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监督管理程序
1目的
确保本检验所检验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准确、并及时发出检验报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检验所所有检测项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和监督。
3职责
3.1质量监督员负责检验所日常检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3.2质量保证组负责对质量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做出评估。
4内容
4.1检验所应设质量监督员,由检验所所长任命,负责检验所各项检测项目的质量监督。
4.2质量监督员的职责
4.2.1负责对检验工作的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标本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确认是否其满足规定的要求。
4.2.2负责对整个检验流程的检测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3质量监督员的职责要求
4.3.1熟悉所监督过程的方法、程序、目的和能力比对结果的评价。
4.3.2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检验科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本行业管理要求。
4.3.3具有整理、分析有关检验数据的能力和经验。
4.4质量监督员在任何时候都应有权力对实验室的检验工作实施监督,有权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检,或要求有关人员重新检验,必要时向质量主管或技术主管提出终止检验工作,停止发出检验报告的要求。
4.5质量监督员应对检验的全过程(包括:样品的采集、制备、标识,设备的校正,检验方法的程序,原始记录的填写,检验报告的复核与出具等)实施监督。
4.5.1质量监督员应对所有在岗人员实施监督,特别是对在培人员、新聘人员应实施足够的告知并加监督,以确保其按照本检验所实验室的质量体系和检验程序正常开展工作。
4.5.2为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质量监督员应随时(每月至少一次)选择检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疑点及易出错环节进行监督,并填报质量监督记录表。
4.6监督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向质量保证组报告。并执行《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5支持性文件
《不符合检验工作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管理程序文件》
6记录表格
《质量监督记录表》
文件名称 检验监督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 A/0 页次 2/2 颁发组 质量保证组 分发组 对外服务组、检测组、制剂组、对内服务组
文件名称 检验监督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 A/0 页次 1/2 起草人 质量保证组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颁发组 质量保证组 分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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