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所有值班人员。
三、检查范围及要求
1、负责当日的生产设备巡检,设备出现故障,负责协调组织检维修工作,保证生产系统稳定运行,并及时上报出现的问题及处理进度。
2、指导本单位生产工作,根据生产情况合理调整生产负荷,出现生产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相关人员通报处理情况。
3、对当天的安全环保设施进行巡检,指导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对当日生产现场设备、管道及重大危险点源(含液氯、甲苯、液氧、液氮、CP罐区等)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对本单位工艺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安排调整,并及时上报。
6、对本单位劳动纪律的管理和检查,对员工违章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分公司检查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将对当天车间值班人员、班长进行责任追究。
7、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脱岗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替班、换班。确需换班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换班。
8、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带班领导必须及时汇报,不得迟报、虚报、漏报,并迅速、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四、考核
1、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脱岗进行处理;
2、值班人员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50-100元;
3、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的,罚款50元,影响安全或生产的,进行责任追究。
4、发生问题未及时上报的,罚款50-100元,瞒报的进行责任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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