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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工作的回顾
2022-05-24 | 阅:  转:  |  分享 
  
关于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工作的回顾一、依法治州的提出依法治州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在自治州一级开展依法治理实践活动的简称,是各中层次依法治理的
一种。依法治理活动源于普法,是学法用法相结合的产物。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
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揭开了全民普法的序幕,《规划》也提到,要“创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气氛,”这也是“依法治国”概念首次见
诸于中央级文件。1990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二五”普法规划时又提出:“树立依法治国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决
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能力,”并要求推动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法治理等试点工作。1996年2月8日,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对依法治国的主
体、客体、目标、途径和领导力量作了明确阐述。1996年3月,依法治国又作为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重要方针载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之中。1996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三五”普法规划又提出:“从坚持依法治国的高度出发,
积极稳妥地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黔东南州依法治理活动也源于“一五”普法。从街道、镇乡乃至厂、店、校、村(居)开始,探索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并于1998年9月30日
,黔东南州委作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的决定,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开展依法治州的决议,州政府出台了开展依法治州的实施意见。接着,市和
县陆续开展了依法治市县活动。一些行业也纷纷开展依法治水、依法治教、依法治林等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基层的依法治企、依法治厂、依法治校、
依法治店、依法治村活动也蓬勃地开展了起来。截止1999年7月,当时全州各县市、105个街道镇乡、1325所中小学正式开展了依法治理
活动,为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的召开创造了条件。州委也一直很重视依法治州工作。1996年12月27日州委下文将原“黔东南州法
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更名为“黔东南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1998年9月26日,州委下文成立了由“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
。州委、州政府在批转本州的“三五”普法规划时也指出:“要加快依法治州的进程。”1999年8月16日,州委召开了依法治州工作会议部署
开展依法治州工作。成立机构、召开会议、作出决定,印发规划,标志着黔东南州依法治州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以
来,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结合我州实际,于1998年相继作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的决定、决
议和实施意见,州检察院、州法院也作出了实施方案。各县市也相应作出了依法治县、市的决定,决议和实施意见。在州委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
、国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依法治州工作在全州呈整体推进格局,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我州经济、
社会的发展。二、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工作主要做法(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切入点,带动全民普法,推动依法治州进程。2000年9月8日,
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黔东南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若干规定》,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02年6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
部联合召开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电视电话会议并作出《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之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转发了州依法
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随后全州十六县市也相继制定了关于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或办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与此同时,州人大常委会和三穗县、锦屏县、天柱县、雷山县、台江
县、黄平县、麻江县等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了人大任命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黄平和麻江两县人大常委会还对提出任命的检察、法院干部实行
了任前闭卷法律考试。几年来,州、县(市)、乡镇三级举办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已形成制度。2001年至2004年的四
年中,全州举办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32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达30万人次。在州、县市党委、政府的
重视支持下,经过州、县市法治办的努力工作,2002年全州共组织了8万人参加2002年全省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同时实行了《黔东南州
干部学法用法登记注册证》制度。2003年州法治办编印《干部学法用法读本》55000册,组织全州70000多名各级各类干部参加了黔东
南州2003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2004年州法治办又编印《干部学法用法读本》35000余册,组织了黔东南州2004年度干部学法用
法及考试工作,全州有60000多名各级各类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了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或写学法心得。通过狠抓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动了
全州各类对象的普法学习,推动了依法治州进程。(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履行自身职能,积极参与依法治州工作。为了认真地贯彻实施
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州的三个文件,州、县市法院积极进行司法改革,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建立错案追究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
准绳。州、县市人民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加强司法人员素质培训教育,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通过认真履行自己职能,促进公正司法,积
极参与依法治州。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经过法律培训考试合格、颁证、亮证
执法。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州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50多期,通过省人民政府颁发行政执法证6000多人。(三)州和各县、市在贯彻实
施依法治州、治县市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如凯里市开展了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建美好家园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丹寨、三
穗、雷山、台江等县针对城镇交通秩序和卫生状况开展的专项治理活动。如凯里、黄平、施秉、镇远、岑巩等县会同铁路部门开展的凯里至玉屏段铁
路治安集中整治活动。全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活动,各级公安、综治部门配合各地学校开展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活动
。公安、司法部门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严打”集中整治斗争。台江县南宫、方召、红阳、排羊等林区开展的对乱砍滥伐林木的专项治理,等等,把依
法治州、治县市的工作落到实处,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开展专项治理,取得好的实效,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四)州、县市法治办
认真抓好依法治理示范点工作。为了探索普法依法治理的新经验和新方法,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作用,经过联系协商和慎重选择,州委办印发文件
