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色: 字号: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2022-05-29 | 阅:  转:  |  分享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放射源及施工单位射线装置规范化管理、使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的方针,消除安
全环境隐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与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放射源采购、运输、使用、贮存、报废全
过程,以及施工单位射线装置使用。3.管理职责3.1.安全环保部职责3.1.1.负责放射源采购、报废环保手续的办理,建立放射源
管理台账;3.1.2.负责射线作业的签批、通知发布;3.1.3.负责迎接辐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辐射专项检查;3.1.4.负责
制定公司级辐射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3.1.5.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与延期;3.1.6.负责辐射安全系统信息维护
更新;3.1.7.参与、督查射线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2.运营发展部职责3.2.1.负责技改项目施工单位作业资质、作业人员
证书核查,负责向安全环保部报送射线装置备案证明材料;3.2.2.负责射线作业人员入场安全培训教育手续办理;3.2.3.负责射
线装置设备设施使用监督;3.2.4.参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3.2.5.参与、督查射线设备设施装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3.
设备部职责3.3.1.负责对放射源的运输、安装、调试、检维修、拆装工作;3.3.2.负责检维修施工单位作业资质、作业人员证书核
查,负责向安全环保部报送射线装置备案证明材料;3.3.3.负责射线作业人员入场安全培训教育手续办理;3.3.4.负责射线装置使
用监督;3.3.5.负责射线作业的签批,参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3.3.6.参与、督查射线装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4.生产
部职责3.4.1.负责射源采购审核评估及射线作业的签批;3.4.2.负责根据射线作业期间夜间员工上下班路线的确定与发布;3.4
.3.参与、督查射线装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5.供销部职责3.5.1.负责放射源采购、回收单位确定及相关资料收集、手续办
理,安排专人管理、巡检射源库;3.5.2.参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3.5.3.参与、督查射线装置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6.
综合办公室职责3.6.1.负责按照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在系统完成培训学习、考试、取证。3.7.使用单位职责3.7
.1.负责放射源使用需求、报废、拆检、出入库申请的提出,落实放射源日常使用期间安全防护及安全保卫措施;3.7.2.负责放射源
安全告知牌及警示标识申报(包括内容、尺寸、数量等);3.7.3.负责放射源台账的建立、更新,日常使用期间的巡检;3.7.4
.参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3.7.5..制定放射源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3.8.仪表车间职责3.8.1.负责辐射剂量检
测设备的申购、维护及定期校验,辐射防护装备的补充申购,辐射剂量检测上报,日常台账管理及出入库登记;3.8.2.负责放射源开关
及维修;3.8.3.安排专人管理、巡检射源库;3.8.4.参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3.9.其他职责各单位管理人员对射线作业期间
人员行走路线及时告知本单位员工。4.管理程序4.1.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管理总体依据4.1.1.为保障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应
用,保护环境,保障人员健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对引进、使用、储存和处置统一监督管理;4.1.2.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必须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并办理登记手续;遵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4.1.3.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必须遵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1.4.安装、使用、维护
