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工岗位操作规程2.1.1上岗操作基本要求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 范。(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6)工作过程严禁烟 火,保持现场整洁。2.1.2岗位操作程序2.1.2.1领取爆破材料(1)持爆破证领取爆破材料。(2)一次只准领用一班用量。 (3)领取两样爆破器材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当面检查其质量和数量。(4)装完炮后,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退回库房入库,严禁爆破材料到 处乱放。2.1.2.2存放、运送(1)运送爆破材料需用专用箱子;(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两个容器内,严禁混装或将雷管放在衣 袋里。(3)领取爆破材料后,应立即返回爆破工作地点,不准在中途停留,不得将爆破材料转让他人保管,严禁乱丢乱放。(4)严格遵守爆破材 料的运输规定,不准违章运送爆破材料。2.1.2.3起爆器材加工(1)导爆管雷管起爆药包加工方法:1)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有折痕, 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的雷管,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弹不 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检查导爆管雷管的段数以及外观质量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可开始准备制作起爆器药包。2)用于潮湿或有水下工作面的 起爆药包必须进行防潮、防水处理。3)加工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需用量。4 )加工起爆药包时,应用木质或竹质锥子,在炸药卷(包)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要满足要求,应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卷。(2 )电雷管起爆药包加工方法:1)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安全、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方进行,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2)按 本班次爆破需要量加工;3)引药包加工时用木、竹片在起爆药卷内锥一小孔,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插眼,然后将雷管全部插入孔内;电雷管 只准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并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包的中部或捆在药卷包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紧,并 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卷起用线或麻捆紧,在有水的情况下使用防水套;5)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统 一指挥。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2.1.2.4起爆(1)起爆方法及规定:1)电雷管使用前必须按技术标准 事先选配好,不准在库房内选配测试,选配应在单独房间里(不超过6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 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电阻值应符合产品的规定;2)检测雷管的电阻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 ;3)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数不得超过100发,检查合格的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连接;4)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 ,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Ω;5)只准采用专用的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 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6)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 间开关,并与其他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不准利用铁轨、铁管、钢丝绳、水和大地做爆破线路,露天爆破允许使用架设在电杆 瓷瓶上的裸露导线,但不准使用直流电机车的架空线;7)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8)爆破网路的联结必须在工作面 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两线的接点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9) 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测量的总电阻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5%);若不符合,禁止联结; 10)电力起爆时,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为: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大爆破时,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 2.5A;11)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爆开关必须安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内,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 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12)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使用普通电雷管 ;13)各种起爆器和用于检测电雷管及爆破网路电阻的爆破专用欧姆表、爆破电桥等电器仪表,每月以及大爆破前应检查一次;电容式起爆器至少 每月检查一次;14)只准用快刀切割导爆索,但禁止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索;15)导爆索起爆网路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连 接,搭线时,两根导爆索重叠的长度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应牢固,支线和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o;16)导爆索网路除连接时 的水手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交错敷设导爆索时,应在两根导爆索之间放一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17)导爆管非电起爆系统按第1篇《2 .2非电气爆安全技术规程》执行。