考核值班人员100元。24.7全年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单位,向公司推荐给予相应的荣誉。25附则25.1对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罚款是因管理存在失误或不足而进行处理,不是某件事的简单连带,因此严禁将罚款转嫁由下属员工承担。否则,一经查实,对该单位及领导通报批评,并处原罚款2~5倍的处罚。25.2其它没有涉及的违章行为,一律依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考核均按照金额的50%连带考核班长,25%连带考核班组安全员。25.3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循“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每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25.4各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必须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根本转变,严禁以罚代管或罚而不管,哪一级查处的违章行为由哪一级处理,不得重复处理。25.5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5.6本规定由安环科负责解释。25.7本规定与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献花(0)
+1
(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