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表
风险点辨识评价防控表
序号
主单元
次单元(风险点)
事故类型
危险有害因素
风险等级标示
防控措施
采
掘
系
统
凿
岩
冒顶片帮
采场内穿孔作业,岩层不稳固,顶板隐蔽裂缝不易及时发现,顶部及两帮开裂点浮石易垮落,造成人员伤害。受穿孔振动和水浸影响,下分层巷道易片帮冒顶。
橙色
作业前先检查确认,用台车钎杆、挖机、撬棍等将顶部和两帮开裂点浮渣清理干净。作业过程中注意观察,及时排险;上分层钻凿中深孔时,对应点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掘进工作面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帮、顶及掌子面存在开裂松动浮石,掌子面倒倾等,容易发生片垮造成伤害
先使用台车钎杆将倒倾部分剔下来,或打眼时采取上深下浅的方式使掌子面正倾;将帮顶浮石处理干净,及时支护。
边界作业
实行探边作业
冒顶伤害
设备发生故障时,在空场内检修设备,易发生落石伤人或冒顶片帮事故。
禁止在空场内检修设备,特殊情况下需在空场内检修设备时,必须通知相邻作业面不准放炮,且安排专人监护安全。
采场未设置聚散大灯,致使照明不足,不能正常开展检查确认工作,可能发生落石伤人或冒顶片冒事故。
按规定配置聚散大灯。
高处坠落
临边高空作业,登高作业。
1、设置警戒标志、标牌2、临空面设置护栏;搭牢作业平台,系安全绳。
作业前未对作业平台进行安全检查
蓝色
作业前对作业平台进行安全检查;按要求系安全带。
物体打击
1、断钎伤害;2、机具倒落; 3、抛掷物品伤害。
作业前对钎杆进行检查;购买正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机具定点摆放整齐,稳当;规范操作。
风水管线脱落
作业前对风水管线检查、加固;
透水
工作面发生突水。
黄色
1、完善矿区水文地质资料;2、进行探放水作业。
触电
220V等非安全电压线路漏电。
1、作业面照明使用36V安全电压;2、不定期检修线路。3、使用橡套电缆。
台车移动时,照明停、送电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台车停、送电时,必须先使用验电笔验电且戴好绝缘手套。
火灾
1、电器设备短路或温度过高引燃物体; 2、装运设备起火燃烧。
对电器设备线路接头检查、对人员进行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对设备加强检修,按要求配灭火器。
机械伤害
人员被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绞、辗、碰、戳、夹等伤害。
1、使用合格产品;2、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作业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对运动部件增加防护。
其他伤害
水管接头、闸阀安装不牢固,水压过大造成脱落后,造成人员伤害。
对水管接头、闸阀认真检查确认,必须使用铁丝将水管接头固定在水管上,要求打开水阀时,应逐渐开大,禁止直接将闸阀完全打开。
其他伤害(摔倒)
台车操作点附近堆放杂物,导致人员易发生绊倒伤害。
台车操作点附近禁止堆放杂物
作业面照明不足,对存在的隐患判断不清,易造成人员伤害。
加强作业面的照明,确保照明充足
作业现场废旧锚杆、烂锚网堆放零乱,路面不平整、大块多,容易绊倒或发生险情时影响紧急撤离。
作业现场严禁堆放废旧锚杆、烂锚网,确保路面平整无大块。
其他伤害 (尘肺病)
作业时打干眼,粉尘多,粉尘危害。
1、必须采取湿式作业,严禁打干眼; 2、加强现场通风; 3、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其他伤害 (噪声)
打眼作业时噪声过大,长期易造成听力受损。
佩戴耳塞或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台车打眼时,易发生砂石喷起伤人事故。
台车开眼时,必须使用半冲击方式,严禁台车前支腿至掌子面之间区域站人,吹洗孔时,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同一矿房一头进行回采,未设置安全栅栏及安全渣堆。
同一矿房一头进行回采,设置安全栅栏及安全渣堆。
路面有积渣大块、积水深、路面不平整,容易发生设备侧翻事故。
加强文明卫生治理,作业面无积渣、无大块、无积水,路面平整
台车进行中深孔作业时,该矿房对应的下分层矿房正在进行出渣等作业,易发生戳伤下分层设备、戳伤人员等事故。
台车进行中深孔作业时,该矿房对应的下分层矿房不准作业。
当班作业完毕,未将设备撤离空场,易帮顶片冒造成设备伤害。
当班作业完毕,必须将设备撤离空场,并停放在安全位置。
中毒和窒息
独头掘进,通风不良,有毒有害气体聚集或氧气稀薄,易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
加强机械通风,确保作业面通风良好
放炮
作业面有瞎炮、残炮,未处理作业,打爆瞎炮、残炮引发爆炸事故。
红色
先处理瞎炮、残炮后再作业。严禁打残眼。
爆
破
作
业
装药放炮时,采掘工作面顶板掉渣或墙帮松动浮石片落。
装药前,先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装药时,加强安全监控,发现作业面顶板掉渣或墙帮片垮频繁,立即撤离。
放炮伤害
放炮产生的冲击波、振动、飞石、爆炸声等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按规程操作,由持正人员操作,设置警戒,有效撤人。
起爆时警戒施放不到位,易造成爆炸伤害事故。
警戒施放不到位,严禁起爆。
起爆导线长度达不到要求,起爆时易震伤耳膜、引起脑震荡或飞石伤人。
直道作业面的发爆距离必须大于200m,弯道作业面的发爆距离必须大于150m。
起爆导线与电缆、电线敷设于巷道同一侧帮,可能串电引发爆炸。
禁止将起爆导线与电缆、电线敷设于巷道同一侧帮。
处理瞎炮时,直接拉拽非电管脚线,有爆炸风险。
处理瞎炮时,禁止直接拉拽非电管脚线。
火药爆炸
运送火工品时,管药混装,易发生爆炸事故。
运送火工产品时,严禁管药混装。
爆破人员未按照设计及规程作业
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操作。
装药时,迎头段敲帮问顶不到位,易发生落石砸中火工产品,引起爆炸事故。
装药前,必须做好检查确认、敲帮问顶工作。
装药时使用铁管作炮棍,处理瞎炮时使用铁丝钩,易引发爆炸。
禁止装药时使用铁管作炮棍,处理瞎炮时使用铁丝钩,应采用防静电橡胶或铜质、木质工具。
火工产品摆放凌乱,易被设备碾压或帮顶片冒引发爆炸。
火工产品摆放在安全地点且摆放规整,或放置在炸药箱或非电管箱内。
将未使用完的火工产品不进行退库或藏匿,易丢失被盗。
未使用完的火工产品,当班必须退库。
将火工产品摆放在移动电源柜、行灯变压器等附近,引起爆炸事故。
火工产品与移动电源柜、行灯变压器等必须相距10m以上。
中毒窒息
炮烟中含有CO、NO2等有毒有害气体,易对人体造成中毒窒息伤害。
放炮后,充分通风,待炮烟散尽,空气质量达标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其他伤害 (粉尘)
