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公司请假管理办法
2022-05-29 | 阅:  转:  |  分享 
  
请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考勤管理规定,加强员工组织性、纪律性的管理,特对员工请假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部门

凡本公司所有部门请假均适用。

三、定义

3.1假别: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陪)产假、哺乳假、公假、补(调)休假、年休假等。

四、作业程序

4.1各项假别给假标准及应缴证件:

4.1.1各假别说明、依据给假目的,工资给付及应缴证件等规定,具体如下:

4.1.1.1事假:员工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应请事假。

事假每年度不得超过15日,(试用期员工事假按比例核算给付事假天数),事假超过年度给付天数,需要做特批事假申请。事假1个月以上者以停薪留职论处。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4.1.1.2病假:员工因病而需治疗或休养的,应请病假。

病假三日(含)以上者,必须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办理请假手续,无证明者作事假处理。员工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的,经正式医师证明属实者,得视其病况,呈常务副总核准,延长其假期,其延长的假期,不得多于3个月,逾期如为销假者,即予停职。病假期间发给30%工资。

4.1.1.3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女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已婚男性员工妻子分娩时可享受3日陪产假。

以上假期均需要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请假期间给发本薪。

4.1.1.7哺乳假: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及接受参加政府机构或其它机构所举办会议或活动者指某个工作日责令不上班,而还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4.3.2请假者至少须在请假的前一日填写请假单,向其直属主管申请办理,以便工作安排,经主管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假期原则上不得事后补请,如因情况特殊不能提前请假的,应立即电话通知主管,事后须说明充足理由,呈请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补假。

4.3.3请假已满核准期限,因特殊原因仍不能到班者,应立即申请续假,否则作旷职论处。

4.3.4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主管得酌情况不准给假或缩短假期或暂缓请假。

4.3.5员工请假核决权限

项目 核决权限 批准者 1.请假3日以内(含) 操作工 部门主管 班组长、管理人员 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 常务副总 2.请假3日以上 操作工 部门主管 其他人员 常务副总 3请假5日以上 所有人员 常务副总 4.3.6全年请假累计均自上年12月26日至当年12月25日止。

4.3.7员工依本规定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职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五、请假使用表单

请假单







献花(0)
+1
(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