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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基础
2022-05-24 | 阅:  转:  |  分享 
  
做好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新目标。各级各类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
人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理应成为社会和谐的典范,普法依法治校则是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普法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学园的必由之路。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
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中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是法治精神的充分体现,是实现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
基础。民主法治,就是学校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校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学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依法
得到妥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依法得到正确处理。学校要实现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依法治校就是必然途径。这已从“一五”到“四五”二十年的普
法依法治校的法制实践所总结探索的成功经验得到充分证明。其次,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校,有利于依法调整和规范学校内部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
,使其处于和谐状态。学校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学校与教师之间、学校与学生
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人们不甚了了。随着学校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的日益深入,学生因学校评奖、招生承诺、退学停学处分、课程
调整和伤害事故赔偿等纠纷,向法院状告学校;教师则因学校对教师的评价、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职务聘任、教师解聘等向法院状告学校,才打开了
学校的法治之门。司法诉讼让人们认识到:在我国,学校、教师、学生,是学校法律关系中的三个法律主体,这三个法律主体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利和
承担相应的义务;学校作为非营利的事业法人,不仅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经济关系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更重要的是学校还是
依据教育法设立的法人组织,行使教育法赋予的公共教育权力,学校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公法关系;学校、学生、教师之间会因为学校管
理不当产生各种利益纠纷,单靠思想政治教育之手还不能完全消弭他们之间的利益纷争,还需要法律之手才能调解矛盾,保持学校的和谐状态。第
三,普法依法治校可以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学校管理方式。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黔东南州全日制的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学校共有2308所,在校学生778986人。学校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愈益复杂。与此同时,学校与社会的关系
也日益密切,不仅涉及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也涉及与教育有关的广泛的民事法律关系,学校再也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世外桃源。然而许多学校,面
对如此纷繁复杂学校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利益矛盾,仍然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来处理,其结果不仅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就是学
校自身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学校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变迁,要求学校必须依法管理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构建和谐学校的要求。
二、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法治基础。遵循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的原则来构建和谐学校,就要遵守依法治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规定:学校要“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要“依法接受监督”。简而言之,依法治校就是学校要依法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依法接受监督,这是
构建和谐学校的法治基础。首先,学校必须依法取得办学权。无论是作为公共教育设施公立学校,还是作为公益教育设施的民办学校,依法都是社
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共同承担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两类学校的办学权都须依法取得。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
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学校办学权的取得或授予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定的学校办学权限,其办学行为即为不合法,当属无效
。其次,包括公立、民办、私立的所有学校,都必须依法管理学校各项事务,这里的“依法”既是指学校遵循实体法的规定,也是指遵循程序法的
规定。所依之法不仅是指教育法律、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也是指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法必依是法治国家基本准则。我国教育法律法规
,对学校的自主办学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具体规定,故而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等管理行为和其他的办学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学校运行
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才能保障办学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才能依法保障学生、教职工、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反之,不依法办
学,学校运行就有可能处于无序化、随意化、专断化的状态,侵犯学生、教职工、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就不可避免。第三,学校行使办学权必
须接受法律监督。学校不仅有权依法自主办学,同样学校也要依法接受监督,这是教育法确定的学校的法定义务。学校内部管理涉及的学校与教职员
和学生的关系,必须在法律依法进行规范和调整,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也要依法进行救济。法治国家强调依法管理,强调保障基本人权,受
教育权属于公民的基本人权,因此学校在自主办学过程中实施的管理行为不仅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也应当接受司法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
接受法律监督,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是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最后,学校
违法办学、滥用管理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违法办学是指学校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学。滥用管理权是指学校行使学校管理权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目的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学校管理工作。《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列举了10种学校
违法办学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形式。在法治社会,学校只有依法办学才能保障学校健康的发展,而违法办学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三、依法
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的保障。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校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系统工程。学校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除了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
本法和教育专业法外,还要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要求。1、确立依法治校构建和谐学校的理念。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转变学校管理理念,是依法治校
的基础。只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形成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理念,依法治校才能成为学校管理的自觉行为。形成依法治校的观念的关键,是要
明确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法律规则。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教育主体进行活动的根本准则。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
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其中社会主义方向原则、人的全面发展原则、教育公共性原则、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这些