爆破产生粉尘,未采取除尘、降尘措施。
爆破后采取洒水降尘或机械通风15分钟后确认安全后进去作业面;佩戴防护口罩进入作业面。
支
护
采用锚网或钢筋网支护的作业面,空顶距大于2m仍作业,易发生冒顶片帮或落石伤人事故。
采用锚网或钢筋网支护的作业面,空顶距不得超过2m。
装卸锚网、锚杆、锚索等物品时,可能发生挤压、坠落、绊倒、砸伤等伤害。
装卸锚网、锚杆、锚索等物品时,应每次搬运一张(一根)锚网(锚杆、锚索),并带好手套。
支护作业时未采取从后往前推进方式,可能发生冒顶或落石伤人事故。
支护作业时,必须采取从后往前推进方式,确保人员在支护的顶板下作业。
上下锚索台车作业平台时,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伤害。
协作人员做好监护和提示。
锚索支护作业时,锚索、锚盘、锚锤、锁具可能掉落,造成伤害。
锚索支护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操作台至迎头之间区域,作业平台上操作人员应注意,小心作业。
操作不当,可能发生挤压、碰撞等机械伤害。
规范操作,避免新工人单独作业。
铲
装
装药或出矿时,空场顶板掉渣或高帮接顶部位片垮频繁,顶板即将冒落。
装药或出矿时,发现空场顶板掉渣或高帮接顶部位片垮频繁,必须立即撤离。
车辆伤害
铲运机运行时,车速过快,在弯道或交叉点不鸣号,易引发撞车、撞人事故。
铲运机运行时,严禁使用高速档位行走,运行至弯道或交叉点时必须鸣号、减速。
铲运机行驶时,采取铲斗朝前的行进方式,因视线不好易引发撞车、撞人事故。
铲运机行驶时,必须采取尾部朝前的行进方式。
铲运机工在配合班组整治文明生产装渣时,易发生设备伤人事故。
铲运机必须采取后退方式作业,小班长以上人员专人指挥,严格执行“人动机不动,机动人不动”。
铲运机出渣装车时,汽车附近站人,易发生石块砸伤事故。
铲运机出渣装车时,严禁汽车附近站人。
采场有悬吊废旧锚杆、烂锚网,易发生挂伤、扎伤事故。
采场有悬挂废旧锚杆、烂锚网,必须先处理再作业。
铲运机在运行时,车身或者铲斗内载人,易使乘坐人员受伤。
严禁铲运机在运行时,车身或者铲斗内载人。
其他伤害 (轮胎爆炸)
铲运机行走或作业时可能发生轮胎爆裂,造成人员伤害。
铲运机启动前,应对轮胎进行检查确认。
其他伤害
采场监护出矿人员未认真清走废旧锚杆、烂锚网,致使进入采场溜井,堵塞溜井。
采场出矿人员必须认真清走废旧锚杆、烂锚网。
铲装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
佩戴防护口罩进行作业;铲装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
充
填
人员坠落跌入充填空场;
作业人员系安全带,设置栅栏,闲人禁入。
淹溺
人员坠落跌入充填空场浆池;
其他伤害 (摔倒)
巷道路面有大块、坑洼多,人员行走时,易摔倒。
及时进行文明生产整治
挡墙施工质量差,将挡墙施工在岩层破碎处,挡墙易漏浆、垮塌。
挡墙必须施工在岩层稳固处,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挡墙期间,该矿房附近作业面(包括上下分层)放炮,易导致挡墙移位、损坏挡墙质量。
施工挡墙期间,该矿房100m范围内作业面严禁放炮。
充填时,充填软管出料口未压实,易使充填软管出料口摆脱贯穿口。
必须使用石块等将充填软管出料口压好。
充填料浆时,设备、车辆停放在设置挡墙的矿房石门,挡墙垮塌后料浆冲出伤害设备、车辆甚至人员。
充填料浆时,严禁设备车辆停放在设置挡墙的矿房石门。
其他伤害、中毒和窒息
充填料浆前,未在挡墙处设置渣堆,当发生料浆泄漏时,易使料浆泄漏范围扩大。
充填料浆前,挡墙处必须设置渣堆。
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充填时,充填软管有时发生爆管,易造成人员受伤、中毒。
铺设充填软管时,认真做好检查确认。
充填工入井未携带手持式气体检测仪或进入充填现场时,未使用手持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要求充填工入井时必须携带手持式气体检测仪,进入充填现场时必须使用手持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
充填工入井未携带自救器,发生中毒事故时不能及时施救。
充填工入井时必须携带自救器。
充填工入井未佩戴防毒口罩,发生中毒事故。
充填工入井必须佩戴防毒口罩。
充填料浆前,未在相关脉外分层平巷两端或巷道口设置安全栅栏,悬挂“充填区域,禁止入内”警示牌,无关人员进入充填区域发生中毒事故。
充填料浆前,必须在关脉外分层平巷两端或巷道口设置安全栅栏,并悬挂“充填区域,禁止入内”警示牌。
充填工在运输巷道更换充填接头时,站位不当,未注意来往车辆,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充填工在运输巷道更换充填接头时,必须双人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在对采空区排废充填过程中,空场顶板发生开裂,安全状况较差。
及时安排对空场顶板进行钢筋网加锚索支护。
运
输
系
统
无 轨 运 输 巷
汽车在运输大巷行驶时,行人(尤其是卫生班人员)往巷道两边站立让车,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汽车在运输大巷内行驶时,必须停车让人;行人避让车辆时,必须统一站立在同一帮避让。
石门、交叉点风水管高度不够,汽车容易挂坏风水管龙门架。
在交叉点安装风水管龙门架时必须沿拱顶安装并采取加固措施。
运输巷道调车硐室内积渣过多,影响让车。
定期清走调车硐室内积渣。
运输巷道路面坑洼大、积水深,影响车辆设备运行。
及时放出积水,平整运输巷道路面。
无 轨 运 行
汽车在运行时车速过快,在弯道或交叉点不鸣号,易发生撞车撞人事故。
汽车运行时,严禁超速行驶,运行到弯道或交叉点时,必须鸣号、减速。
车辆无大灯下井,易发生撞车事故。
严禁车辆无大灯下井。
车辆刹车不良下井,易发生撞车事故。
严禁车辆刹车不良下井。
汽车因故障临时停放在斜坡道上,未采取安全措施,易发生跑车伤人事故。
汽车因故障临时停放在斜坡道上时,必须在轮胎下加塞三角木或石块。
汽车运输矿(废)石时,后厢门未关好,易砸伤行人。
汽车运输矿(废)石时,必须关闭好后厢门。
车辆运送大件材料时,未采取安全措施,易挂坏巷道内电缆电线、“六大系统”光缆线。
运送大件材料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货厢装矿(废)石过多,货厢顶部矿(废)石滚落砸伤行人。
严禁超载。
汽车驾驶员在井下下车时,不戴安全帽,易发生巷道顶部落石伤人。
汽车驾驶员井下下车时必须佩带安全帽。
通
风
系
统
通风不良,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导致人员中毒窒息。
加强通风,仪器检测,达到标准后进入
风机轴承润滑不良、磨损、温度高,造成设备故障。
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检查
风机带病运行,易造成设备伤害。
定期检查,及时检修
检修后未清点工器具,致使工器具受损。
严格接要求清点工器具
违规操作,造成事故伤害。
按规程作业
