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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2-06-01 | 阅:  转:  |  分享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五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六
章安全用电管理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八章安全教育第九章安全检查第十章安全值班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二章工
伤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三章安全生产奖罚第十四章现场安全色标管理第十五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六章班组班前安全讲话第十七章安全
纪律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集团公司和总承包三部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分公司、项目部所属
施工作业范围内以及参施的各分包单位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级人员,均执行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部在安全生产上实行逐级管
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北京市、集团公司和总承包三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成和配备。1、根
据项目施工需要,按规定要求,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项
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保工作。项目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或配足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2、外施队及分包队伍必须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纳入项目安全统一管理,逐级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的要求,协调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职能,并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3、项目经理部各级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第四条安
全队伍建设每个分包队伍必须按每50人设置于1名专职安全员,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兼职管理员,组成分包队伍安全管理组,负责
安全工作。第五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
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随意撤并,保持
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公司安全管理部的同意。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项目安全部1、在项目部领
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集团公司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及时传
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方法。积极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制
定项目部年度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督促实施;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并对分包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防事故的发生;5、宣传
安全生产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按规定组织对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6、参加大、中型、异
型架子验收,参与对脚手架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的编制;7、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和各种设施、机械设备维修后,在投入使用前的验收,
督促问题解决,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8、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按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
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和其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9、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挖潜、革新、改造项目和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10、组织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
处理意见,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有权加重处罚;11、每天参加安全生产会,分析安全形势,传达文件精神,掌握安全动态,交流安全经验,
找出存在问题,督促检查改进;12、每月两次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解决,及时制止违章,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
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13、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参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14、鉴定
专控劳动保护用具,并监督其使用,负责审批劳动防险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绝缘、防尘、防毒等)的鉴定和采购。15、对
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粉尘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第八条项目工程部1、在编制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时,
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
生产计划优先安排;2、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机械设备的实施工作(如塔吊、外用电梯等)要纳入
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3、参加安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指令限期改进或停产整顿,督促各项目部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搞好劳逸结合,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
工作的实施;5、安排并指导经理部搞好冬、雨季和特殊环境的安全生产,协助解决问题,检查执行情况;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由于特种设备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政治影响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因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不良造成的人员伤
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对有关人员、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7、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要的材料保证供应
;8、凡购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
收后必须检修;9、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
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10、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设备设施的良好情况,是否可保障正常的施工程序,并要检查施工现场文
明安全施工管理情况;11、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采购供应工作,并对其使用、检查、维修、保养、验收和租赁工作实施有效的系统管理,对各种机
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齐全有效负责;12、对机械、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
监督各种设备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13、对新购进的机械设备等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严格检查把关,
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14、对设备的租赁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1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生产进度、设备安全的具体意见,
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16、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协助有关部门签发上岗证。第九条项目技术部1、认真贯
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技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负技术责任;2、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3、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同时,根
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每个环节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的特殊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
变更应及时向技术领导汇报,予以修定。4、参加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者有权停止作业,并向领导汇报,对查出的问题提
出有效的技术措施,给予及时解决;5、参加因工伤亡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第十条项目财务部
1、按照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2、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
