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对班组长综合治理考核内容1、不得误传、传播不良或导致影响职工工作情绪的有关言论或内容,违者罚款50元。2、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现场(佩戴参观 牌的外来人员除外)否则对当班班长罚款20元3、班长要认真交接班和协调各项工作,对于在交接工作中出现说脏话、骂人或有威胁他人嫌疑等不 良现象的每次罚款100-200元。4、身上有酒味或酒后八小时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上班期间不允许喝酒,不允许酒后闹事,违者待岗处理。 班长每允许一名职工酒后上班,罚款50元。不准在车间任何地方吸烟,违者待岗处理。严禁睡岗,违者待岗处理;上班期间身上有烟味,罚款20 元。上班期间身上带烟和火种罚款100元。5、员工应自觉爱护公司财产和个人使用的公司用具以及所在宿舍内的物品。非故意损坏,按照实物原 值赔偿;故意损坏,按实物原值的2倍予以处罚。6、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禁止出现打架、骂人、偷盗现象。严禁职工在澡堂,更衣室用胶带 粘工作服上的玻璃丝,严禁用包装材料盛装个人物品,班组长如有违犯,一经发现撤销职务。7、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精神饱满,工作热情,举止 文明;工作上应团结互助,互帮互学,违者罚款20元。8、凡本工段人员,在正常生产中不得到食堂或外出吃饭。吃饭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违 者罚款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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