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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请求
2022-05-25 | 阅:  转:  |  分享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概念及要件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内容。要素:诉讼标的指向:诉讼标的物、权利义务契合
:事实理由与诉讼请求契合(受理、管辖)诉讼标的VS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是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
指向的对象全面明确可执行专业化1.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2.请求权基础的选择3.抓重点,准确表述4.判决事项OR裁
定事项5.判决OR判令6.诉讼费用范围、费用负担OR承担案例一租赁合同纠纷基本案情:甲为营利法人,承租乙房屋用于办公,租赁
期限3年,租金按季度支付。第2年开始,甲便未支付租金,累计达3个季度租金未付,乙多次催要未果,甲仍继续使用房屋。根据租赁合同约定,
甲逾期未付租金,乙有权解除合同。据此,乙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判决租赁合同自起诉之日解除;判决支付租金、房屋占用费、其他费用
;诉讼费用负担。腾迁的经济学分析控制费用腾迁诉讼请求的表述:1.判决被告立即将占用土地腾迁给原告;1.1判决被告立即将
占用的位于香港中路61号甲土地腾迁给原告;1.2判决被告立即将其占用的位于香港中路61号甲2000平方米土地腾迁给原告;1.3
判决被告立即将其占用的位于香港中路61号甲2000平方米土地按净地标准腾迁给原告。案例二借款合同纠纷甲借乙100万元,借款期
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借款期限的利息为年利率24%。丙为乙的债务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
实现债权费用。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未能清偿借款本息。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乙立即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自2018年1月1日至判决生效之
日期间的利息;判决被告支付律师费5万元;诉讼费用负担。4.判决原告对被告丙名下抵押房产的拍卖、变卖、折价款项在前3项诉请的债权范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利息计算标准利息计算期限一般债务利息迟延债务利息律师费认定:程序、结果报酬担保范围:保证、抵押、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债权最高额2000万元;债权本金最高额2000万元。判决原告对被告名下位于远洋大厦B座1层房产的拍卖、变卖、折价款项在债权
本金最高额2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诉讼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9《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58.最高债权额的认
定最高额抵押、最高额保证中的最高额债权,是指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实现债权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1.
判决被告乙立即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以100万元为基数计算的自2018年1月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3.判决原
告甲对被告丙名下抵押房产的拍卖、变卖价款在前2项诉请的债权及诉讼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例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甲为发包方
,乙为承包方,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工程造价8000万元,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至70%,竣工后支付至80%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5%,5%质保金。乙方施工后,甲方一直拖欠工程款。2018年10月1日,乙方停止施工。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
付工程款5000万元;判决赔偿窝工损失1000万元;诉讼费用负担。建设工程优先权建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二明确了优先权主
体,起诉时注意主体的选择“判决乙方对涉案工程的拍卖、变卖款项在第一项诉讼请求确定的工程款本金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例四保
证人追偿纠纷A是银行债权人,B是债务人,C、D、E是连带责任保证人。2017年5月1日,A向B发放了7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1年
。利息按月支付。因B拖欠A利息,A主张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C承担保证责任。2018年4月1日,C清偿贷款本息72382712.
5元。C承担保证责任后,向B、D、E追偿。判决B清偿借款本息72382712.5元及利息(自2018年4月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
以72382712.5元为基数按约定利率计算);判决D、E在第一项诉讼请求范围内承担责任;3.诉讼费用负担。被告一清偿原告借款本
金7000万元及其利息(截止至2018年4月1日的利息为2382712.5元,自2018年4月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以7000
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按份责任,在对主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三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责任。2019《全国法院民商
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56.混合担保的处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担保人分担份额;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只规定了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
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全国人大法工委主编的《物权法释义》明确,担保人之间不能相互追偿。据此,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除非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可以相互追偿。案例五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A是大大小区住宅项目开发商,规划建设住
宅楼6幢,规划审批后,A在空余土地自行建设住宅楼1幢,与购房者签订了预购协议,明确了房屋坐落、房号、面积及价款支付。B与A签订了预
购协议,全部支付了购房款,A向B交付房屋钥匙。A现负债累累,无法返还购房款,房屋被一房多卖,现已有他人实际入住。确认合同有效;判决
被告完善建设手续、协助原告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诉讼费用负担。确认合同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诉讼费用负担。案例六侵权纠
纷A是产品生产者,B是产品分销商。自2008年开始,A、B之间存在合作关系,B自A处购买产品后再销售给最终用户。2013年A与B终
止合作关系,A取消了B分销商资格。2015年,B主张A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其权益,诉至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针对原告的垄断民事侵
权行为,(包括停止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停止拒绝交易行为、停止差别待遇行为和停止搭售行为)。赔偿损失。确认被告对原告实施过滥用市场支
配地位的侵权行为(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拒绝交易、差别待遇和搭售)核心:产品回购OR产品升级“判决被告对涉案产品进行升级”案例七
金融债权转让纠纷A是银行债权人,向债务人B发放贷款本金100万元,B逾期未能清偿借款本息。2018年1月1日,A将该笔债权转让给C
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6月1日,C资产管理公司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自然人D。现自然人D诉至法院,要求B清偿借款本息。判决被告支付
借款本金100万元、截止至债权转让基准日的利息20万元,之后利息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金融不良债权债权转让人=债权受
让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4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7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23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法函[200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
通知(法发[2005]62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发[2009]19号)
案例八股权转让纠纷A持有B公司50%的股权,A与C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C以100万元受让A持有B公司15%的股权。股权转让协
议签订后,A将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D,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C诉至法院。判决被告A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配合办理股权变更
登记手续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小结形式决定内容如
何识别及应对请求权基础:1.债权(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及其他)2.物权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事实+法律程序:管辖
实体:举证责任、责任主体、时效等1.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未及时清算2.买卖合同VS产品质量消法“退
一赔三”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3.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对涉案房屋拥有所有权”确权OR继续履行二审能否撤回起诉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八
条“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
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股权转让纠纷主张侵犯股东优先购买
权,请求确认转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5.重复诉讼消费欺诈,退一赔三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6.反诉与抗辩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四条,拒绝支付违约金、赔偿、减少价款,抗辩;主张违约金、赔偿,反诉。建二理解与适用【约定违约金、赔偿直接扣除】7.答辩前要求原告明确诉请第一,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第二,诉请内容的明确本金、利息、计算方式责任承担方式及依据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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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第二种咨询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