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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小词典
2022-05-31 | 阅:  转:  |  分享 
  
“五五”普法小词典



【“五五”普法】

“五五”普法,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一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按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普法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而开展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可概括为“两适应、一结合、一深入、三个进一步”,即: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五五”普法的原则】、

“五五”普法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为“四个坚持”: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五五”普法的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学习的内容为“五个深入”,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六进”】

“法律六进”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即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一学三讲”】

“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五五”普法规划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五五”普法的对象】

“五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普法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

【“五五”普法的要求】

“五五”普法的要求可概括为“五加强五着力”:即(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2)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5)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五五”普法经费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批转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省规划,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怍经费按照年人均不低于0.1元的标准加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各部门和行业还应安排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的《关于在全州开展普法依法治州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2元的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也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不低于全州标准的地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各部门和行业也要安排相应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这个重要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变革,人们更加崇尚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和谐发展、政治文明。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动力源泉。法治精神既引导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又标示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弘扬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什么是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是对法治共同价值的崇尚和信仰,现代法治精神主要指对法律平等、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权力制约、人权保障、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追求。法治精神是人们对法治价值的主观把握,是人们对法治的认识、情感和评价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法治在精神层面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法治理想、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其中,法治理想的践行是社会成员,特别是普通公民形成法治意识的关键,法治意识的提高是社会成员养成法治思维的前提和基础,而法治思维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要条件。

【弘扬法治精神的重大意义】

弘扬法治精神是我们党对社会文明发展历史的深刻认识。纵观世界各国在走向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法治精神作为人类理性精神和政治文明的文化形态,对推动社会文明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今中国,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党的重要使命和人民强烈愿望。弘扬法治精神,是我们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站在世界文明发展的历史高度,对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深刻认识。

弘扬法治精神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全体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法治所追求的平等、正义、人权、民主、自由、和谐等是新时期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价值观。我们所要弘扬的法治精神就是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社会和谐,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这些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完全一致。

弘扬法治精神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建国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但10年“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严重践踏,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崩溃边缘。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始得到恢复,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年来,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向,遵循法治建设的一般规律,大力培育法治精神,经济社会生活法治化有了较大提高。应该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公共权力、侵犯公民权益、漠视人的尊严、徇私枉法等等现象,同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法治精神淡漠有着直接的关系。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弘扬法治精神,社会就安定有序、全面发展;反之,什么时候残踏法治精神,社会就动荡不安、萎缩不前。弘扬法治精神,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

【怎样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不仅只是一套客观的制度和规则体系,更是一种蕴涵了人类理想和价值追求的精神理念。如果说法律制度是法治的骨骼,那么,法治精神则是法治的血肉和灵魂。

“弘扬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一个新提法,这是继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又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命题。“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阶段,确立和实施10年之久的依法治国方略,正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的阶段。

目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逐步成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应该进入到重视培育公民法律素养和法律信仰,即“弘扬法治精神”的阶段。可以说,党的十七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契合了时代的需要,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在现阶段,大多数普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来形成法治意识,他们还可以从与国家公职人员的交往中、从身边亲戚朋友与法律打交道的经历中、从自己生活状况变化的过程中来感受法、体验法,从而形成对法的直观的、是与非的简单价值判断。因此,必须深入开展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的总和,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执法为民的理念】

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公平正义的理念】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服务大局的理念】

服务大局,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领导的理念】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就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法律权威】

法律权威是指在社会规范之中,法律具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必须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任何人无论地位如何、职务多高,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治文化】

从一定意义上讲,法治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人们提出“法治文化”的概念,实际上是指一种渗透着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的生存状态或文化模式。换言之,所谓“法治文化”是指渗透着法治精神和法治理想的制度、规范、意识、价值观、心理等文明形态的总和。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精神内核,以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和制度为载体,以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和自觉守法为过程的法治文明形态,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

【和谐社会中的民主法治】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性得到广泛调动。用民主法治表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超越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和谐理念及其对和谐社会的描述,表明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先进政治基础和文明制度环境的和谐社会。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法治】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法治,就是指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的各项事务,以保障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它的基本要求是要以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经济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农村,无论是政府对农村的调控,还是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和农民的各项活动,都应当纳入规范化的法治轨道。