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电流过大导致出现电火花,易损伤设备。
加强检查,安装过载保护装置
工器具损坏,易发生触电事故。
作业前检查更换
未按规定进行反风试验,
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试验
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构筑物未设置或设置不合理,造成通风不良。
完善通风系统,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
采空区未及时封堵,风流短路、漏风,造成通风不良。
及时封堵相应巷道
风门设计不合理,造成通风不畅,易产生尘肺病。
按要求更新风门
主扇风机叶片松动,易造成设备伤害。
检查,紧固主扇叶片
设备运转时碰触设备,易发生绞伤人员事故。
设备运转时,禁止碰触设备
风机叶片变形,易造成设备伤害。
恢复叶片或更换叶片
设备运转时,禁止碰触设备,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风机功率不足,供风量不足,易造成尘肺病。
更换匹配风机
不停机检修设备,易发生伤人事故。
按要求停机检修
触电
配电柜顶部漏水,易发生触电事故。
定期检查配电设备及配电房安全状况
停电检修,未挂标志误合闸,易发生触电事故。
执行工作票制度,按要求挂标志牌
风机控制柜未安装接地保护
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好接地保护
配电室无安全警示牌、无铁门或铁门未上锁,易发生触电事故。
悬挂安全警示牌,安装铁门并上锁
未接地或接地保护不良,易发生触电事故。
按规定进行有效接地保护
高压配电柜积灰,易造成短路,弧光伤人。
定期清理、维护配电设施
触电、火灾
电缆老化、破皮,易发生短路漏电伤人。
加强检查,及时更换处理老化、破损电缆。
供
电
系
统
高 压 停 、 送 电 检 修
无高压电工操作证,进行高压电气作业,造成触电、电弧光伤人事故。
严禁未取得高压电气操作证的电工进行高压电气作业。
高压配电柜进出线接反,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检查柜内的断路器、熔断路器,接线时分清电源端和负荷端。停电、验电
新变电硐室安装后,未及时更新供电线路图,导致在供电线路图上不能查找电缆的走向,线路发生故障时容易停错电,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及时更新供电线路图,让每位电工清楚了解线路的走向。
劳保护品穿戴不整齐作业,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品。
电缆电线敷设高度过低,易被车辆、大型设备撞破,擦损,发生触电事故。
电缆电线必须敷设在2m以上高度位置。
将行灯变压器直接栓挂在锚杆上,易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严禁将行灯变压器直接栓挂在锚杆上。
同一条线路上有多个点进行维修时,易发生误送电伤人事故。
明确维修总负责人,并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各维修点在总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安装临时性移动电源柜时,将移动电源柜靠放在风水铁管上,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在风水铁管上绑扎木板,再将移动电源柜靠放在木板上。
电缆电线破损,未及时包扎,易发生触电事故。
现场管理人员、班组人员加强对生产区域内电缆电线的检查确认,发现破损,及时安排电工处理。
将工具、材料等放置在移动电源柜硐室内,人员取拿工具、材料时易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严禁将工具、材料等放置在移动电源柜硐室内。
电工对电缆电线破皮接线,作业完毕,未对破皮处进行包扎,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电工对电缆电线破皮接线,作业完毕,必须对破皮处进行包扎。
各类电气设备接地不规范,易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各类电气设备接地必须规范。
触电、其他伤害
变电硐室铁门未上锁,无关人员进入后,乱动开关,造成井下停电,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变电硐室铁门必须上锁,除电工、检查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变电硐室。
变电硐室内电缆沟未盖上盖板,巡检时掉入电缆沟内,发生摔伤事故。
变电硐室内电缆沟必须盖上盖板。
灼烫
在高压配电柜接地刀闸未脱离的情况下送电,造成短路,发生电弧光伤人事故。
定期检查配电柜的联锁保护,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
高压配电柜电缆接线端松动,导致电缆发热,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定期检查并紧固电缆接线端螺栓。
低 压 、 停 送 电 检 修
电气设备安装在巷道滴水、淋水处,易产生外壳漏电和内部元件短路、损坏。
严禁将电气设备安装在巷道滴水、淋水处。
钻机电缆桩头接触不好,致使送不上电,造成线圈脱扣,维修电工拆除空开外壳才能恢复送电,易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在接钻机电缆桩头时,必须连接好后再送电。
未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进行验电。
在使用验电笔进行验电时,未对验电笔进行确认,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必须先对验电笔进行确认后再验电。
班组人员擅自打开移动电源柜进行维修工作,发生触电事故。
严禁班组人员擅自打开移动电源柜进行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维修。
对移动电源柜、电缆等设施检修前,在变电硐室停电后未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且未安排人员看守,易发生他人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在变电硐室停电后,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并安排专人看守,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在不确定是否有电且未进行验电的情况下作业,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电工必须严格树立“一切电气设备设施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的观念。
