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公司科技创新机制,使科技创新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鼓励公司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积极从事技术研究 和科技创新工作,发挥每个职工的聪明才智,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施工技术水平,满足创新型企业标准要求,加快公司科技发展,依据国家、行 业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和《集团创新型企业标准》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度体系的第一层级,适用于公司、二级公司和 项目部。第三条本制度中的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市场前景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科 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和施工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开发的新产品;施工生产相关的科技开发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成 果;编制的企业工法和企业标准;专利;优秀技术论文和优秀技术总结等。第四条本制度主要应对以下风险:(一)科技创新管理组织环境的不确 定性,可能导致目标与计划难以实现;(二)科技创新管理组织活动的复杂性,可能导致目标与计划难以实现;(三)科技创新管理失误的不可避免 性,可能导致目标与计划难以实现。第五条术语(一)科技创新:是指将新技术、新工艺设想,经过研究开发,应用到工程或实现工业化、商业化 生产到市场营销整个过程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对于国内外已有的技术,公司需要研究掌握其核心技术,或者是引进技术基础上的提升创新均属科技创 新范畴。(二)科技推广:是指将已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直接推广应用到施工生产中,并创造经济效益的活动。(三)集成技术创新:是 指将专家、群体、数据和各种信息与计算机仿真有机地结合,把各种学科的理论和人的经验与知识结合起来,发挥整体优势。即是将现代计算机信息 技术、多媒体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现代模拟仿真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引入到系统工程领域,以解决许多用传统方法难以解决的问题。(四)公司: 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二级公司:以工程及产品类别设立的板块公司、按地域设立的区域分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的独立法人公司。(六) 项目部:公司及二级公司所属项目部。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的全面管理工作。审核公司年度科技开发项 目立项计划;审核公司年度科技开发预算;审核科技开发项目经费的申请;审核对外科技合作战略协议;审核科技开发项目成果评审结果;提交公司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批准执行。第七条技术专家委员会职责负责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的论证,确立公司立项项目;负责公司科技创新成果的鉴定和 评奖工作。第八条公司技术中心职责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科技创新预算,对科技创新经费的申 请和支出进行审核;对公司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落实;组织科技创新项目成果鉴定验收和评审工作;负责协调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的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公司各分技术研发中心职责负责制定技术发展和科技创新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立项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对所承 担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每月向公司技术中心上报跟踪记录;负责科技创新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负责申报所承担科技创 新项目鉴定和评奖的申请。第十条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责负责制定本行业的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规划;对省、部主管部门负责;负责对外 签订、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开展研究工作;组织申报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奖工作;开展科技服务工作;负责科技研究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并对 使用情况进行核算。第十一条二级公司及项目部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立项和自行立项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工作,对各个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并 将每月的跟踪记录上报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立项项目科技创新经费的申请和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上报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申报所承担项目 鉴定和评奖的申请;组织自行立项项目的评审和奖励工作。第十二条科研团队/科研小组职责负责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的具体实施,按照项目申请 书及研发合同的具体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对研发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形成完整的技术研发和推广档案;每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研发记录 ;负责向公司申请和使用科技开发经费;负责申报所承担项目的鉴定验收申请及答辩工作;参加二级公司技术创新和推广交流工作。第三章工作 程序及内容第十三条科技创新组织机构图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公司技术中心分技术中心分子公司技术部门BIM中心第十四条科技 创新体系构成和管理公司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技术研发中心和各二级公司的技术管理部门,公司技术中心为各研发机构的主管部门。BIM中心,设在 公司信息化管理部。第十五条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推广、奖励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推广和奖励的具体要求,按照《交 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投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科技创新经费管 理技术中心每年编制科技创新费用预算,列入公司级的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由公司和二级公司共同承担,对于重大科技项目公司出资比例可提高或全额 出资。公司和各二级公司财务部门应将科技经费单独核算支出,做到专款专用。第十七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管 理工作,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单位持有(所 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职务发明)。第四章检查与控制第十八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服务、组织专家评判、统计分析、程序控制和 人员控制等方法对技术创新工作进行控制管理。检查评价按照《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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