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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制度(上墙 )
2022-06-01 | 阅:  转:  |  分享 
  
周例行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1时间安排

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一8:00开始,如有特殊情况更改或取消,提前以网络或电话通知。

2参加检查部门、人员及分工

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安环部负责记录及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整改情况复查和资料整理存档(影像和书面资料)。其他人员提出对检查地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整改责任人需按整改通知单限期落实,整改完毕后通知安环部进行复查。

参加人员有安环部、技术部、调度、机电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各施工队队长、机修、电工(含竖井及中段巷道及其他施工点负责人)。

3检查程序

人员召集(施工队人员在所负责区域集中待检)→按路线检查→检查人员在主井调度室开会,汇总检查中发现问题,研究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安环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至微信群→整改责任人按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落实→安环部复查,留取影像资料→资料存档。

4检查路线

4.1主井:材料库→机修车间→钢筋加工间→绞车房→南侧稳车群→配电室→空压机房→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北侧稳车群→搅拌站→井口→井架二平台→天轮平台→井下。

4.2风井:材料库→绞车房→北侧稳车群→配电室→空压机房→南侧稳车群→井口→井架二平台→天轮平台→井下。

4.3各中段巷道(含硐室):1020中段→1035中段。

4.3项目部所属其他施工地点。

5检查内容

进入现场人员是否能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电焊作业和氧气乙炔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用电安全。

绞车保护是否齐全,各项记录填写是否及时。

消防器材配置与完好情况。

设备完好情况与各项检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及时。

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井口上下防坠措施是否有效。

施工中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井巷工程施工顶板、岩帮及支护是否符合规程。

环保设施状况。

职业健康防控措施是否到位。

文明施工情况。

其他安全隐患。

6考核

6.1无故缺席周例行检查人员,每次罚款50元,迟到半小时以下罚款3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缺席处罚。连续两次缺席者罚款加倍。

6.2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且没有说明原因或理由不充分的,对整改责任单位处罚款500-2000元/项,对整改责任人处罚款100-200元/项。

6.2超过整改期限,且没有说明原因或理由不充分的,除执行6.2项罚款外,对整改责任单位处罚款500元/日,对整改责任人处罚款10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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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奋斗的胡子...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