安全教育所需要的宣传费用;3、协助安全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第十一条项目经营部1、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审查分包单位的安
全资格,并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2、协助安全部门对安全奖罚进行兑现;3、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第十二条项目物
资部1、凡购置的各种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合格产品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必要时做抽样试验;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
全;第十三条项目综合办公室1、保证和监督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的贯彻实施。2、支持经理和有关部门抓好劳动保护
和安全生产工作,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过程的思想政治工作。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协同经理、工会和有
关部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5、监督和保证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认真贯彻上级各项安全政策、法令与规章制度。6、支持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
作,切实做好劳动保护。7、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表彰先进。8、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9、参
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l、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
程、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及实施
计划;3、随时掌握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
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
交接、验收、使用制度;5、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用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部施工队长)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6、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对造成事
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7、认真贯彻执行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8、组织工程施工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
,确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第十五条项目部、分公司书记l、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按分工负相应的管理责
任;2、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3、参加和组织本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法
制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积极作好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法制意识;4、参与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的
整改工作,审查制定临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搞好对组织对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参与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和文明四区的建设
。第十六条分公司、项目部生产副经理l、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协助本单位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
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安全部门的工作;3、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和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和制定安技措施,
并随同施工部位同时布置。对危险性较大的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施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和
按程序施工;4、参加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或制定临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协助本单位经理组织
对职工、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考试;6、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先进典型,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
者,有权给予表扬和奖励;7、监督检查工地的安技措施和安全交底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第十七条分公司、项
目部经营副经理l、组织与分包单位签订本工程经济承包合同的同时,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2、督促分包单位
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交付安全保证金后再签定经济合同书;3、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办理相关安全资质和罚款手续。4、协助本单位经理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5、测算项目安全所需经费,协助经理研究决定项目安全所需经费计划。第十
八条项目总工程师1、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协助经理落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
、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3、
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以及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安技措施的可行性,并负
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技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定,上报审批。主持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
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
,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7、参加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
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第十九条栋号长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栋号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
,制定本栋号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2、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
人员,并明确各业务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部施工队必须及时向
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部施工队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4、认真落实施工组
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技措施审批制度。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5、领导、组
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
、定措施予以解决;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第二十条项
目技术部长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栋号特点,主持本栋号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2、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3、主持制
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4、栋号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
、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
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5、主持安全防护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
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
以消除;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第二十一条工长、施工员l、认真执行上级有
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部
施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章、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3、经常检查分管项目的作业环
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外部施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
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问题,接到“隐患通知书”后,要立即组织力量按期整改,凡逾期不改以致造成事故
者,要追查责任;5、带头使用并监督检查外部施工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6、认真检查及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
即上报。第二十二条技术员1、熟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编制和参加讨论单位工程的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渗透到设计、方案的各环节中;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计划情况,协助技术领