维修人员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及万用表、摇表、验电笔等检测工具不完好,造成触电、电弧光伤人事故。
维修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鞋,必须使用合格的万用表、摇表、验电笔等工器具。
带电移动或搬迁电器设备设施,造成触电事故。
严禁带电移动或搬迁电器设备设施,移动或搬迁电气设备设施前必须停电。
电工单人作业,易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严禁单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才能作业。
电线电缆老化破损,易发生触电或漏电伤人事故。
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新电缆、电线。
电气设备各类保护失效,容易发生漏电伤人和设备损坏事故。
及时恢复各类保护装置。
移动设备时,接线柱暴露,无防护罩,检修时易发生触电事故。
在采购移动电源柜时,对厂家提出明确要求,对在用的电源柜进行整改。
进行电焊时,将电焊机摆放在积水里或稀泥浆里,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进行电焊时,严禁将电焊机摆放在积水里或稀泥浆里。焊机增设漏电保护设施。
带电移动焊机,磨光机、照明变压器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移动设备时必须停电后进行。
火灾、其他伤害
电线电缆超负荷运行,容易发生停电或电气火灾事故。
及时更换能满足负荷需要的电线电缆。
电工在运输巷道作业时,来往车辆、大型无轨设备多,易发生撞伤人员事故。
电工在运输巷道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安全。
安装移动电源柜时,移动电源柜硐室帮顶浮石较多,安全处理不到位,易发生落石伤人事故。
在安装移动电源柜前,班组必须安排人员处理安全。
排
水
系
统
设
备
润滑不到位,致使设备受到损伤。
检查加注润滑油
设备带病运行,易造成设备伤害。
禁止设备带病运行,及时检修
填料间隙大,易使设备受到伤害。
按要求检查使用
水泵闸阀未按要求开关,易造成设备伤害。
按要求开关闸阀
电流显示不正常,泵、风机、皮带机、搅拌器运行不良,易造成设备伤害。
停机检修
管 线 及 其 他
排水管路泄漏,易造成设备伤害。
定期对排水管路进行检查,确保管路无泄漏
管路、支架老化腐蚀,易造成人员伤害。
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
无照明或照明不足工作,易造成人员伤害。
确保作业照明充足
带压检修管路,易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管路检修前必须进行泄压
淹溺
水仓无盖板、周围无防护或设施损坏
水仓加盖板,周围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
民
爆
物
品
管
理
民
爆
物
品
运
输
火工品运送过程中,受到碰撞、挤压、振动、明火、静电等影响,引起爆炸。
严格按规程操作,管、药分运,保持车距,严禁超速行驶等。
车辆启动前周边有人或杂物
启动前清理周边杂物,劝离周边人员
车辆制动失灵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
卡车在斜坡道临时停车没有安全措施
卡车斜坡道停车轮胎下应加塞木块或石块
卡车超载运输
禁止超载运输爆破物品
运输途中发生碰撞
加强运输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小心行驶,严防碰撞
行人不按要求行走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有车辆经过需躲避让行
人员违章蹬、趴、跳车等
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禁止蹬、趴、跳车等
发生侧翻事件
车辆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无证驾驶
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证方可上岗
路面湿滑、有积水
及时清理路边;定期对路边进行维护处理
车辆伤害、其他爆炸
运输途中管药混装
禁止混装爆破物品
应
急
救
援
系
统
井 下 人 员 定 位 系 统
井下钻机、铲运机、车辆运行对设备、光缆及人身安全危害。
施工现场有车辆通过时,临时专人放警戒,并立牌“有人施工,暂缓通行”,暂停施工时,人员必须到安全地方或显眼地方并反光标志明显,做到车动人不动,人动车不动。
井下巷道冒落、片帮对设备、光缆及人身安全危害
设防护栏,立牌“冒顶、偏帮危险,禁止通行”,等待处理。
使用工具不当,造成对人身的伤害
正确使用工具,可能造成对人伤害的工具一定要慢,确保无伤害的可能才能使用。
井下设备安装不当、脱落对人身安全危害
先处理设备脱落因素,待处理安全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使用人字梯安装或检修时,选取位置不当导致摔倒对人身安全危害
人字梯四脚必须牢牢着地,放正,并有人紧紧把扶方可安装或检修。
专用信号线与高压线路碰触短路,发生触电事故及损伤定位系统设备设施。
敷设专用信号线时,与高压线其间距不低于200mm。若出现碰触短路现象,立即处理。
信号线与强电(380V及以上)电缆混合穿管线眼,引起触碰短路,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将信号线与380V及以上电缆分别沿管线眼敷设。
入井人员未携带标识卡入井,影响对人员入井情况的掌握及跟踪。
未携带标识卡者不准入井,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监督。
入井人员擅自摁按标识卡上的紧急呼救按钮,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严禁入井人员擅自摁按标识卡上的紧急呼救按钮。
标识卡丢失或损坏后,未及时领取新标识卡,影响对人员入井情况的掌握及跟踪。
标识卡必须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领取新标识卡。
其他伤害(摔伤)
湿滑地面、路面有杂物,易绊倒人摔伤
及时清理路面;定期对路面进行维护处理
其他伤害(系统故障)
系统故障,对入井人员定位不准,影响救援。
及时检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其他伤害(粉尘)
电锤打眼时引起岩层不稳或粉尘对人身安全危害
穿戴好劳保护品,保持照明充足,对岩层不稳,必须先敲帮问顶,处理稳定后,方可电锤打眼。
压 风 自 救 系 统
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
压风自救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空气机未安装在地面
