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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2-05-29 | 阅:  转:  |  分享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和适用范围1.1规范备煤车间维修工的日常特种作业。1.2适用于xx有限公司备煤车间。2.引用标准2.1ZT
AQ—CX012—2018动火作业管理程序2.2ZTAQ—CX014—2018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程序2.3ZTAQ—CX013—
2018高处作业管理程序2.4ZTAQ—CX041—2017起重吊装作业管理程序2.5ZTAQ—CX020—2019设备检维修
管理程序2.6ZTAQ—CX048—201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3.备煤维修工岗位职责3.1认真学习和遵守车间各项规章制度,不违
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包保设备定期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2负责维护备煤1#~5#皮带、输焦系统焦1#、焦2#皮带,振
动筛和破碎机、焦场及附属设备,确保各设备运行正常。3.3按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个人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班组长。
3.4确保设备达到“五不漏”,对设备更换油品要做到“四定”原则,同时做好设备润滑记录。3.5服从班组长的指挥,积极完成班组下达的各
项工作,确保本班组设备运行正常。3.6在检修皮带设备时必须办理停电票,断电挂牌方可操作,严禁戴手套触摸设备转动部位。3.7根据班组
下达的定修计划,对包保设备定期检查维护,需多人检修项目及时上报班组长协调处理。3.8做好包保设备的备件上报工作,对于紧缺备件及时上
报班组长。3.9确保备煤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3.10上岗必须按规范着装,妥善保管个人工具和班组公用工具,并负责
做好值班室和卫生区域的打扫工作。4.工作程序与要求4.1作业前准备4.1.1认真参加班前会、班后会,进行安全生产交底。4.
1.2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规范穿戴好劳保用品。4.1.3检修前首先制定出检修方案,辨识出危险源点,并经本车间、生产部、机电
部、安环部、机电副总、安全副总签字认可。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必须按程序办理好《动火证》,并将消防器材准备到位。4.1.4设备现场检
修时,必须办理停送电作业票,并悬挂标识牌。4.1.5携带齐全现场工作所需的工具。各种检修、操作使用工具不得有缺陷并做到使用前检查。
4.1.6携带现场工作所需的材料、备件。4.2工作安排及要求4.2.1检修负责人向检修人员介绍此次检修工作,并对现场分工情况进
行安排,同时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4.2.2检修过程中如需测取必要的数据,数据要准确、真实,并做好记录。4.2.3检修作业完成后,必
须履行验收签字制度(由检修负责人和生产车间负责人共同验收签字),填好《xx点检作业区检修任务单》。4.2.4对每次检修工作的结果,
按要求要详细做好各项检修记录,为下次检修提供依据。4.2.5积极参与修旧利废、小改小革工作。4.2.6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及生产中的突
发性事故,恢复生产正常。4.2.7按《设备点检表》《设备润滑表》规定的项目、周期进行点检、润滑,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对每次点
检润滑的结果要做好记录。4.2.8检修负责人为现场检修质量负责人,对设备检修质量负责。5.操作规程及要点5.1焊工安全操作规程5.
1.1电焊机应置于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要注意防潮。如在露天电焊机要有防雨、雪的设施。手套、鞋勿沾水,以免传电。5.1.2工
作前对电焊设备有其工具要作认真检查,必须接好地线,久置未用的焊机在启用前,要请电工检查许可后方可使用。5.1.3焊把、电源线和导线
绝缘不良的应及时修理和更换,并经常检查。5.1.4交流焊机不得放在炉火和其他高温场所,高载二次电压不得超过70伏。5.1.5使用直
流电焊机时,应根据焊件正、反接要求选择焊机正、负极的接法,开始焊接时,高载二次电压不得超过100V。5.1.6工作中焊机外壳温度如
果超过60℃时,必须立即停焊检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施焊。5.1.7焊接盛油和密闭容器时,必须打开封口,并用热水器蒸汽或
碱水洗刷干净后方可焊接,绝对禁止在易燃易爆容器上施焊。5.1.8焊接场所距离易燃品不得少于10m,距易爆品不得少于20m。5.1.
