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异常情况汇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受控管理,强化信息沟通,确保生产异常信息及时、准确、快捷传递,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述“生产异常情况”包括装置在运行中出现各级工艺指标超标、生产波动、非计划停车、安全环保事故等非正常状况。
一、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1、当出现异常情况并影响到其它装置的正常生产时,当班班长应立即组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管理人员及分公司调度汇报。车间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分公司调度协调生产、安环、技术等科室管理人员到现场,同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分公司调度要随时掌握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2、当装置出现生产波动,当班班长应立即组织当班人员按操作规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向车间主管领导和分公司调度汇报,调度协调生产运行科管理人员及车间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向公司调度汇报,分公司调度要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3、在设置调度岗位前,各工序出现问题应上报至生产运行科分片负责人处。
4、在试车过程中出现能自行判断处理且不影响其它装置的问题,处理后30分钟内上报所属车间负责人;不能判断处理的问题10分钟内上报所属车间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不影响其它装置的问题,协调相关人员检查解决,解决后30分钟内上报生产运行科对接人员;车间负责人不能判断解决的或可能影响其它装置的问题应在10分钟内上报生产运行科对接人员,生产运行科人员接到相关问题汇报后,立即协调相关人员进行解决,同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在10分钟内向有关领导汇报。原则上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逐级进行汇报,重大问题可直接上报至分公司领导。
二、设备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1、当班操作工5分钟内口头报告至班长。
2、班长10分钟内口头报告至车间主管或值班人员。
3、如责任车间发生的设备异常情况能够自行解决,则应迅速安排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处理;如不能自行解决,车间主管或值班人员10分钟内口头报告至生产运行科设备负责人,产运行科设备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协调相关人员解决,同时上报分公司领导。
4、确认为事故者,责任车间于事发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运行科。
三、安全、环保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一)、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当事人或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并开展自救。
2、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车间安全员、主管安全副主任、主任,并派人保护现场和组织救治。
3、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环保科,并落实现场保护、配合事故调查。
4、车间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分公司领导,并组织救治。
5、安全环保科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并组织事故调查。
6、报告时应讲清发生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事故类型(烫伤、中毒、物体打击等)。
(二)、当装置发生非计划停车或火灾、爆炸、中毒、污染等安全环保事故,当班班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车间领导和分公司调度室及安全环保科汇报,车间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分公司调度室和安全环保科要立即启动分公司应急预案,同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分公司主管及科室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公司调度立即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主管领导及处室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公司及分公司调度室随时掌握相关处理情况。
四、工艺质量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1、现场操作人员在现场发现工艺指标、本工序产品及原料指标异常情况后,要及时当班班长,班长不能解决的要通知车间领导及当班调度。
2、车间要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并如实将异常情况汇报至技术质量科科长秦国强处。
3、技术质量科落实情况后,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技术副总赵经理汇报。
4、遇到现场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技术质量科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制定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5、解决方案制定后,第一时间交由杨总和刘总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执行方案。
6、问题解决后,车间要根据异常情况写出现场情况报告,内容包含异常情况发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7、报告完成后,经相关领导审核后,由技术质量科统一建档保存,方便以后查阅。
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按分公司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