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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泄放装置管理规定
2022-05-26 | 阅:  转:  |  分享 
  
安全泄放装置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阀等安全泄放装置及站场、阀室放空系统的设计、运行及维护基本原则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安全泄放
装置的安全性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
察规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安全阀等安全泄放装置的安全监督管
理及公司现有、在建的所有站场、阀室的放空系统。公司所辖站场安全阀等安全泄放装置的采购、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
、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职责(一)生产运行部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公司所属各站场对安全阀及放空系统的
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安全阀及放空系统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及宣贯培训,并监督和检查各站场的实际执行
情况。3、负责检查和考核各站场安全泄放装置巡查使用、日常维护的执行情况。(二)各管理处、站场1、负责安全泄放装置台账、技术档案、校
验维修等记录的建立和更新和所辖站、库放空系统的管理工作。2、负责对所辖站场(阀室)的安全泄放装置开展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3
、负责各类安全泄放装置的管理报表、备品备件统计和上报。第四条管理内容(一)工艺信息管理1、安全阀在投用前15日内,各站场设备工程
师应负责组织内建立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泄放装置的管理台帐、技术档案和校验维修记录,并负责承担技术档案保存和更新的完整性和及时性。2、
安全阀的管理台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编号、位置、数量、设计压力、制造单位、设计标准、工作介质、制造日期、安装日期、投
用日期、上次校验日期、下次校验日期、校验结果、维修日期、维修内容、使用状态等。3、安全阀定期校验(或定期更换)报告的纸质原件由各站
场安排设备工程师进行保管和存档(包括纸质和电子扫描件),所辖站场则保留校验报告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4、站场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或定期更换)和现场维修工作完成后,应由各站场设备工程师的应在10日内及时对安全阀台账、维修校验记录进行更新和完善,生产运行部的
安全标定工程师每季度分别对所辖站场基础资料进行检查,并在专业管理考核情况一栏中进行记录。5、各站场设备工程师应在每年11月15日前
将当年已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需要校验(或更换)安全阀的汇总表上报生产运行部,由生产运行部的安全标定工程师进行核实和统计。(二)危害因素
评价1、安全阀一般都安装在主工艺流程中或重要流程关键点,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保持无任何泄漏和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在某工艺流程发生超压
时能起到安全泄放功能,避免工艺管线、设备等超压运行。2、安全泄放装置所存在风险主要有三方面:(1)内漏:在未达到设计压力时,安全泄
放装置内部的密封失效将导致天然气的泄漏,造成从密封部位泄漏的天然气从放空管系统排出,即造成了能源的浪费又影响安全阀的可靠运行。(2
)外漏:安全阀的本体或连接处的密封失效将导致天然气在安全阀外部发生泄漏,在遇到雷击、静电火花等容易发生站场天然气的燃烧或爆炸等事故
。(3)开启故障:在运行压力达到或超过设计压力时,由于安全泄放装置无法正常开启(包括不动作或异常起跳)将导致工艺管线、压力容器等设
备超压或系统内天然气频繁排空,将造成压力容器等设备损坏、管线爆裂以及站场停输等事故。(三)放空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放空阀组(1)非
紧急放空阀组,上、下游球阀应保持常关状态;紧急放空阀组,上/下游球阀应保持常开状态;安全泄放阀组,上/下游球阀应保持常开状态。(2
)放空阀开启需缓慢进行,通过调节放空阀的开度来控制放空速度。2、火炬点火系统(1)火炬点火系统(包括高空点火装置和外传火点火装置)
按照《工艺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维护和测试。(2)站内设备检修正常放空,站内放空量较小,放空时间短,可以直接放空;站内紧急放空(具备自
动点火系统的站场),放空量较大,应采取点火放空。(3)干线管段放空量大,放空时间长,与放空管段相连的设有点火装置的站场应采取点火放
空。3、现有的放空系统(1)无点火装置的,应根据放空量、作业性质、周边环境综合考虑,采用人工点火的方式。(2)现有的两阀组放空系统
,应加强阀门的维护保养,防止出现内漏。4、放空操作(1)若采用直接放空方式进行放空(包括站内设备检修放空、截断阀室放空),天然气
