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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2022-05-25 | 阅:  转:  |  分享 
  
xx集团xx事业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执行日期 分发序号 目录

一、目的-------------------------------------------------------------2

二、范围----------------------------------------------------------------2

三、职责------------------------------------------------------2

四、内容--------------------------------------------------------------2

五、相关文件--------------------------------------------------6

六、相关记录---------------------------------------------------6

七、修订历史--------------------------------------------------7





















项目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部门(岗位) 生产运营部 生产运营部领导 事业部总裁 签字 日期



文件发放范围:事业部总裁、事业部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



【目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特种设备电梯的安全使用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事业部内部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集团xx事业部电梯日常使用及管理。

【职责】事业部各部室。

【内容】

1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1.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1.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1.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1.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1.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3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3.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3.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3.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3.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3.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3.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3.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3.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3.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4电梯驾驶人员职责

2.4.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4.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流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4.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4.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4.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4.7负责做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4.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5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职责

2.5.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5.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5.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5.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5.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5.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5.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5.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产品。

2.5.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3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流程

3.1电梯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省技术监督局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

证才能上岗,严禁无证驾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轿厢。货梯严禁载人。

3.2电梯操作工在进入电梯轿厢前,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后,方可以进入轿箱内,防止跌入底坑。

3.3开启轿箱照明灯,用钥匙打开操作箱的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应亮起。

3.4检查轿箱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

3.5电梯操作工在电梯工作前,应分别关闭层门、轿门,将电梯上下运行数次,并检查操作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信号指示功能是否正常;平层误差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3.6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按动上行下行按钮不能启动运行,可能是层门或轿门关闭不到位,应重新关闭,一般即可正常启动,如仍不能启动,应请专职检修人员修理。

3.7电梯在停稳后,方可打开轿门及层门。

3.8在轿箱内将电梯开关转换到检修位置,或在轿顶将轿顶检修开关扳到检修位置时,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状态(低速运行),由于在低速运行时会造成电机绕组过热,因此在正常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3.9电梯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将轿箱停于基站层(一般为最底层),关闭操作盘上的所有开关,做好轿厢内外的清洁工作,清理层门、轿门地坎地槽内的杂务和垃圾,关闭照明开关、关闭层门。

3.10操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给电梯管理人员。

4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事业部电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由电梯维保单位负责。

5电梯维修保养管理要求

5.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5.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5.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5.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单词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5.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5.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5.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得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5.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6.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6.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6.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内部安全检验。

6.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7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7.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7.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7.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7.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7.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7.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8.1电梯发生意外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8.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故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8.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8.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8.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9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即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9.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9.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9.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9.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9.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9.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10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0.1电梯的钥匙(包括电梯电气钥匙、电梯厅门外开钥匙、电梯顶层控制盒钥匙)必须由专门人员管理。

10.2电梯钥匙使用要有登记制度。以防物品丢失,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等有据可查。

10.3电梯钥匙使用需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10.4不能私自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10.5电梯厅门外开钥匙必须由电梯专业人员(如维保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10.6电梯顶层的控制盒钥匙必须由电梯专业人员(如维保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10.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定时开梯,定时关梯。

11本标准由生产运营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无

【相关记录】无

【修订历史】

文件修订历史 版本号 修订原因及内容 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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