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监控中心职责完善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高速公路收费、稽查、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及规定,根据收费稽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稽查工作有关制度、 办法、细则,编写稽查、监控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手册。计划管理。分解稽查工作考核指标计划,拟订稽查工作计划等。软件建设。根据联网收 费实际及项目公司运营管理需要,规划和建设功能健全、运行可靠的管理软件平台系统。协调指导。协调上级联网中心、行业单位、发行机构、执法 单位,实施联动稽查、欠费补交、逃费追缴、投诉建议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高速公路路网内稽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典型案例和稽查动态、问 题,提出防范和处置指导意见。建立机制。建立并落实贯彻打击偷逃通行费长效机制,牵头组织经办各类重大偷逃通行费案件和研究分析新型各类逃 费案件,协调督促开展联勤联动机制。内部稽查。对收费政策执行、运营秩序、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等情况进行稽查。信用管理。信用黑名单、灰名 单信息、保密。档案、评价、应用、共享管理。质量管理。对收费运营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测与评价,并以通报等多种形式督促整改落实。信息报 送。及时向行业主管单位、上级单位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按规定报送。培训管理。协助组织开展项目公司范围收费稽查方面培训宣贯,提高相关 运营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监控管理。负责监控业务管理和监控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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