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进场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在劳务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形成如下补充条款:
1、乙方在带领本班组进场时必须递交本班组进场作业人员名单给甲方,在施工单位工资专管员的监督下,完成本班组的每个人员的工时、工价的约定,由民工本人签字认可。
2、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向所属班组民工出具任何承诺性质的工资纸条,所有承诺性质的工资纸条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并盖有项目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该乙方(承包人或班组长)自行负责,与项目部、公司无关。
班组与每位人员约定:按工价技工:元/天,普工:元/天;包工:元/m2(□建筑面积/□展开面积)。将班组所有人员的工资单价列表及提供每个务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劳务公司备查。
3、特别注意:班组人员有劳资纠纷必须先向项目部、劳务公司、施工总包企业反映解决,如发生班组作业人员直接向劳动局等政府部门投诉的(包括打电话),劳务承包人或班组长将被处以每人每次1万元的处罚。若由于项目部、劳务公司、施工总包企业都不出面解决的不列入罚款范围内。
(投诉电话:①中天公司:0571-28860116;②项目部:;③劳务公司:)。
4、附件:民工名册(内注明是技工或普工、民工本人签字确认)、身份证复印件。
5、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生产处留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工资专管员签字:
劳务公司驻现场人员:
年月日
填写班组进场补充协议时,各项目需注意的问题:
甲方为项目部名称
乙方为承包的班组+姓名(多个人员合伙时,须填上所有合伙人员名单)
工价分为技工(大工)、普工(小工)、包工的单价和工程量
附件人员名单内应注明是技工还是普工,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附件人员名单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项目部人员)签字
乙方(承包人或班组长)签字、摁手印(食指)[所有合伙人须签名,若一人签名时,其他合伙人应出具委托书]
工资专管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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