,明确了台江县、麻江县下司镇、凯里市三棵树镇南花村、州工商局、州财政局、州民族高级中学(州民管校)六个单位为州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
范点。与此同时,十六县市也明确了各自的示范点单位。全州共建示范点103个,其中县1个、机关26个、行业16个、乡镇27个、村14个
、学校15个、街道(居委)4个。为了指导各示范点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州委办转发了州法治办起草的《黔东南州“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示范点实施方案》和《示范点考核量化标准》。目前,各示范点正在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黔东南州依法治州工作的成
效和经验(一)成效1、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增强,水平得到提高。表现在从州到县市、到乡镇政府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出
台重大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决定重大事项等要事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从法律上把关。在处理村民群众与基层政府、干部之间发生的纠纷
,群体性事件时,改变了过去动不动出动公安抓人,实施高压的粗暴工作方法,而是组织工作组宣传政策法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协商的
办法进行处理。据统计,全州乡镇司法所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意见634条,被采纳509条。2、通过普法依法治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
显的提高。表现在公民之间、公民与集体单位之间有了矛盾纠纷,公民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象过去那种讲蛮话,无理缠讼闹
纠纷的少了。在农村实行“四民主两公开”活动中,村民群众积极性高,参与管理的意识增强。各村都制定完善了自己的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
务的多了,农村拖欠税费、乱砍滥伐林木、乱占土地、违反计划生育、小偷小摸的少了。3、通过一些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如凯里
市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使城市街道面貌焕燃一新,公民的文明素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丹寨、三穗、雷山等县城通过整治,脏乱差、乱搭乱摆的
现象得到了改变。台江通过对乱砍滥伐林木的集中整治、乱砍滥伐现象得到了遏制。通过对中小学乱收费问题集中整治,群众满意了。通过对铁路治
安重点区段的集中整治,铁路货盗现象得到制止,铁路沿线治安形势好转了。4、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程度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表现在州、
县市行政执法部门重视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通过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后,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机关在进行具体执法时比较注重调查
取证,注重办案程序,处罚规范,一些县人大的领导反映说现在群众到人大反映干警违法办案,行政机关乱处罚、乱收费的少了。一些群众反映现在
到县级机关找人办事比较方便和容易了。(二)经验1、党政领导重视是搞好依法治州、治县的关键,表现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州工
作,每年12万元的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2002年起增加到14万元,并保证划拨到位。州委曾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州和领导
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汇报。尤其是2002年,州委、州政府就以两办名义转发了普治工作示范点,干部学法用法和法律考试等四个文件。2003年
,州委办、州政府办又先后印发和转发了黔东南州普法依法治州、人民调解和司法所建设的三个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的开
展,丹寨县县委领导年初与各部门各乡镇签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状,年终时由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分组对县直单位和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
检查考核打分。还有黄平县委领导也亲自主持召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也组织了全县范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2、实行目标量化,是普法
依法治州任务能够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2000年初,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上与到会的各县市分管领导签订依法治县
市工作责任状。之后,州法治办每年把普法依法治州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目标量化到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层层分解,年终时按目标量化考评逐
一检查对照打分,既把依法治州任务具体落实到基层,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又便于实际操作。有利于推动普法依法治州工作的平衡发展。3、州、县
市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积极主动,唱好主角,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是推动依法治州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在依法治州工作中,州、县市法治
办、司法行政机关发挥了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了指导、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发挥了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的职能作用。同时不失时机地向党委
、政府请示,汇报,当好参谋和助手。比如在2002年的全省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中,州法治办的同志多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州委、州政
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引起了领导重视,州委书记亲自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并作出指示。州法治办积极主动保持与省法治办联系
,在得到考试命题范围后,加班加点编写和印刷了《2002年干部学法用法参考资料》2万册发到全州干部职工手中,有力地配合了考试工作的进
行。为搞好整个考试工作,州法治办的同志连续加班半个多月。与此同时,2002年的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还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如普
法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积极认真负责地参加监考、巡考和到各县市组织县级干部考试。州委党校优惠提供考场并搞好服务,新闻部门积
极主动搞好宣传报道等,才使整个考试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圆满完成任务。四、存在的问题(一)有的部门、有的地方、有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
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只是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和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甚至有个别县司法局的同志也认为是自己部门的事,有的部门和领导对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领导重视,主管部门,办事机构
积极主动的县市和单位工作较好,反之工作就起色不大。有的县市和单位一段时间好,一段时间差。由于交通不便,一些边远农村普法依法治理不到
位。在一些县机关不如乡镇,没有专业法的部门,不如有专业法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还有的垂直部门不服从地方的普法工
作安排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缺乏刚性的制约机制。领导重视和办事机构主动
的就能组织全县市范围的检查,反之就不能组织全县市范围的检查,就不能了解全面的情况,就不能全面地发展。还有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虽然制定了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但坚持得还不够好。(四)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如法制讲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还没有得到很
好的坚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还不能真正做到与干部任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勾,还未建立必要的制约机制。干部学法用法还较多地停留在学点
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上面,由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的提升还有一定的差距。(五)县市、乡镇普法经费不足,有的县虽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了
财政预算,但不能完全划拨到位;有的则未有列入财政预算,只是临时拨给一点,不能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经费缺乏,全州普法