9在潮湿处焊接时,应有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严禁违章操作。5.1.10在井下、深沟、锅炉或其他容器内焊接前,必须打开通气孔,充分排除
有害气体,加强通风换气,且每工作30分钟必须外出休息5—10分钟。5.1.11绝对禁止焊接带电压的工作物,如需在带有零、地线的设备
上施焊时,应将被焊设备的零、地线拆除,以防引起零、地线起火。5.1.12电焊工作完毕、或需暂时离岗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周围有无火
星,防止引起火灾,否则不许擅自离开工作现场。5.1.13在含有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带压力气体区域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
手续,做好相关防护措施,满足工况条件后方可作业。5.2钳工安全操作规程5.2.1钳工上班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劳动纪律和操
作规程。5.2.2工作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可靠,以防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必须对现场所有检修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一切不安
全因素后,方可作业。5.2.3在检修抢修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安全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5.2.4
使用手锤、大锤时,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抛方向不得有人。5.2.5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作业时,要夹持牢靠,
夹持较长工件时要另加支承,以防工件坠落伤人。5.2.6不得使用无柄的刮刀、锉刀,且刮刀、锉刀必须安装牢靠,在作业时用力平衡,以免
刀柄脱出伤人;錾子头部不得有毛边和污油,在錾削作业时前方应设蔽档物,锉削、刮削、錾屑不能用嘴吹,应用毛刷进行清除,以防铁屑进入眼内
。5.2.7在同一工作台两边操作(凿、铲)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5.2.8使用砂轮机时,应遵守砂轮机安全操作
规程。5.2.9高空工作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作业面下方不得站人,设立工作警戒线,高空作业使用工具、零配件要放稳妥,以防坠落
伤人。5.2.10拆卸重件时,需用起重工具,抬到一定高度垫牢,然后进行拆卸,不能直接拆据卸,多人工作应有专人指挥。5.2.11堆
放工件必须稳重配合,要设专人指挥。5.2.12检修地下水路或进入料仓等危险场所工作时,应设专人联系,联系人员不得擅自脱岗。5.2.
13检修完毕用手盘车合适后,站在机器侧面等待试车。5.2.14检修设备前,必须分析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是否需要切断,对人身有不安
全的因素是否排除。5.3起重作业安全规程5.3.1起重机司机必须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熟悉起重机的结构、性
能和起重调运指挥信号,并按规定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5.3.2起重机司机必须从专用梯子上下,不准从其他起重机上跨越,并要禁止无关人员
登上起重机。5.3.3起重机作业时禁止进行维修、保养、调整,当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挂牌警示。5.3.4作业前,
应对作业现场、安全装置、控制机构等进行检查,并进行试运转,试转完成后方可正常工作。5.3.5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当
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准作业,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5.3.6起重机运行前,必须鸣铃示警。5.3.7司
机离开驾驶室前,应将吊钩升到安全位置,各控制器回零位,切断电源。5.3.8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5.3.9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起重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车检查,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准操作。5.3.10工作中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使
重物无法放下时,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并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方人员避开,并在吊物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通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5.3.11司机操作时,不准利用限位装置停车。5.3.12雨天或潮湿天气作业,应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可靠后,
方可进行。5.3.13有主副两套起重机构的起重机,其主、副不应同时开动。5.3.14作业结束后,除应按第7条规定执行外,还应认真做
好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工作。如无下一班接替作业时,应将吊机开到指定位置,锁好轨钳,关好驾驶室门窗,切断总电源,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5.
3.15汽车起重司机作业时,应将支撑脚着落在坚实的地面或加垫的木块、钢板上,确保机体本身的平衡。汽车起重机在移动或行驶前,应将支撑
脚收好,并将臂杆放在专用支架上,吊钩及变幅的钢丝绳按规定收紧。5.5氧气、乙炔安全操作规程5.5.1乙炔瓶应装设专用的回火防止器、
减压器,对于工作地点不固定,移动较多的,应装在专用小车上,防震圈应完好无损。5.5.2严禁敲击、碰撞和施加强烈的震动,以免瓶内多
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5.5.3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会使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
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造成危险。5.5.4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瓶内气体
严禁用尽,严禁工器具上有油污。5.5.5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5.5.6乙炔瓶体温度不应超过40℃,夏天要防止曝晒。
因瓶内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乙炔的压力急剧增加。5.5.7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
于10m(高空作业时应按与垂直地面处的两点间距离计算)。5.5.8严禁用火烤、敲击,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热水解冻。5.5.9乙
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5.5.10严禁
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使用,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物上。用时使用的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离5m以上。5.5.11如发现气瓶有缺
