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2022-05-25 | 阅:  转:  |  分享 
  
xx集团xx事业部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00 执行日期 分发序号 目录

一、目的-------------------------------------------------------------2

二、范围----------------------------------------------------------------2

三、职责------------------------------------------------------2

四、内容--------------------------------------------------------------2

五、相关文件--------------------------------------------------9

六、相关记录---------------------------------------------------9

七、修订历史--------------------------------------------------10

八、附录--------------------------------------------------11















项目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部门(岗位) 生产运营部 生产运营部领导 事业部总裁 签字 日期



文件发放范围:事业部总裁、事业部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



【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

【范围】适用于xx事业部及其所属子公司区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

【职责】

1xx事业部生产运营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各事业部各部门领导、各子公司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内容】

1事故的类型

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1.1伤亡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为伤亡事故。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

轻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1.1.3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1.1.4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包括伴有重伤、轻伤)的事故。

死亡是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负伤后在天以内死亡(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国家对伤亡程度认定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划分。1.2火灾事故,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火灾事故。

1.3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或物理性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爆炸事故。

1.4职业病重伤轻伤人以上损失万元以上。轻伤损失万元以上万损失万元以下.6以上事故经济损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其统计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3.1凡发生事故,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的5分钟之内,报告。根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3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事故部门负责人应在5分钟内电话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主管副总及公司总经理,由公司安全部门或主管副总10分钟内报告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主管领导,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事业部安全主管领导要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报告xx集团运营管理部及集团安全主管领导。

3.4事故发生单位要于事故发生之日七日内完成事故初步调查报告,十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均要以书面材料报xx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经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5发生一般事故、轻微事故的,事发部门负责人在事故发生的30分钟内报告该类事故的分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并于12小时内报xx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于事故发生之日七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报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6发生未遂事故的,事发部门负责人于事故发生的1小时内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于3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

3.7发生安全偏差的,偏差发生子公司要于两个自然日内完成偏差分析报告上报xx事业部生产运营部。

3.8上级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4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护

4.2发生事故,各级领导必须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3发生,公司事故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事故调查

.1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四不放过”(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发生事故后,事故发单位立即安排有关人员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安排专人保护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和记录。管理部门应立即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证据收集工作,应在当日完成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做好询问笔录由事故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签名捺指印。

.4发生重大事故,总经理.5发生较大事故,

5.6发生一般事故、轻微事故,由公司主管副总亲自或授权专业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及事业部。

5.7发生安全偏差或未遂事故,由子公司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偏差调查组进行偏差调查工作,确定事故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日期。

5.8发生企业外交通事故,由地方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处理结案后在公司及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9事故调查小组应当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其工作包括:

.9.1现场处理.9.1.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

.9.1.2拍摄、录像或绘制示意图;

.9.1.3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9.2搜取有关资料

.9.2.1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笔录证人证言;

.9.2.2搜集规章制度、工艺技术等有关资料;

.9.2.3索取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

.9.2.4根据情况组织技术鉴定。

.9.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9.4确定事故责任者,明确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确定事故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0.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10.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10.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10.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11事故处理报告除包括以上内容外,还包括:

.11.1事故类别及事故性质认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11.2事故发生直接、间接原因分析;

.11.3确定事故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

.11.4事故预防措施及改进措施。6事故处理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隐瞒真相、推卸责任或包庇袒护责任者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以上事故触犯刑律的,由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政府部门另有处理意见的按其意见执行。6.3.8事业部鼓励各子公司积极按要求上报安全偏差及分析,共享经验教训,提升其他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xx事业部根据子公司安全偏差分析情况在月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6.3.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加重处罚:

⑴发生伤亡、急性中毒事故或火灾事故之后,不积极采取妥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扩大。

两年内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

接到《》后,逾期不改造成事故的。⑷以上条款未规定,但事故⑸发生事故,故意隐瞒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事业部安全管理部门的。

6.3.10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⑴安全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对事故隐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的减轻处罚;认为事故隐患严重,下发停产整顿通知书的免予处罚。

⑵安全监管部门在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反复强调,督促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彻底整改的减轻处罚。

⑶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程规范、培训记录完整、票证手续齐全,因操作者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相关专业部门管理部门减轻处罚。

6.3.11事业部主管领导处罚

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参照上级政府部门处理意见执行。

⑵发生重大事故的,扣罚事业部主管领导2个月以下奖金。

6.4处罚的执行

6.4.1重大事故及特大事故处理由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6.4.2较大事故处理由事业部领导批准后执行。

6.4.3一般事故及安全偏差处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4.4子公司事故处理结果要在批准后一周内报xx事业部及集团安全管理部门备案。7本制度的解释权归xx控股集团xx事业部生产运营部。

【相关文件】无

【相关记录】

附录一: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附录二:事故调查报告

附录三:偏差分析报告单



【修订历史】

文件修订历史 版本号 修订原因及内容 执行日期 附录一:

事故初步调查报告

公司:

事故类型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责任者 伤害程度 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损失和级别 应急措施的落实及整改预防措施计划 事故调查组

成员及分工 注:如需详细说明可另附内容



附录二: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题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生产过程;状态。

(2)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事故状态。

(4)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5)报警及人员疏散过程。

(6)事故蔓延及扩大过程。

2、应急救援情况。

(1)救援过程。

(2)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三、事故类型、等级、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附计算依据及明晰)。

1、事故类型、等级。

2、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附计算依据及明晰。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7)人员履职情况,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或违章指挥情况等

3、此次事故爆露出的其他问题。

(1)技术问题。

(2)管理问题。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六、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政纪处分建议。

附:

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

2、伤亡人员名单。

3、有关资料复印件。

包括:

(1)现场照片

(2)现场示意图

(3)笔录复印件

(4)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附录三:

偏差分析报告单

偏差类型 发生时间 地点 责任者 伤害程度 偏差经过:













原因分析:













预防或纠正措施:











共享经验或教训:







备注:如已制作幻灯片、flash、3D动画或模拟录像等可另报事业部生产运营部。





















献花(0)
+1
(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