导做好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参加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5、对不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不按安全技术
交底做的有权及时加以纠正、制止。第二十三条安全员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安全
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胜任本职工作,持证上岗;2、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对所负责的区域实施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检查
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有权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纠正意见;3、当发现危及工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
权先行组织工人迅即离开危险区域,再向主管领导报告;4、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与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机械设备出租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审查相关方安全资质,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有权阻止未签安全协议的单位进场施工;6、编写制定本项目年度、阶段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批准后负责实施;7、制定和修改项目安全生产
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消灭隐患,落实防护标准;8、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
范教育、培训,参加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考核;9、参加生产调度会,掌握生产信息,开展隐情预防活动,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研讨,施工方案的会审,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架子工程,临时设施的验收;11、深入现场,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制
止违章,有权停止作业。12、鉴订、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负责劳保用品、降温用品的发放;13、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
亡事故统计分析,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临电管理员1、负责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管理
工作;2、负责承担的施工临电的方案编制、检查工作,保障用电设施正常运转;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标准,施工现场值班电工必须持
证上岗;4、电工在上岗值班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绝缘鞋、线手套等;5、值班电工做好本班的用电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严格遵守北京
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规定》;7、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消防保卫管理员1、负责本项目消防保卫计划、措施、组织建立及各项
管理制度;2、负责新开工地的消防审批;3、负责治安、消防和宣传、教育及外埠队进场前的教育;4、负责工作证、身份证、外埠队暂住证的办
理;5、负责治安消防、贵重物品管理协议的签定;6、负责掌握重点人的帮教工作,并做好登记造册;7、负责护场人员及经警的日常工作;8、
负责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检查;9、负责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配备及管理;10、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料具管理员1、负责本
项目设备、材料供应商招(投)标办法的制定;2、制定招(投)标书、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格式)投标数量价目表(格式),并组织发
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3、汇总、审核施工作业队的设备、材料加工订货计划;4、负责供应的材料订货合同及催货、到货验收工作;5、办
理材料货款拨付与结算核销工作;6、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布置图,做到堆放位置准确,码放整齐;7、负责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并监
督材料标识是否到位;8、负责材料供应管理的资料管理工作;9、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第二十七条机械安全管理员1、制定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
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并监督安全运转;3、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操作人员持证上
岗;4、签定大型设备的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和大型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协议书。5、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监督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是否到位,监督落实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7、负责机械设备资料的管理;8、及时上
报有关资料。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员1、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各种规章制度;2、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措施,并
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3、协助领导搞好本单位的环保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4、掌握施工现场污染点、搞好检测,防止污
染事故的发生;5、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的治理和施工噪声控制工作,防止施工扰民或民扰事件发生;6、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7、负责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8、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第二十九条环卫卫生管理员1、制定施工现场、办公室、办公区、食堂
、宿舍管理制度;2、指导检查各分包单位内部食堂、外埠队食堂卫生达标,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3、负责检查办理分部及各作业队食堂卫
生许可证和炊事人员健康证;4、定期和不定期对现场、办公室、办公区、食堂、宿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负责环境保护资料
的管理;6、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第三十条文明施工负责人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分管理领导责任;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计划,并督促落实;4、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5、监督落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使现场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7、参加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落实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防范措施。第三十一条外部施工队长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
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
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
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
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
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第三十
二条班组长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经常
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
指挥、冒险蛮干;4、认真执行好交接班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出表扬和奖励;5、经常
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在危险地段应派专人观察;6、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7、发生因
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第三十三条工人1、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
纪律。2、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3、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互相监督,确保安
全。老工人要积极向新工人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私自拆改。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不安
全作业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5、有权拒绝接受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和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任务,并有权越级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6、发生工伤
事故保护现场,协助抢救伤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1、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岗
