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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值班巡检制度
2022-05-26 | 阅:  转:  |  分享 
  
供用电的管理制度一、完善电力计量仪表。企业电力一级计量仪表配备率达到100%;分公司(车间)用电二级计量仪表,主要用电岗位配表率在达100%
,工段主要用电工序或设备三级计量仪表配表率达90%。二、要做到供电有计划、用电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电有措施、考核有奖惩,并落实到
经济责任制中去。三、搞好用电负荷削峰填谷的调荷工作,提高用电负荷率;采取无功补偿措施,提高用电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2以上,力
争达到0.95。四、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逐步更新规定淘汰的机电产品。五、组织机泵效率和电能平衡的测试,分析存
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电能的利用效率。六、各单位增加电力负荷超过100kw(含)时,应在五日内,填写《新增用电申请表》
(附表一),上报基地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联系焦作基地生产运行部同意后方可接入供电系统。任何单位不经同意,不得私自接入基地电网,
凡违反者,对责任单位处以500—5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罚款。七、100kW以上的异步电动机,在安全允许的条
件下,就地补偿无功功率。八、新建、扩建项目电气部分,应在施工前将电气设计方案(图纸)、接入方式、负荷情况、设备明细表、《新增用电申
请表》(附表一)报送基地工程设备部和生产运行部备案后,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施工,若出现变更,及时上报调整。新建项目的重要设备,要设计双
电源供电方式。九、基地新建、扩建、技术技改项目须进行安装工程的,需填写《项目安装工程申请单》(附表二),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
基地工程设备部;新建、扩建项目电气设施,在投运前三天,将电气竣工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合格证、定值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基地工程设备
部备案审批,并经公司工程设备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未经允许私自投运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对供电系统造成危害或导致停电,对负责人
罚款1000元;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根据影响情况,根据影响程度进行处罚。十、所有新增负荷,应同时向焦作基地生产运行部计量能源科申
报,经计量能源科验收计量装置合格后方可投运。十一、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供基地电力。十二、集团采购部、基地工程设备部及相关技术部门定期
对成套电气设备、电器元件及电气动力设备供应商定期进行考核评级,确定供应商采购范围。十三、各单位在制定技术招标文件中,若对选择主要电
器元件厂家进行指定,须选择至少3家以上质量、规模相当的厂家进行选定。十四、基地电气招标文件按照审签程序进行,未按程序审签,不得进行
招标,技术文件制定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不得签订合同,否则,对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十五、基地各供用电单位,根据《电力安全工
作规程》及《电气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对所辖供电设备、设施进行日、月、年检维修工作,并根据季节特点做好所辖范围内电气设施的防雷、防潮
、防尘、防高温及防汛等工作,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十六、凡具有双电源供电单位,每半年对两电源进行核相定相,并做好核相记录,以纸质
版上报基地工程设备部。十七、基地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应按要求编写双重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及设备卡片、如需变更,及时上报审批,并记录。十
八、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公司高压供电系统供电设施的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运行情况、定值等进行修改、添加、移动及删除;发现残缺及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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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