密封源必须遵守GB16354《使用密封放射源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GB16368《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相
关要求;4.1.5.采购、存储、使用、运输、报废放射源必须遵守GB11806《放射源的分类方法》、《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
程》、GB-14500《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4.2.放射源的采购4.2.1.使用放射源单位提出采购申请,由生产部组织召开
专题会议,经生产部、设备部、运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供销部各部门领导评估商定后,确需采购使用的,由提出单位通过公司领导审批(需
董事长签字)。4.2.2.采购申请批准后,仪表车间负责上报采购计划,由供销部进行采购,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射源生产或转出单
位能否对废旧射源进行回收。供销部收集供货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采购的射源国家编码、活度等信息;4.2.3.供销部各项材料收集完毕
,交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射源转入等相关手续;4.2.4.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设施,由安全环保部牵头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报批等工作。4.3.放射源的运输4.3.1.供销部在签订采购放射源合同时,要求供货单位送货上门。放射源到
货后,必须由供销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仪表车间、使用单位、供应商共同验收交接。4.3.2.公司范围内,设备部负责协调场内运输
,使用单位放射源出入库需安排专人进行押运,押运员佩戴辐射剂量卡。在装车前必须确认放射源处于关闭状态,必须进行剂量检测,确认无泄
漏,才可安排人员搬运装车。4.3.3.处置放射源时,供销部联系原供货单位拉运回收,若交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监测站收储的,由供
销部确定有放射源运输资质的车辆拉运。4.4.放射源的出入库管理4.4.1.公司放射源库房由供销部、仪表车间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
房设立防盗门,安装防盗报警装置,悬挂“当心电离辐射”的警告标志。4.4.2.使用单位因设备检修需将射源拆除的,若拆卸不用时间超
过7天时必须将拆卸的放射源暂存至源库保存,检修完成后再出库安装。由使用车间填写放射源贮存申请表,经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供销
部审核,安全总监批准后执行。4.4.3.放射源入库由供销部、仪表车间、使用单位三方对放射源进行检查、检测,核对国家编码,并进行
登记、签字;4.4.4.进入射源库前供销部、仪表车间对库房门、锁等进行检查。库房内有放射源存放时双方库管人员每周对库房巡检一次
,没有放射源存放时每月巡检一次,做好巡检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和公司领导报告,不得迟报、隐瞒不报。4.4.5.射源库存
放射源情况下,巡检期间仪表车间人员佩戴辐射剂量卡,对射源辐射剂量进行检测、记录;4.4.6.新购置放射源到货验收确认完毕,原则
上由设备部立即组织安装,不再进行入库;4.4.7.射源出库手续与入库相同,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供销部审
核,安全总监批准后,供销部、仪表车间、使用单位人员确认核实射源信息,检查登记后出库,做好登记记录。4.4.8.射线作业原则上不
允许施工单位使用放射源,确需使用的,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射源出入库手续,并负责施工单位放射源的规范化使用、
存储。4.5.放射源的使用4.5.1.放射源使用车间是放射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车间主任是放射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间负
责放射源的保管,不得丢失。4.5.2.放射源使用、维护车间必须建立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车间级辐射应急预案
,使用车间建立放射源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4.5.3.放射源的开关按照放射源开闭操作联系单进行填写、审批、操作、存档,存
档年限不少于一年;4.5.4.使用单位落实放射源安全防护措施,明显场所张贴辐射安全告知牌,射源加装防护栏,悬挂辐射警示标志;
4.5.5.使用单位每月对射源状态进行巡检、检查,填写巡检记录;重点对射源铭牌、安全防护、警示标识进行检查;4.5.6.使
用单位在使用期间发现射源操作不灵敏等问题及时联系仪表车间进行检修,坚决杜绝使用单位自行拆检行为;仪表车间按照检修记录表做好相关
记录,若无法进行维修,由仪表车间报设备部进行外委;4.5.7.使用单位建立放射源台账,若需要对射源进行调换安装,由使用单位提出
申请,经生产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交由仪表车间实施,使用单位及时更新射源台账报安全环保部;4.5.