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压风管道未延伸到位
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主压风管道中未安装油水分离器
主压风管道中应安装油水分离器
未指定专人负责
应指定人员负责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未定期进行检查
应定期对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未按要求安装压风自救装置、三通及阀门
应配备足够的备件,确保压风自救系统正常使用
供 水 施 救 系 统
供水施救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供水管路敷设不到位
供水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未按要求安装供水施救装置、三通及阀门
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供水管道上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供水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的供水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紧 急 避 险 系 统
未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紧急避险设施
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应遵守以下要求: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复杂或有透水风险的地下矿山,应至少在最低生产中段设置紧急避险设施;生产中段在地面最低安全出口以下垂直距离超过300m的矿山,应在最低生产中段设置紧急避险设施;距中段安全出口实际距离超过2000m的生产中段,应设置紧急避险设施;应优先选择避灾硐室。
为入井人员配备的自救器不符合规定要求
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自救器。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相关设备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志
紧急避险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救生舱及其他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矿井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定
每个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间距不小于30m;每个生产中段必须有至少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每个采区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设置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16423的要求。
紧急避险设施容量不满足要求
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应满足本中段最多同时作业人员避灾需要,单个避灾硐室的额定人数不大于100人。
紧急避险设施外未设置标识牌等
紧急避险设施外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灾硐室或救生舱的位置和规格
相关管道、线缆及监控设备未按要求接入
矿山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供电系统的管道、线缆以及监测监控系统的视频监控设备应接入避灾硐室内。各种管线在接入避灾硐室时应采取密封等防护措施。
避灾硐室内配备的各类传感器、自救器、食品和饮用水等不符合要求救生舱设置不符合规定标
避灾硐室内的配备应包括:不少于额定人数的自救器;CO、CO2、O2、温度、湿度和大气压的检测报警装置;额定使用时间不少于96h的备用电源;额定人数生存不低于96h所需要的食品和饮用水;逃生用矿灯,数量不少于额定人数;空气净化及制氧或供氧装置;急救箱、工具箱、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
无专人负责
应指定人员负责紧急避险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应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
食品和急救药品失效
避灾硐室配备的食品和急救药品,应保证在保存期或有效期内
未对入井人员进行培训
应对入井人员进行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
通 信 联 络 系 统
通信联系统功能不健全
有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终端设备与调度中心之间的双向语音且无阻塞通信功能。由调度中心发起的组呼、全呼、选呼、强拆、强插、紧呼及监听功能。由终端设备向调度中心发起的紧急呼叫功能。能够显示发起通信的终端设备的位置。能够储存备份通信历史记录并可进行查询。自动或手动启动的录音功能。终端设备之间通信联络的功能。
通信终端安装地点不全面
安装通信联络终端设备的地点应包括:井下主运输巷、避难硐室、水泵房、井下变电所、井下各分层交叉口、主要通风机房、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穿脉运输巷道等。
通信线缆数量不符合要求
通信线缆应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进入井下配线设备,其中任何一条通信线缆发生故障时,另外一条线缆的容量应能担负井下各通信终端的通信能力。
相关配套设备未取得矿用安全标准
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调度中心备用电源不符合要求
调度中心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以上。
应建立的相磁帐卡及报表不全
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设备、仪器台账;设备故障登记、检修表;巡检记录;报警、求救信息报表。
救
援
系
统
灭火器配备不足,影响灭火工作。
备足灭火器
火灾、触电
扑救电气火灾时,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发生触电事故。
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扑救电气火灾时,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或灭火沙。
