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盘锯操作规程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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