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岗位交接班制度一、为加强管理,明确交接班内容和各自的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制定本制度。二、岗位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内容交接。三、接班 人员未能按时接班的,交班人员应报告主关领导或值班人员,同时继续坚守岗位。四、接班人员因喝酒、患病等不能正常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及时报 告主关领导或由值班人员妥善安排。五、发生各类事故不能正常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处理,事故排除后,方能交接班。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 ,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交接班。当进行重大操作时,必需等待操作完毕或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班六、交接班必须做到“六交”、“四不接” (一)“六交”:1.生产、安全、设备运行和有关问题处理情况要交接清楚。2.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要交接清楚。3.室内外环境卫 生情况要交接清楚。4.上级指令和检修外协情况要交接清楚。5.班产量完成情况要交接清楚。6.分管设备情况要交接清楚。(二 )“四不接”:1.原始记录、交接班记录不全、不准、不清洁的不接班。2.对本班生产及问题处理情况不清楚的不接班。3.岗位和室内外卫生 不合格的不接班。4.分管设备不齐全的不接班。七、接班人要认真检查和询问,在生产不明、不符合交接条件或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时,可拒绝接 班,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接班后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八、接班人员对交接内容检查无误后,与交班人员共同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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