原则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根本准则,学校的自主办学活动不能背离这些原则。教育法根据这些原则规定了教育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教育法确立
的教育基本法律制度,涉及中小学的主要有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终身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教育投入制度、教育
督导制度。这些制度划定了学校办学活动的法定范围,既是学校教育行政管理权的范围,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范围。这些制度有些已经制定了单
行的法律,如《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等。为了实施这些法律,国务院和教育部还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这些都是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在的问题
是,在普法中学校比较重视学习民法、刑法等其它法律法规,但不重视学习教育法。在对有关学校进行依法治校的评估中,这些问题是学校法治教育
的薄弱环节。2、构建和谐校园首先要尊重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育人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学校存在的理由。如上所述,学校尤其是
公立学校是国家设立的公共教育设施,学校的教育管理权是公权力。学校尊重人、学生和教师是尊重人的重要体现,是以公共权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对教师和学生的个人的尊重,有助于激发个人的创造性。尊重人就要构筑有益于和谐学校的机制,需要对作为权利主体的教师与学生和公共权力主体
的学校的双向制约和激励。权利和权力都包含着自我扩张的内在冲动,构筑权力制衡机制,能使权利的行使和权力的运行都在合乎理性和公义的轨道
上行进。在学生、教师与学校之间建立沟通、协商和对话的畅通渠道,共同面对和解决学校发展所面临的自由与秩序、效率与公平、私益与公益等问
题。学生是学校育人的主体。学校应当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这方面首先要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权,有的学校为举行公开课而不让某些学生上课的作法,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其次,学校和教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这是
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教育者必须要遵守。第三,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标准要公示,不得乱收费。第四,建立学生心理关
照、卫生关照、生活关照、活动关照、学校救助、学校处分、校内学生申诉等学生权益保护制度。最后,落实学校安全制度,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
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学校要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首先,学校依法聘任教师,教
师聘任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教师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其次,学校依法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的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和学术
活动权、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参加进修和培训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第三,学校要依法及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有的学
校在假期只发给教师一半工资,这是违反教师法的行为。第四,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
权益。3、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依法按章程自主办学。《教育法》规定学校必须要有章程。学校的办学权由法律规定。学校章程在教育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结合本校的实际确定学校行使自主办学权的具体规则。所以章程是学校的组织规程和活动准则,是学校的“大法”。教育部《关
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和学校的办学特点制定章程。4、依法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明确学校的运行机制。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按照学校的性质,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党支部,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形成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
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学校管理体制。民办学校除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实行董事会或者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按照学校章程设立
相应的管理机构,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叫职工代表会议,保障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中小学校都要建立家长委员会,
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形成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制度。5、依法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也称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生活秩序而依法制定的要求师生员工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办事
规程。学校管理制度主要有学校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校务公开、校务监督等制度。一是要制定
学校的议事规则。议事规则,一是指学校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学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制度。健全的议事程序规则是保证学校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和依法决策的重要机制。二是指学校作出涉及教职工和学生重大权益的决定的程序规则,使学校慎重作出有关教职工和学生的重大权益的决定,
防止决定的随意性。二是学校的管理制度要合法与公正。学校管理制度涉及学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具体的权利义务,管理制度不合法、不公正,就
会损害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管理制度,首先要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涉及教师权益事项的制度,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
征求意见,草案修改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民办学校由校长提交学校董事会决定通过)校长签署公布。其次,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得与教育法
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得损害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在规定学生和教师义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学生和教师权利救济的途径。实践中有些学校的
规章制度就不合法,有的学校实行所谓“末尾淘汰制”把学生打分作为衡量教师绩效的唯一标准,就与《教师法》的规定相抵触;有的学校,未经法
律授权就擅自规定各种名目的“罚款”,此为越权立规;有的学校把教师不得在居民小区与邻里吵架作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得内容,显然超过了
教师职业的范围;有的学校,学校对教师的工作量已经作出规定,但年级组又自定规矩加重教师的工作量,与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学校在制定学校
规章制度时应当避免出现这些不合法、不公正的内容。第三,管理制度的形式要合法。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的文件,应当符合学校文件的发文形式。
同时,学校管理制度要公开,应在学校校刊和校园网公布学校的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把学校管理制度汇编成册。6、依法实施学校具体管
理行为。学校具体的管理行为是指学校针对特定的学生和教师所作出的涉及其权利和义务的处理决定。学校实施的具体管理要做到合法合理。首
先,作出具体管理行为的主体要合法。凡是涉及到学校、学生、教师权利义务的决定,必须由校长或法定代表人并以学校的名义作出,学校的普通工
作人员和教师,未经校长授权不能以学校名义作出对学生或者教师的处理决定,当然这不是指教师批评学生、给班级奖励、请学生家长来学校等事项
,而是指须以学校名义才能给学生、教师的退学、处分、停教或者奖励等行政决定。其次,学校实施的具体管理行为的内容要合法合理。处理决定
不仅要有事实根据,也要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而且还要合情合理。没有事实根据,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学校规章制度的依据,学校不
能作出处分决定。再者,学校实施具体管理行为要符合程序公正的原则。学校作出处分学生和教师的决定,要遵循先调查后作出决定的基本程序。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要把处分决定的内容告知学生和教师,以听取学生和教师的申辩,而且申辩不得加重处分。有的学校学生或者教师对处分不服申辩几句,学校就认为是无理狡辩予以加重处分,严重侵犯了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涉及学生和教师重大权益的处分,在作出决定之前,可以实行校内听证制度。凡涉及学校重大权益、合理回报、教师和学生奖励或处分的学校决定都应当公示。最后,学校的处理决定要符合规定的形式,学校重大处理决定要经校长办公会作出,并且要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作出。涉及教师和学生的处理决定要送达本人,并要告知被处分的学生和教师享有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权利或者诉讼权利。处分决定不送达给本人不发生效力。(作者:陈代清,2006年1月4日写于贵州省凯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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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岱青法治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