陷,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应通知安全督导员送回气体厂处理。5.5.12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严防倒灌
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氧气防震圈、护套帽要安装完好。5.5.13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
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5.5.14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5.5.15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
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吊运。5.5.16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
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5.5.17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
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用力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5.5.18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气
瓶的减压器应有专业人员修理。5.6气割安全操作规程5.6.1气割工必须了解气割设备的构造性能,具备一定的技术操作知识和安全保养等知
识。5.6.2气割设备所有连接处应保持紧密配合,不得有任何漏气现象。5.6.3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别放在通风、干燥、凉爽的地方,不能
同存一库,且应严禁烟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所有工具不得沾上油污。5.6.4工作现场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人行道上不许停放
焊接工具,也不能在人行道上进行工作。5.6.5用完的氧气瓶中应留有0.5Mpa残余压力,不能用尽。5.6.6点火时,先开微量氧气,
再开少量已炔点燃后,用氧气阀调整火焰,严禁将烧咀对着人点火,以防意外。5.6.7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然后再关氧气阀门。5.6
.8严禁气割易爆物件和容器,在易燃空桶上焊接时,事先必须用热水、蒸汽、碱水或氨水洗净,两端必须打开或留有排气孔。5.6.9需要仰割
时,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以防头部、颈部、耳朵等处烫伤。5.6.10气割时,应根据被割金属厚度选用相应割咀。禁止在水泥地上切割,必要时
,割件下面要垫空。5.6.11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开关,再关闭乙炔开关使火焰熄灭,等割枪不烫手时才能继续工作。5.6.12在
含有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区域工作时,必须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7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7.1动火
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遵守“动火六大禁令”,即:动火票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
动火;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5.7.2各动火作业区均应责成了解工艺过程、
责任心强和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的人为动火监护人。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动火,防止发生事故。5.7.3专职安全员及主管领导,有
权随时检查动火现场,如发现违章动火或动火有危险时,可收回动火票,停止动火,并按规定严肃处理。5.7.4在正常生产装置内,凡可动可不
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动火项目一定要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去动火;节假日期间凡不影响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动火。5.7.5一级动
火,必须是签发动火票的人持票,到有关部门审批。5.7.6动火作业区监护人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应逐项检查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动
火措施不落实,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动火人有权拒绝动火。5.7.7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其保存期限为一年,
由申请动火作业区存档保管,专职安全员做好动火审批记录。5.7.8一张动火证只限一处作业。一级动火票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票
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5.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8.1置换、通风、断开及检测分析。5.8.1.1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
介质或含氧量不足时,必须事先进行置换或通风(可采取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两种方式)。5.8.1.2有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时,必须先进
行置换,再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5.8.1.3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液体时,必须先清除有毒、有害液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冲洗,冲洗
后的废液要妥善处理;必要时,再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5.8.1.4若其它设备的有毒有害介质有可能进入作业空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断
开措施。5.8.1.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还必须进行含氧量分析和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分析。氧含量必须在18%-21%范围内;有
毒有害气体浓度必须低于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易燃易爆气体必须低于其燃烧、爆炸临界值。5.8.2
加强个体防护,必须配戴好规定的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灯、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5.8.3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
监护,监护人必须了解相应有毒有害介质的特性和相应的应急措施。5.8.4作业点或作业区域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必须定时进行监测,发现异常
,立即停止作业,执行应急措施。5.8.5监护人不准擅自离岗位,必须随时与作业人员联系,并配备相应通讯工具。5.8.6在置换、通风、
