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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022-06-01 | 阅:  转:  |  分享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者,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外借,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作业。

5、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坚持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6、坚持上下岗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施工现厂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2)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8、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9、当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10、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11、特种作业人员应集中统一管理,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直接进行专业化管理,由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12、要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学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作业时要严格交底和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认真负责,遵章守纪,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3、特种作业人员应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造成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要严令退场。

14、特种作业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XXXXXXXXX项目部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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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