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加强对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及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特殊作业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作业人员(包括在公司内承包单项劳务工作和施工的外来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由安全部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本公司内的作业归属于车间(部门)的由车间(部门)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外来的由申请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第五条由安全部对各类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作业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第六条动火作业定义
动火作业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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