瞬时放空量控制在4万方/小时之内。(2)若采用点火放空方式进行放空,天然气瞬时放空量控制在6万方/小时之内。(3)干线、站场放
空应计算管容,在放空过程中根据放空管段压力降值和时间估算天然气放空速度,根据以上原则进行控制。(4)雷雨天气禁止进行放空操作。(五
)投用前检查1、各站场生产主管负责组织对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阀及放空系统开展投用前的符合性检查。2、安全阀在安装投用前必须经校验
并取得合格证书,校验的被委托单位必须具备安全阀校验资质,安全阀的投用时间必须在校验的有效期之内。3、安全阀在安装投用前应进行外观检
查。4、对主设备自带安全阀的安装位置应满足校验(或更换)拆装的要求,必须保证现场的校验拆装方便、可靠。5、在安全阀的投用前检查或验
收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上述情况,安全阀不得投用,由相关站场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进行返厂维修或更
换。6、安全阀就地泄放口宜进行水平设置,不应正对巡检道路、巡检点等日常人员巡检的活动区域,如无法避免的应使用与不小于排放口口径的仪
表、工艺管线连接后改变朝向,使其背向人员活动区域。7、安全泄放装置(包括安全阀、紧急放空阀)前后的截断阀应保持常开状态并采取铅封等
锁定措施(铅封线材质为不锈钢、铅封线直径为0.5-0.8mm),还应悬挂变更受控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的做法应按照《安全标志管理规定
》的要求进行制作和设置。若因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关闭截断阀的,应履行相关变更审批手续。(六)常规检查1、巡检(1)针对安全阀的漏气风险
及功能能否实现,各站场应组织巡检人员应针对安全泄放装置的泄放口、密封点和运行工况进行日常巡检。(2)装置所在地的阀室站场巡检人员需
每周对安全泄放装置进行巡检;各站场生产主管应组织专人每月对阀室、站场的安全泄放装置进行月度巡检。(3)安全泄放装置的日常巡检应与站
场其他设备的日常巡检相结合,并作为其中一项工作内容。主要检查内容为:安全泄放装置与管线连接处是否有介质渗漏的现象、是否处于正常投用
状态、外部是否有腐蚀、变形和破损以及安全泄放装置前后的截断阀是否处于常开且铅封锁定状态。2、安全阀校验(1)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安全
阀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现场在用安全阀必须保证在校验有效期之内。对经解体、维修或更换部件的安全阀,应当重新进行校验。(2)安全阀
校验必须委托具有国家承认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并针对单台安全阀出具相关校验报告。(3)对安全阀必须拆除送检且处于关键部位的安全阀等特
殊情况,安全阀和安全阀连接管道的法兰盲板、螺栓螺母和丝堵必须提前采取备用措施,主要要求为:1)计量分输站站内工艺系统,100%备用
安全阀。2)干线压气站站内工艺系统,100%备用安全阀;干线压缩机组100%备用安全阀;工艺辅助系统100%备用安全阀。3)在现场
进行校验的安全阀按照设备故障情况,由各站场提出备品备件申请,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备用。(4)安全阀送检时,如系统和
设备处于运行状态,必须安装经校验合格的备用安全阀,保证工艺及放空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如系统和设备处于停运状态且不存在超压可能情况时
,可采取安装法兰盲板或加装丝堵等临时封闭措施,待安全阀校验合格后应立即安装就位。(5)各站场要根据每个安全阀的校验期,对备用的安全
阀提前进行校验,至少应在在用安全阀校验期结束前完成备用安全阀的校验,并对备用的安全阀做好维护保养工作。(6)在拆卸安全阀时,各站场
应特别注意安全阀连接管路的下沉问题,必要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处理。(七)缺陷管理1、对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安全泄放装置出现缺陷或故障失效
的现象,各站场应立即处理和原因分析,对于不能及时排除的安全泄放装置缺陷或故障失效问题应做好安全预控措施,并以电话和书面方式立即上报
生产运行部的安全标定工程师。现场完成处理后,应将编制故障失效报告发送给生产运行部的安全标定工程师,要求签字版的纸质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生产运行部的安全标定工程师应在收到故障失效报告后24小时内将处理意见予以回复。2、对安全泄放装置出现的故障或缺陷的普遍性共性问题,生产运行部会同相关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原因分析、风险评估和制定预控措施,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评价,根据排查和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或申请立项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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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新用户7877A...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