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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溶性钛渣工艺质量管理补充规定
2022-05-26 | 阅:  转:  |  分享 
  
酸溶性钛渣工艺质量管理补充规定为促进公司各项产品质量的提升,保障产品合格率,制定本考核规定。一、将酸溶性钛渣产品质量指标控制纳入富钛料分公司
月度工艺质量考核。二、酸溶性钛渣产品质量考核指标及控制范围如下:产品检测项目Ⅰ类Ⅱ类计划合格率酸溶性钛渣TiO2(%)≥78.0≥
76.0≥90%Ti2O3(%)≤28.0≤28.0MFe(%)≤1.0FeO(%)≥4.2H2O(%)≤3.0C(%)≤0.5+
20目(%)≤0.1注:补充规定中酸溶性钛渣有关工艺质量标准为暂定标准,技术质量部将根据龙佰研究院下发的质量指标要求及时调整相关
指标。三、酸溶性钛渣上述质量指标均按照公司《xx年工艺质量考核方案及标准》产品质量考核办法执行。四、酸溶性钛渣不溶性钛含量按照
实际检测批次进行考核,产品考核合格标准为≤3.0%,优等品标准为≤2.0%(考核统计以富钛料化验室化学分析法检测结果为准)。分公司
须严格控制不溶性钛含量,对于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产品,每批次扣除0.05分;对于达到优等品的产品,每批次奖励0.1分。五、将炉外样Ti
O2含量纳入关键工艺考核,考核标准为≥78%,计划合格率≥92%,考核方法参照公司《xx年工艺质量考核方案》关键工艺考核办法执行。
六、分公司对检测结果存有异议的,及时和技术质量部沟通解决。七、酸溶性钛渣质量考核周期为每月28日8:00至次月28日8:00。本规
定自xx年4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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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