在井下进入淹水区进行洪灾抢险前,没有切断电源或切断错误。
加强教育培训,进入淹水区进行洪灾抢险前,必须切断电源。
井下通讯设施设置不到位,影响报警、应急救援工作。
井下通讯设施必须设置到位。
避灾硐室内救援氧气瓶压力不足,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井下发生突发事故时,运输巷道等安全通道堵塞,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加强井下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巷道等安全通道畅通。
自救器配备不到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自救器配备到位
自救器压力不足,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员工不懂急救常识,影响现场救护工作。
加强教育培训
员工对安全出口不了解不熟悉,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员工下井未携带自救器等劳保护品,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员工下井必须携带自救器等劳保护品
防
洪
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定期进行修订更新,影响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必须定期修订更新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员工未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安全通风科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纳入入井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
员工不清楚避灾线路,致使发生突发事故时,员工不能正确撤离。
绘制避灾线路图,并在值班室、硐口等地点公示,加强教育培训。
井下发生突发事故时,管理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不能及时应急处置。
加强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培训,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不能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做好调研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
当发生突发事故时,指挥、组织不力,影响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必须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坍塌、其他伤害
当井下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值班人员已离开矿区,接到紧急集结通知时,从外地紧急赶回来,易发生交通事故或山体滑坡伤害事故。
当井下发生突发事故时,严禁已离开矿区的应急救援值班人员赶回矿区。
火灾、其他爆炸、坍塌
未结合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不能有效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结合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上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工
业
场
地
地 面 变 电 所
线路过多,标示牌不清,易发生停错电、触电伤人事故。
在安装高压线路时,必须做好相应标示牌,及时挂牌。
无电工操作证,进行电气作业,造成触电、电弧光伤人事故。
严禁未取得电气操作证的电工进行电气作业。
电工在安装电气设备设施时,不停电作业,易发生触电事故。
电工在安装电气设备设施时,必须停电,停电前必须向矿指挥中心汇报并说明原因,严禁带电作业。
配电柜电缆接线端松动,导致电缆发热,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地 面 维 修
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氧气瓶、乙炔瓶未垫绝缘物,气瓶易带电。
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氧气瓶、乙炔瓶下必须垫放绝缘物。
进行电焊时,严禁将电焊机摆放在积水里或有圩泥的地方。焊机增设漏电保护设施。
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违规操作
电工、焊工等需具备相应资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火灾、触电、起重伤害
无动火、电、吊装等审批作业
制定动火、电、吊装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
检修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
检修作业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充
填
站
矿区道路、危险地段未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
矿区道路设置限速标志
其他伤害、火灾
防雷电设施不可靠
建构筑物应设置完善的防雷电设施;定期对防雷电设施进行可靠性检测
违章取暖用电
设置完善的消防设置及消防器材;禁止违规使用其他发热设备取暖
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电器设备故障
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员工应按作业规程操作,持证上岗。
作业人员必须缠带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办 公 区 域 及 其 他
消防设施、器材损坏
电器设备故障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检修电器设备时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周 边 矿 山 区 域
坍塌、冒顶片帮、其他伤害
缺少与相临矿井沟通;
与周边矿井定期进行沟通交流
未对周边地表进行检查;
定期对周边地表进行检查
淹溺、坍塌、冒顶片帮、透水
未开展防洪专项预防工作;
定期开展防洪专项预防工作