8.使用车间要设立专职放射源安全防护人员,负责射源日常安全防护工作,安全防护人员须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4.5.9.放射源使
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应急演练,并做好各项记录;4.5.10.使用期间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使用单位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及
时响应并进行上报,严禁迟报、瞒报、谎报或漏报;4.5.11.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而造成丢失、被盗、遗弃或发生重大
放射源污染事故的单位,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4.6.放射源的维护4.6.1.仪表车间按照放射源检修操作规程,配带防护检测装
备,进行检修,形成检修记录;4.6.2.仪表车间无法检维修的,向设备部提出外委申请进行维修;仍无法维修正常的,由使用车间办
理报废入库手续。4.7.放射源的检测4.7.1.仪表车间每月20日组织对放射源剂量进行检测,安全环保部、设备部、使用单位安
排人员参加;4.7.2.仪表车间对检测结果形成报告,发安全环保部、设备部、使用单位留存,留存至少一年;4.7.3.仪表车间
按照设备校验要求,及时将辐射检测仪器送检校验,确保检测数据准确。4.7.4.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每年对辐射环境剂量进
行检测,检测结果传达相关单位。4.8.放射源的检查4.8.1.放射源检查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部、供销部、仪表车间、使
用单位参与,重点对射源安全告知牌、警示标识、铭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表”下发,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下月对
上月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闭环;4.8.2.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自查的,安全环保部组织,各单位按照月度检查要求积极参与;
4.8.3.安全环保部负责每年度辐射安全管理状况总结评估报告的编制与上报,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的更新维护。4.9.放射
源的培训4.9.1.安全环保部收到环保部门下发的关于辐射培训相关文件,及时转交综合办公室办理;4.9.2.综合办公室按照环保
部门要求,负责涉源人员培训,参训人员按照《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操作流程完成注册、学习、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安全环保部负责统计参训人员信息反馈至综合办公室;4.9.3.安全环保部收集线下培训材料下发仪表车间、使用单位,车间培训由取
得培训合格证书人员负责,并做好培训记录;培训每季度一次。4.10.放射源的防护4.10.1.放射源的防护责任主体为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负责辐射安全告知牌、警示标识、射源铭牌的申报(包括版面、内容设计)、张贴;4.10.2.放射源需用防护栏进行隔离,
避免闲杂人等直接长时间接触;4.10.3.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单位制作辐射剂量卡,取得检测报告,下发至各单位,各单位对人员剂量档
案进行填写、更新;各单位佩戴剂量卡人员出现变动,需将替换人信息报送安全环保部;人员离职应将其个人辐射剂量档案表复印签字,交由
辞职人员;4.10.4.使用单位下发辐射剂量卡时需领取人进行签字,涉源岗位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辐射剂量卡,由安全环保部每季
度联系更换、检测,取得检测报告;辐射剂量卡丢失的及时告知车间管理人员,反馈至安全环保部联系进行重新制作、配发,丢失的赔偿费用由丢
失人照价赔偿,若在收集时,佩戴人员离职,车间管理人员未收取赔偿费用的,由车间负责赔偿。4.11.放射源的报废4.11.1.
使用过程中,若使用单位认为放射源可取消不用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运营发展部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取得同意变更回复后,再
由安全环保部联系安全、环保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同意拆除后使用单位报设备、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示后执行;4.11.
2.放射源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经生产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仪表车间共同确认,确认报废的按公司报废物资审批流程报批,经公司领
导(董事长)批准后进行报废;4.11.3.射源采购时供销部需与供货单位商定回购事项,能够回购的供销部联系供货单位回收,无法
回收的由安全环保部办理放射源的报废处置手续;4.11.4.安全环保部负责放射源转出后《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及转出备案事宜。4.
12.射线装置的管理4.12.1.施工单位射线装置的管理单位为相应的主管部门,即技改项目施工单位主管部门为运营发展部,检维修
施工单位主管部门为设备部,部门负责人为射线装置管理第一责任人;4.12.2.厂区设备、管道等压力容器需要检测的,原则上不允许使
用放射源,确需使用的由运营发展部/设备部负责审查检测单位资质、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登记表等相关材料;4.1
2.3.检测单位人员入厂培训申请由运营发展部/设备部提出,严格按照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执行,所有检测人员必须参加、通过培训方能入
厂;4.12.4.承包商所有使用的射线装置的合规存放由运营发展部/设备部负责管理,如需入公司射源库由运营发展部/设备部提出,按
照公司制度进行审批,办理出入库手续;4.12.4.射线作业由作业单位至少提前一天提出,认真填写《射线作业许可证》相关信息,填
写的信息要清晰、准确;经作业属地车间、生产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负责人签字后,作业票方能生效;4.12.5.为使射线作业可能
产生的危害降至最小,同时又不影响正常的生产、施工,射线作业时间一般规定为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06:00,作业期间出现问
题,作业负责人必须立即停止射线作业,及时告知设备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值班领导,不得进行隐瞒;4.12.6.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
须佩戴辐射剂量卡,随身携带辐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收集保存扫描件;4.12.7.安全环保部将办理的射线作业票证信息上传至安全环
保行政群,生产部负责制定发布作业期间夜间人员行走路线,设备部负责射线作业的具体管理;4.12.8.射线作业警戒措施由属地车间落
实,包括警戒线、警示灯、警示标牌的设置;警戒路线需合理;4.12.9.使用探伤机作业的由属地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对票证措施
进行落实;使用放射源作业的,作业开始前由设备部主导,安全环保部、属地车间参与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票证检查;4.12.10.