(2)装药准备:1)准备好装药的工具和器具,处理完爆破作业场所顶帮板的浮石;2)两个相对掘进工作面 的相距15m,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 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的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下一中段的天井、溜井、漏斗与中段平巷贯通时,相距不超过7m时,爆破前应在预定贯通处设警戒人员,否则不得进行爆破。(3)装药: 1)装药前应对硐室和炮孔进行检查和验收;2)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装药前要先将 炮眼内的粉尘排除干净,然后放入药卷,药卷之间要密接,炮泥量要充足;4)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5)深孔装药出现堵塞 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6)禁止烟火和用明火照明;7)炮线不够长或破了皮的,要及时更换 。(4)堵塞处理:1)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3)填塞 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4)禁止捣固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木楔填塞。( 5)起爆:1)爆破工要确认装药爆破孔数;2)放炮前要先清点人数发布警告,确保掘进面无人时才能放炮;3)爆破员要自连、自检、自放,严 禁多人操作。2.1.2.5爆后的检查及处理(1)爆破后必须先通风再洒水,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仔细检查有无盲炮、瞎雷管、残药。( 2)若发现盲炮,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程: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2)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3)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4)电力起 爆发生盲炮时,需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5)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 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3)盲炮要当班处理完毕,在离瞎炮0.3m处重新施工一平行新眼,装药起爆;每次处理盲炮必须填写登记卡片。2 .1.2.6收工将剩余的炸药、雷管、残药交回库房,并认真查对票帐,严禁私藏雷管炸药。2.1.3交接班当面交接班,交班时进行 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如数交接;整理记录,填写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 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2.1.4操作注意事项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重要说明:由于炸药、起爆器等种类、性能差别大,不同的种类 性能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有些炸药既能露天使用又能地下使用,有些就不允许;不同的起爆器,其性能和安全要求不一样。因此,各矿山应根据实际 情况针对使用的炸药和起爆器的不同制订对应的操作规程,而不能照搬照抄套用。(2)爆破作业八不爆:一存在冒顶或片帮垮落危险不爆;二支护 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不爆;三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不爆;四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爆;五工作面 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不爆;六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不爆;七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不爆;八光线不足或无照明不爆。(3)禁止进行爆破器 材加工时穿着化纤衣服。(4)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包或药柱中的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5)炮响完后,要通过充分通风,一般不少于1 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6)爆破后,爆破员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 炮等现象。(7)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警示标志。2.1.5 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1)事故经过:2006年某月的一天,某矿负责总回风上山施工的某开拓队在接班后,检查完工作面安全工作后,当班班长 张某安排4人在作业面打上部炮眼,安排4人负责推车出渣,组长李某负责开耙岩机装渣工作,装过几车渣后,正在开耙岩机的组长李某听到轰隆一 声巨响,耙岩机耙斗被瞎炮误爆震翻,开耙岩机的李某也被巨大的声响震伤,断断续续休息了半年,听力严重下降。(2)事故原因:1)上山工作 面爆破后存在有瞎炮,未检查和处理便违规进入爆区作业时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总回风上山工作面爆破后存在有瞎炮,且瞎炮随爆落的岩石混 在一起,在未检查确认情况下即进入开始耙岩导致瞎炮爆炸。2)负责装渣开耙岩机的组长李某安全意识不强,只顾忙于装渣作业,而不能顾及其他 ,没能检查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是事故直接原因。(3)事故责任分析:1)班长张某没有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上班存在着瞎炮而没有及时与 接班交接清楚,上班班长和当班班长张某负有直接责任,爆破工爆破后没有及时检查有无瞎炮就离开现场,负有直接责任,上班爆破工应负爆破现场 管理责任;2)组长李某在开耙岩机时,没有仔细检查前方有无危险和其他意外情况就开始违章耙岩出渣,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3)施工单位和某 队队长书记对本队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现场违章查处不严,对爆破后作业人员没有按规程检查爆堆有无瞎炮等违章情况未能及时纠正,造成本班 作业伤人事故,应负管理责任。