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科室负主要领导责任在上级部门、 分公司经理的指导下,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负责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特发事件、防中毒、防职业危害(以下称“五防”)等日常安全管理 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五防”的各项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经常进行“五防”工作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工 作。督促项目部落实防火检查、登记、宿舍防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保卫工作中要执行三落实:即 组织工作落实、消防措施落实、防火责任人及综合治安管理责任人落实。加强值班保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教育,定期培训义务消防人员,组织消 防演练。对各类型仓库的管理,根据不同的特点和消防要求,相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制度。指导项目部现场建立宣传安全生产专栏。对在生产 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制止,对劝阻劝说无效的,有权利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险情 时,有权利组织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部位,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在生产过程中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各项安全措 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经常对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核定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防火要求的,立即提出整改。检查督促项目现场 实施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在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带领下,参与各科室科长对属下各项目部进行的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并记录 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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