射线作业开始结束由属地车间发布作业信息,作业结束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射源关闭。5.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考核5.1.《放射
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5.3.考核项目按照设备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6.附件记录模板6.1.放射源贮存申请表6.2.放射源出/入库登记表6.3.放射源维修维护记录6.4.放射源现场检测表6.
5.放射源开闭操作联系单6.6.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表6.7.射线作业许可证附件1:放射源贮存申请表放射源位号及编码
贮存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贮存地点拆装、运输单位贮存原因申请单位设备部供销部安全环保部安全总监附件2:填表单位:放射源
出/入库登记表日期:序号单位编码安装部位类型核素名称制造厂家密封状态运输单位出/入库监测值(μSv/h)0m0.5m1.0m1
.5m经办人:车间领导:押运员:设备部:安全环保部:供销部:仪表车间:附件3放射源维修维护记录序号射源位号射源编码
维保原因维保时间维保单位维保效果维护人附件4放射源现场剂量检测表检测时间:编号:Q/GHXNY-FSY-JL01距离强度μs
v/h名称m放射源检测记录00.511.5备注:检测人:记录人:车间人员:附件5气化炉放射源开闭操作联系单(使用单位留存)
开启□关闭□编号:Q/GHXNY-FSY-KB01申请车间造气申请人批准人设备名称开闭原因设备位号设备位置申请时间要求完成时
间当班调度意见调度员签字操作车间操作人批准人实际完成时间气化运行班长签字确认年月日气化炉放射源开闭操作联系单(操作单位留存)
开启□关闭□编号:Q/GHXNY-FSY-KB01申请车间造气申请人批准人设备名称开闭原因设备位号设备位置申请时间要求完成时
间当班调度意见调度员签字操作单位操作人批准人实际完成时间气化运行班长签字确认年月日附件6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表姓名性别
照片出生年月年龄从事放射源工作时间单位岗位联系方式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序号监测时间监测结果本人签字年度累计记录人附件7射线作业许可
证编号作业申请单位作业地点射线类型属地单位作业内容防护半径作业实施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开始,到年月日时分止安全
控制措施确认1作业人员已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2射线作业人员资质有效3划定警戒区,拉设警戒线,放置警示灯,悬挂辐射警示标识4作
业区域内无关人员已撤离5作业前进行通知,划定安全路线,保障职工身体健康6严格按照作业票批准的区域内实施作业7依据实际情况划定安全防
护距离8配备合格的照明设备9核查作业人员、负责人联系电话10作业人员佩戴辐射剂量卡属地单位班长签字:作业单位确认人签字:补充安全措
施:编制(作业单位和属地单位安全员):作业方申请我保证阅读理解并遵照执行探伤检测作业安全方案和此许可证,并在探伤检测过程中负责落实各项风险削减措施,在探伤检测工作结束时通知属地单位。射线作业人作业证编号联系电话作业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分作业监护本人已阅读许可并且确信所有条件都满足,并承诺坚守现场。作业单位监护人:属地单位监护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年月日日时分时分会签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我已经审核过本许可证的相关文件,保证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经过评审,符合公司射线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因此,我同意开展探伤检测。属地单位负责人:生产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关闭□许可证到期,同意关闭。□工作完成,已经确认现场没有遗留任何隐患,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同意许可证关闭。监护人:射线作业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作业票不得有空白,第一联(白)由属地单位持有;第二联(粉)由作业人现场持有;第三联(黄)由监护人持有,作业完成后第一联由属地单位收回存档,存档时间不少于一年。243248242252247251241246240250245244249
献花(0)
+1
(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