断开、检测分析合格,个体防护完毕,监护人员到位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按相关规定,作业人员必须定时组织轮换。5.8.7作业结束后
,必须清点人员,清理现场,经生产单位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否则,重新返工。5.9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9.1在高温、腐蚀及焊
接作业环境下高空作业,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安全带无断股烧灼痕迹,附件齐全,且长度不超过2米。5.9.
2梯子框架及防护卡牢固可靠。5.9.3作业平面(点)周围10米内危险物品必须清理或防护处理。5.9.4作业用临时平台绞手架要稳固。
脚手板宽度单人道不得小于0.6米,双行人道不得小于1.2米,上下坡度(高:长)不得大于1:3;板面要钉防滑条和安装扶手。板材要经过
检查强度足够,不能有机械损害和腐蚀。使用安全网要张延,不得留出缺口,且要层层翻高。5.9.5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及不适合登高
作业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5.9.6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如果确实需要进行作业的,直接升级为特级高处作业进
行管理;5.9.7多层交叉作业必须在作业前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棚等安全设施。5.9.8高空作业人员要注意电线及电气设施,并距离高压线2
米以上。5.9.9高度作业必须专人监护,密切注意作业动态。5.9.10登高焊接作业不得使用带有高频振荡器的焊接电源。5.9.11带
电高处作业、起吊作业、煤气区域作业执行相关作业指导书标准。5.9.12登高梯子作业时,梯脚要防滑、防倒、上下端要放置牢靠,与地面尖
角不得大于60度角,使用人字梯时夹角在45度为宜,并用限跨铁钩挂牢。不准二人在一个梯子上(或人字梯一侧)同时作业或爬到梯子顶档上工
作。5.9.13登高用器具必须装在牢固的工具袋中。作业中随时清理一切物品,不得在高空中乱扔物料。5.9.14电线或带压软管禁止缠在
身上作业。5.9.15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物品,放置到安全位置,禁止遗漏物件及工器具、材料。6.危险预知与安全控制措施6.1动
火作业危险预知6.1.1危险因素:电焊作业时,电焊机进出线路裸漏,作业人员出现触电事故。防范措施:进行电焊作业前要首先检查电焊机电
源进出口线路是否裸漏,同时检查焊把线和地线是否完好。6.1.2危险因素:电焊作业中没有佩戴护目镜,造成作业人员产生职业危害。防范措
施:电焊作业中必须按照要求佩戴护目镜,按照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6.1.3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较湿润的环境中作业时,劳保鞋和手套出
有水导致触电伤害。防范措施:电焊作业中要禁止用带水的手套接触焊把,防止出现触电现象。6.1.4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工件没
有放置稳固,导致出现砸伤、压伤现象。防范措施:在作业过程中要将物件放置稳固,避免出现工件掉落现象。6.1.5危害因素:在煤气区域动
火作业,没有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在煤气区域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6.1.6危
险因素:氧气、乙炔没有按照要求放置,导致出现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氧气乙炔动火作业时相互之间放置必须大于要求的安全距离,乙炔带要
配置回火器。6.1.7危险因素: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佩戴减震圈,导致气瓶之间碰撞出现爆炸事故。防范措施:氧气、乙炔瓶必须佩戴
好防震圈,避免相互之间碰撞造成爆炸事故,瓶口必须佩戴安全帽。6.1.8危险因素:气割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没有佩戴护目镜,造成眼部灼
伤事故。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在进行气割过程中必须佩戴护目镜,防止出现眼部灼伤事故。6.1.9危险因素:动火作业时,没有清理周围易燃易
爆物质,导致作业场所造成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前必须要先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防止出现火灾现象。6.2高空作业危险预知6.2.
1危险因素:高空作业时没有背挂安全带,或安全带达不到安全效果出现破损现象。防范措施:高空作业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检
查安全带是否存在断裂现象。6.2.2危险因素:在塔体、罐顶或槽体顶部作业时,有氨气、粗苯等有毒有害气体散发,导致作业人员身体不适出
现坠落现象。防范措施:在有毒有害气体区域作业时,必须要做好有毒气体防范措施,注意作业过程中的风向,有专人监护。6.2.3危险因素:
高空作业使用工具掉落,出现物体砸伤人员事故。防范措施:高空作业时要求将使用的工具用绳子捆绑牢固,防止掉落伤人。6.2.4危险因素:
高空作业时,天气比较恶劣,出现大风天气导致人员站立不稳,出现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在恶劣环境下,严禁进行高空作业。6.2.5危险因素
:高空作业时,由于解除高空电缆桥架,导致触电现象。防范措施:高空作业时,要首先观察周围环境,对于作业附近有电缆桥架的现象,要有专人
进行监护。6.2.6危险因素:高空作业人员有恐高、眩晕等症状,作业中出现坠落或人身伤害事故。防范措施:高空作业禁止恐高、眩晕现象人
员禁止进行高空作业。6.3起重作业危险预知6.3.1危险因素:起吊前没有检查钢丝绳(吊装带)是否有断丝现象,导致起吊过程中出现物体
掉落事故。防范措施:起吊钱必须要首先进行检查起吊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不允许使用断丝的钢丝绳。6.3.2危险因素:起吊过程中,起吊
下方有行人通过,物体掉落导致人员砸伤。防范措施:起吊作业时,下方禁止行人通过,起吊下方要用警戒线警戒。6.3.3危险因素:作业过程中天气恶劣,导致吊装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大风、大雨天气禁止吊装作业。6.3.4危险因素:起吊作业过程中,物品没有捆绑牢固,导致物体脱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防范措施:起吊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作业安全规程,防止出现安全事故。6.3.5危险因素:起吊过程中,起吊物靠近磨电道等带电设备,导致起吊作业发生触电事故。防范措施:起吊作业前必须对附近影响起吊的磨电道或带电设备停电,防止出现触电事故。6.3.6危险因素:起吊作业中,作业人无证上岗,没有收到相关培训导致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起吊作业严禁无证上岗,起吊必须由专人操作,避免出现违章等现象。6.3.7危险因素:起吊前未核对起吊物重量,造成超载作业,使起吊设备损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防范措施:起吊前要核实物件重量,严禁超载作业。6.3.8危险因素:起吊设备钩头止回片起不到止回作用,起吊过程中物件脱钩,造成起吊事故。防范措施:起吊设备要经常检查维护,起吊作业前确认钩头止回片是否可正常使用。6.3.9危险因素:在搬运氧气、乙炔时,将气瓶放置在地面上滚动,导致气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防范措施:在进行搬运或运输气瓶时,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地面上滚动,防止出现气瓶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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