未对重点地灾部位进行检查;
定期对重点地灾部位进行检查
未对重点地灾部位进行防护
对重点地灾部位进行防护
安
全
管
理
未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年度目标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未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将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未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分解为部门的考核指标
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分解为部门的考核指标
未定期(半年)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未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定期(半年)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未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公司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矿山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矿山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不足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满足要求
所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
所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要求
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养
未建立或未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未组织制定或有效实施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组织制定或有效实施矿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未制定矿山安全投入年度计划,或未有效实施该计划
制定矿山安全投入年度计划,并有效实施该计划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未组织制定和实施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矿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未建立矿山应急救援组织
建立矿山应急救援组织
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未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未缴纳工伤社会保险或没有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缴纳工伤社会保险
未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矿山未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矿山按规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并合格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并合格
矿山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计划
矿山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计划
未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未全部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证照未在有效期内
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证照在有效期内
新进、歇岗、转岗工人未进行矿山级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对新进、歇岗、转岗工人进行矿山级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未对班组查出的隐患进行验证并形成闭环处理
对班组查出的隐患进行验证并形成闭环处理
建设项目未执安全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执安全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未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未对相关方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按规定对相关方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未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未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含变更)
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含变更)
未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
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
未完整建有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建有完整劳的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1.00
1.00
2.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4.00
8.00
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1.00
15.00
12.00
16.00
13.00
17.00
14.00
18.00
15.00
19.00
16.00
20.00
18.00
21.00
19.00
22.00
20.00
23.00
21.00
24.00
22.00
25.00