【何谓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政党依照法律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如依法把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依法处理与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从事一切活动等。党之所以要依法执政,其根由源于法治原理。

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更要依法执政,依法把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更好地代表人民执政。同时,党作为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核心,还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由此可见,依法执政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如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一要增强法制观念。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二要学习法律知识。重点是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一是使领导干部明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本质和内涵是什么,从而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在作出重大决策或涉及公民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做到每一项都有法律的依据;二是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关键在依法行政,使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得到正确的实施和全面的落实。当前,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带动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使行政执法更加透明,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更加文明。要抓重点,见实效。要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和民营经济,以及群众密切关注的土地使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市场物价等热点问题,尤其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正确处理加快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四要坚持依法治理。推进地方、企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加快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对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检验。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执政的新要求,在依法治理工

作中,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发展基层民主,大力推进农村村民自治和城镇社区居民自治。真正做到凡是关系群众自身利益的事,都要由群众自己当家,自己作主。从扩大基层民主开始,逐步提高民主化的程度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也必将在这一伟大的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

【什么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内涵:(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2)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3)依法治国所依的法,最重要的是宪法和法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它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都不能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地方和部门的法规规章不能只考虑地方和部门的利益,把依法治理变成自我保护的工具。(4)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是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党同人民一起制定宪法和法律,又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遵守、实施宪法和法律,这样就能够做到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统一起来,实现党的主张和广大人民意志的统一,并且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是什么?】

概括起来讲,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依法行政之“法”不仅应包括法律规范,还应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依法行政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二)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具体包括:一是行政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二是行政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使行政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具体包括:一是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相统一:二是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一致;三是责任与违法相对应,违法必须受追究;四是基于行政主体的地位和公务的要求,行政公务人员还有一种道义的责任,如对公务员的纪律要求。

【什么是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指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公民学法、知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宣传教育活动。

【什么是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法治实践活动。

【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

(1)起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落实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普法依法治理措施,负责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汇报工作。

(3)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检查考核,建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比和奖惩。

(4)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和日常性活动,交流信息,总结推广经验。

(5)组织编辑发行普法依法治理教材和资料。

(6)建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7)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

(8)组织干部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

(9)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和文化部门,开展法制新闻和法制文艺宣传。

(10)组织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中,民主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中,民主的基本形式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从不同角度看可提出不同要求。从村干部的角度看,民主重要的是如何保证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实现。这就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抓好落实,即畅通民主渠道,体现民众意志,

实现民主方案,接受村民监督。

【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基层民主法治是村民自治主体在党的领导下以宪法、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规章规定为依据,依靠村民集体的智慧,尊重村民的共同意愿,开展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等村务活动。坚持法治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关键,它决定着创建活动的方向。坚持法治还要抓好下面几个方面:

1、不断加强村民的法制意识。村民的法制意识是他们对学法、守法、用法意义的认识程度,法律在他们心中地位的体现。村民尤其是村干部法制意识强或弱与创建活动有着密切关系。

2、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村民法律素质也直接影响着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让村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最基本的、常用的法律知识对基层的民主法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一定要加强村民的法制教育和村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3、农村的法制环境不断改善。法制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内部环境是村民内部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状况。如民间纠纷是否依法调解等。外部环境是来自本村以外的执法、司法和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情况。如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法律服务机构对村民的法律服务质量等。外部法制环境的好坏也将很大程度地影响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教育的积极性。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一项既追求创建活动过程,更追求创建工作结果的活动。。所谓追求创建活动的过程是指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过程中,考察其各种活动是否坚持了民主。制度是否纳入了法治轨道,是否完善了规范的运作。也就是说我们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过程中其形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根本目的并不是追求其形式的完美无缺,过程规范是为了结果更有成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结果是什么?2003年6月30日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中指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于规范村内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

定,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见农村社会是否稳定,农村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没有协调发展是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没有根本成效的主要标准。也是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追求的根本目的。因此,我们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地把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与本地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切实地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发展农村的经济,增强农村的经济实力,切实地保障村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搞好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提高广大村民物质的、文化的生活水平,作为创建活动的中心任务,使创建活动受群众拥护,受群众欢迎,让创建工作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作者:岱青,2010年1月15日编写于贵州省凯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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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岱青法治文...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