(4)防范措施及教训:1)规范各工序流程的管理,不得出现管理流程漏洞,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作 业。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爆后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出渣工进入爆堆耙岩出渣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和检查工作。2)对瞎炮处理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 行。3)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4)使用合格的爆破材料, 加强连线等操作工序管理,杜绝出现瞎炮等现象,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5)教训:此次事故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属伤人未遂事故,但 瞎炮猛然炸响,造成耙斗崩翻和一名工人听力下降。这足以说明事故的危害性,试想假如被炸翻的耙斗砸住人或崩起的岩石飞出伤人,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上述的事故预防措施把预防瞎炮作为爆破工作的重要工作去做,才能避免此类事故的再 次发生。案例2(1)事故经过:2002年6月22日上午9时许,某金矿石矿从F县民爆公司炸药库购买岩石乳化炸药150箱,计3.6t。 由民工王某组织工人将其中的93箱存放在副井一部(中段)平巷炸药库,并违反规定,将炸药库放不下的炸药放置到二部、三部平巷。13时30 分左右,矿井二部平巷绞车工座位和编织袋等物着火;14时30分左右,在一部平巷内的炸药库和盲竖井井口向下26m处相继发生爆炸、燃烧, 爆炸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弥漫整个矿井,导致38名矿工中毒窒息死亡。“6.22”特大爆炸事故引起公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 视。7月1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同志率领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经过15个昼夜的挖掘、清理,被不法矿主填死的副井井口于 7月15日被疏通,38具尸体全部核实确认。(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事发当天,井下作业人员违章用照明白炽灯泡集中取暖,时间长达1 8h,使易燃的编织袋等物品局部升温过热,造成灯泡炸裂,引起着火,引燃井下大量使用的编织袋及聚乙烯风管、水管,火势迅速蔓延,引起其他 巷道存放的炸药和井下炸药库燃烧,导致炸药爆炸。在爆炸冲击波的作用下,风流发生逆转,燃烧,爆炸产生的高温、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三部平巷 等处,造成井下大量人员中毒窒息死亡。2)间接原因:违反规定,违章指挥,应急处理措施不力。矿主违反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将大量雷管、炸药 存放于井下硐室、巷道,致使发生的火灾后引起爆炸。在井下着火长达1h的情况下井下爆破工没有采取快速有效的处理措施,矿主为组织作业人员 撤离,井下作业人员无自救工具。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制止地面矿工在无任何救护设备的条件下下井抢救,使死亡人数增加。采矿秩序乱,乱采滥 挖现象严重,2001年以来,F县委、县政府采取了错误的黄金开发政策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县长王某、县委副书记刘某等少数党政领导及该金矿 负责人接受贿赂,以所谓“疏堵结合”为名,支持、怂恿该金矿将部分采矿权非法承包给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个体矿主;在方圆不到1平方公里的范围 内有非法矿井13个,不少矿井互相连通,埋下事故隐患.③主管部门管理失控,企业内部管理混乱。S省冶金行业办(黄金管理局)管理职责不清 ,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该矿违法转让部分采矿权的行为,使非法采矿“合法”化。而且作为安全责任单位,该行业办从未派专业技术人员 对探矿井进行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对探矿井负有行业管理责任的F县黄金开发服务中心,只收费不管理,安全工作流于形式。④发生爆炸的W井不 具备基本的安命生产条件,名为探矿,实为采矿,内部又层层承包,管理混乱,采矿设备落后,生产过程中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施工方案,存在 严重隐患。⑤民爆器材购买、储存、使用管理混乱。F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凭县安监局的证明,向非法矿井发放可直接购买炸药、雷 管的多页购买凭证,县民爆公司炸药库保管员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次就卖给W井150箱炸药。井下炸药库根本不符合民爆器材的基本条件, 而且公安局在批准供货前既没有对井下炸药库进行检查,也没有对爆破工的资质进行核查。(3)事故教训:1)S省有关部门和X市、F县要深 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矿井,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彻底解决采矿秩序混乱的问题。2)F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作用,依法调整县黄金开发服务领导小组及县黄金开发服务中心的职责;行政执法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黄金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3)该矿应加强对黄金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合理规划,科学开采。与此同时,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坚决防止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非法出卖或转让资源等现象的发生。4)要健全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确保监督执法到位。在此基础上,要严查各类事故,依法加强监督,杜绝隐瞒事故现象的发生。5)要深化民爆器材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民爆器材购买、储存、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民爆器材的管理规定和各岗位操作规程,管好民爆器材,规范使用民爆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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