23.00
26.00
24.00
27.00
27.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28.00
7.00
29.00
8.00
32.00
9.00
34.00
10.00
36.00
11.00
37.00
12.00
38.00
13.00
14.00
39.00
15.00
40.00
1.00
41.00
2.00
42.00
3.00
43.00
4.00
44.00
5.00
45.00
6.00
46.00
1.00
1.00
47.00
2.00
48.00
3.00
49.00
4.00
50.00
5.00
51.00
6.00
52.00
7.00
53.00
8.00
54.00
9.00
1.00
2.00
55.00
3.00
56.00
4.00
57.00
5.00
58.00
6.00
59.00
7.00
60.00
8.00
61.00
9.00
62.00
10.00
63.00
11.00
64.00
12.00
65.00
13.00
66.00
14.00
67.00
15.00
68.00
1.00
69.00
2.00
70.00
3.00
71.00
4.00
72.00
1.00
73.00
2.00
74.00
3.00
75.00
4.00
76.00
5.00
77.00
6.00
78.00
7.00
79.00
8.00
80.00
1.00
2.00
81.00
3.00
82.00
4.00
83.00
5.00
84.00
6.00
85.00
7.00
86.00
8.00
87.00
9.00
88.00
10.00
89.00
11.00
90.00
12.00
91.00
13.00
92.00
14.00
93.00
15.00
94.00
16.00
95.00
17.00
96.00
18.00
97.00
19.00
98.00
20.00
100.00
21.00
101.00
22.00
102.00
23.00
103.00
24.00
104.00
25.00
106.00
1.00
107.00
2.00
108.00
3.00
109.00
4.00
110.00
5.00
111.00
6.00
112.00
7.00
113.00
8.00
114.00
9.00
115.00
10.00
116.00
11.00
117.00
12.00
118.00
13.00
119.00
14.00
120.00
15.00
121.00
16.00
122.00
1.00
123.00
2.00
124.00
3.00
125.00
4.00
126.00
5.00
127.00
6.00
128.00
7.00
129.00
8.00
130.00
9.00
131.00
10.00
132.00
11.00
133.00
12.00
134.00
13.00
135.00
14.00
136.00
15.00
137.00
16.00
138.00
17.00
139.00
18.00
140.00
1.00
141.00
2.00
142.00
3.00
143.00
4.00
144.00
5.00
145.00
1.00
146.00
2.00
147.00
3.00
148.00
4.00
149.00
5.00
150.00
1.00
2.00
151.00
3.00
152.00
4.00
153.00
5.00
154.00
6.00
155.00
7.00
156.00
8.00
157.00
9.00
158.00
10.00
159.00
11.00
160.00
12.00
161.00
13.00
163.00
1.00
164.00
2.00
165.00
3.00
166.00
4.00
167.00
5.00
168.00
6.00
169.00
7.00
170.00
8.00
171.00
9.00
172.00
10.00
173.00
11.00
174.00
12.00
175.00
13.00
176.00
1.00
177.00
2.00
178.00
3.00
179.00
4.00
180.00
5.00
181.00
6.00
182.00
7.00
183.00
1.00
184.00
2.00
185.00
4.00
186.00
1.00
187.00
2.00
188.00
3.00
189.00
4.00
190.00
5.00
191.00
6.00
192.00
7.00
193.00
8.00
194.00
10.00
195.00
11.00
196.00
12.00
197.00
13.00
198.00
1.00
199.00
2.00
200.00
3.00
201.00
4.00
202.00
5.00
203.00
6.00
204.00
1.00
205.00
2.00
206.00
3.00
207.00
4.00
208.00
5.00
209.00
6.00
210.00
7.00
211.00
8.00
212.00
9.00
213.00
10.00
214.00
11.00
215.00
1.00
216.00
2.00
217.00
3.00
218.00
4.00
219.00
5.00
220.00
6.00
221.00
7.00
222.00
8.00
223.00
1.00
224.00
2.00
225.00
3.00
226.00
4.00
227.00
5.00
228.00
6.00
229.00
7.00
230.00
8.00
231.00
9.00
232.00
1.00
233.00
2.00
234.00
3.00
235.00
4.00
236.00
5.00
237.00
1.00
238.00
2.00
239.00
3.00
240.00
4.00
241.00
5.00
242.00
6.00
243.00
7.00
244.00
8.00
245.00
9.00
246.00
1.00
247.00
2.00
248.00
3.00
249.00
4.00
250.00
5.00
251.00
1.00
252.00
2.00
253.00
3.00
254.00
4.00
255.00
5.00
256.00
1.00
257.00
2.00
258.00
3.00
259.00
4.00
260.00
5.00
261.00
6.00
262.00
7.00
263.00
8.00
264.00
9.00
265.00
10.00
266.00
11.00
267.00
12.00
268.00
13.00
269.00
14.00
270.00
15.00
271.00
16.00
272.00
17.00
273.00
18.00
274.00
19.00
275.00
20.00
276.00
21.00
277.00
22.00
278.00
23.00
279.00
24.00
280.00
25.00
281.00
26.00
282.00
27.00
283.00
28.00
284.00
29.00
285.00
30.00
286.00
31.00
287.00
32.00
288.00
33.00
289.00
34.00
290.00
35.00
291.00
36.00
292.00
3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