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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还原钛质量管理补充规定
2022-05-26 | 阅:  转:  |  分享 
  
液氯甲苯(四氯化钛)罐区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液氯、甲苯、四氯化钛罐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
制度。相关单位人员应熟悉液氯、甲苯、四氯化钛罐区的巡检内容,保证安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罐区的安全生产。各单位各级人员结合
公司下发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
及时将整改结果记录存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或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对口上报公司主管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
组织危险评估并将落实整改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二、液氯、甲苯、四氯化钛罐区检查内容1.现场安全标识、警示是否完好、齐全。2.管道外表
防腐层是否脱落.管道是否锈蚀;设备、管道、阀门等处有无跑、冒、滴、漏、渗等现象。3.管道上是否缠有电线、电缆线、电话线等杂物;静电
跨接是否完好。4.阀门是否润滑良好。5.罐区所用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表及检测报警装置等仪器、仪表反应是否灵敏、准确、可靠。6.罐区
区域或安全距离范围内是否存在明火等隐患。7.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洗眼器是否完好、有效。8.现场电气、照明等防爆设施是否完好
.齐全。9.防化服、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应急防护器材是否完好、齐全,应急防护器材有无缺陷。10.现场硬件设施腐蚀情况、有无隐患。
11.罐区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12.进入罐区车辆及人员是否违反(限速5km/h.车辆必须加装阻火器、
严禁烟火、必须穿防护服、禁止照相、关闭手机)等内容,违者罚款200元。13.罐区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岗位当班人员对进入场所的任何人员
有责任进行盘问、检查,对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分公司领导和保卫部。三、检查频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作巡回检查记录表,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检查,
并做好记录。分公司原料(CP)车间每天至少三次(白天两次,夜间一次);综合部、技术质量部、生产运行部、工程设备部每天至少两次;公司
值班领导每天至少一次。四、巡检要求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每月巡回检查记录进行统计、上报。漏检签一次处罚
50元;对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视情况奖励50-200元;对检查不认真、记录不及时以及未按要求整改的,罚款50-
100元;造成事故的,根据损失和影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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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