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和司法行政机关装备差、摄像、照像等宣传器材奇缺,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推进依法治州工作的建议(一)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
六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法治着笔最重,强调最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是“社会主义
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强调要“加强法制
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党的
十六大报告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州属于地方依法治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践形式,涉及到立法、司法、执法、
普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搞好领导
干部学法用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挑战的
需要,是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州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
的重要议事日程,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落实“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努力把依法治州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上新的台阶。(二)依法治州应在全
方位推进的基础上抓好重点。依法治州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广,必须全方位推进,但要抓住重点。一是促进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州的
重要环节。公正的司法制度是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的最后一关,也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正、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推进依法
治州,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必须结合履行自身职能,提出贯彻落实依法治州三个文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二是推
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州的关键和核心,政府拥有部门最多,管理的事务最多,而且经常地大量使用行政处罚手段,80%的法律法规要通
过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去执行,政府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主动性。因此,必须强调严格依法行政。重要的是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
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针对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取
得依法治州的实际成效,让广大群众尝到依法治理的甜头,积极地投身到依法治州工作中来,真正发挥人民群众作为依法治州主体的作用。四是结合
推行“四民主两公开”,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因此,各级各部门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中,应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农
村,从各自部门的角度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努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三)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布置的
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是促进工作发展和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一样,需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今后,州和县市、各
部门应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全面性的检查相结合。一年之内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要组织一次对全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的检查。要明确检查的内容、
范围和要达到的目的,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检查结束要向上级部门报送检查总结。平时下县市、单位检查工作也应过问普
法依法治理和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以便不失时机地推进依法治州向前发展。(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工作。1、州、县市应坚持每年举办1至2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2、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做到有计划、有专题讨论、有记
录;3、坚持每年一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登记注册制度;4、全面推行人大任命干部时的任前法律考试,并形成制度;5、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
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真正把干部、公职人员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用和年度工作考核依据
之一。州、县市法治办每年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成绩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查。与此同时在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中注重干部法律素质的培训和提高。(五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点”工作。为不断探索依法治理的新途径、新经验,州、县市普法机构,每年都要抓三至五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通过
示范点取得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使依法治州工作能够整体推进。(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职责制度建设。依法治州、治县市
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现在州县市依法治理办公室,也已列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三五”普法期间,州、县市均已制定了相应
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办公室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但执行得并不是那么好,为了更好推进依法治州、治县市工作,州和县市都应抓紧修改
完善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提出一些明确的规定,比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定期组织检查,定期到办公
室了解指导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州、全县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抓好自身单位普治工作外,应按要求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任务。依法治州、治县市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报告工作,建立请示汇报制度、上下联系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档案管理、经费使用登记,都以制度规范,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七)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宽,没有一定经费保障是不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从实施普法教育以来,已在批转每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中共贵州省委的相关文件也明确规定每县市应按人均0.10元的标准拨给依法治理经费,并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而随时增加。各县市、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文件,切实保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划拨到位,专款专用。同时在物质上尽力设法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真正重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各县市还应严格按照省编办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编制文件要求,把县市法治办主任配成副科级,保证法治办必要的工作人员,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作者:陈代清,2005年4月7日写于贵州省凯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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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岱青法治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