位的安全责任,项目部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与管理人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2、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的学习本部门和本岗位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做到能熟练地知道本部门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在工作中要认真按照本部门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去做,真正地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生产;4、项目部对所有管理人员要经常性的进行抽查,并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经济挂钩,对认真落实责任制,避免重大事故
的个人要给予奖励,对不认真执行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施工现场一般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标明建筑物的位置、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加工场所、机械设备位置、材料堆放位置、安全色
标布置、出入通道等。2、现场应悬挂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色标、安全板报等,提示进入工地人员注意安全。3、现场应做到道路畅通、排水良好,
以防止雨水灌入基槽或地下室。4、施工区域应划分安全责任区,责任到人。5、基坑开挖前应向有关部门索取地质资料,探明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等
情况,确保安全施工。开挖前基槽应按设计放坡或采取可靠支护措施,弃土距坡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6、基坑处
应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或加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应设专人指挥。7、上下基坑或作业面,应搭设马道,坡度为1:3。两侧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坡道用木板铺设,防滑条间距为30厘米。8、出入口、进料口应支搭3米宽、6米长的防护棚,两侧绑护身栏并用立网封闭,悬挂醒目的出入标
志和示警标志。9、使用外挂架的结构施工应按规定正确支挂安全网。首层必须固定一道6米宽的双层锦纶水平安全网,距地面高度5米(网下不得
堆放物料),每隔10米必须再支一道3米宽的锦纶水平网;采用双排落地式脚手架的工程,在外排立杆内侧应用密目网封闭。10、电梯井内首层
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且与井壁封严。电梯井口应设1.2米高,开启式防护门。11、楼梯边应随结构安装栏杆或绑扎两道高1.2米的
护身栏,用密目网封闭。12、框架结构四周应绑两道牢固的1.2米高的护身栏杆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13、楼层上的预留洞等孔洞,应按规定
加盖板,超过1.5×1.5米宽的孔洞设置防护栏,悬挂水平安全网封闭。14、卸料平台必须有方案、有计算书,不得与外架子连接,三侧设1
.5米高的防护栏,密目网封闭,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毫米,搁置点必须与结构固定;倒运材料不得长时间停放,并应有限载标志。15、提
升架及外用电梯卸料平台进料口必须设1.2米高开敞式防护门。不用时随时关闭,其两侧设两道1.2米高的防护栏杆加密目网和挡脚板防护。1
6、高处作业:(1)、从事高处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人和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
作业。(2)、高处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发生人员坠落的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3)、尽量避免进行交叉作
业,如不能避免,应在下方作业人员的上部做棚板隔离层。(4)、在高处作业时,应携带工具袋,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应随时装入袋内。清理废
料、垃圾时应设临时溜槽或垃圾筒、严禁随意抛掷。(5)、清理安全网中杂物时,应在其下方设置禁区,并设专人巡视。17、一切料的存放都要
整齐和稳固,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现场中拆除模板和废料等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防止扎脚。18、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
行起重工作和高处作业。19、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马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要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猾措施。20、在天
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等施工中,除应该有常用照明外,还必须备有应急的照明设备。21、
冬季施工中,应在施工区附近设置有采暖设备的休息室。施工现场和休息室的一切采暖、保暖措施要符合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22、采用电(气
)法施工的时候,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23、施工现场和危险区域、加工场所应悬挂有针对性的安全标语、标志以增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气氛。24
、各种机械设备操作处,应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提示操作人员遵章作业。26、各种安全标语、标志、规程牌应按布置图悬挂,未经批准,任
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损坏。如发现损坏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严肃处理。第三十六条安全技术管理1、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规程根据工
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2、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负责人、工程负
责人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如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交底的程序、范围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交底
,同时履行书面正式交底手续。3、各工种配合施工时、经理、工长或技术人员要向班组长进行不定期的安全作业交底,并做好文字记录。4、施工
现场和木工间、储存易燃易爆材料仓库要建立防火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第三十七条架子作业1、从事架子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
训,持有有效的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且经过体检合格才能上岗,发现有不适本工种者,必须立即调离。2、支搭架子前,必须制定架子方
案,高大异型架子要有计算书和施工图,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后才能支搭。3、架子工作业前,应先检查料具质量,
对不合格的料具,架子工有权拒绝使用。4、进行架子作业前,班组要根据交底要求和作业特点,明确分工和作业方法,并对施工条件及防护用具进
行认真的检查,确认无各种隐患后才能开始作业。5、架子工在距坠落高度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作业用的工具应拴2米长的绳子。安
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绑好的立杆或横杆上,高挂低用,使用中禁止挂在铅丝扣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在架子上操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严禁打闹开玩笑,
不准跳跃架子,休息时必须下架子,严禁酒后作业。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高温、严寒、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施工时,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7、架子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规范的合格品。8、在带电设备附近搭设脚手架,必须停电进行,如不能停电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方案和操作规
程,严格执行,作业时必须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9、递杆、拔杆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避免碰撞上面人员和失手伤害下方人员
。10、机械吊运时应绑牢,接料平台外侧不准站人,待机械停稳后接料、解绑绳,严格按机械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执行。11、脚手板铺设要严密、
牢固,如搭接时顶板端要压过15厘米,严禁留15厘米以上的探头板。脚手板翻板后,下面必须留一层脚手板做防护层。12、严禁非架子工上未
搭完的各种脚手架,架子搭设完后,施工负责人需组织架子班长、使用架子的工种负责人、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后才能使
用,验收单报安保部备案。13、使用的架子必须保持完好,严禁任意拆改或挪用脚手板。使用中必须拆改架子时必须经施工安全负责人批准,办理
正式拆改手续,责成架子工操作实施。14、大风、大雨后对所有架子必须进行细致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加固、调整、换件。
15、超过20米高的独立架子,在雷雨季节必须安装避雷针,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16、其他非标准、特殊架子搭设必须经过设计、计算
、鉴定合格经领导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17、承重平台必须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支搭。18、如因工作需要,外单位需租用
本单位的脚手架,签定安全协议书。第三十八条马道搭设1、施工中必须搭设专用的人行马道或上料马道。2、搭设马道必须有方案,有设计,承
重运料马道必须有计算、有施工图,有安全措施及搭设前的安全交底。3、钢管、扣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要求,严禁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4、立
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排水间距不得大于1米。5、人行坡道宽度不小于1米,运料坡道不小于1.5米。6、人行坡道坡度不大于1:3.5
,运料坡道坡度一般为1:6。7、脚手板铺严、铺牢,对头时端部用双排木板,并用铅丝绑牢,板上面铺钉3×3厘米的木质防滑条,间距不大于
30厘米。8、斜坡道两侧必须设剪刀撑,设两道护身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9、架体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10、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九条电梯井操作平台1、结构施工的电梯井必须使用整体式平台施工。2、平台提升吊环不得使用螺纹钢代替。使用
直径16毫米以上圆钢焊接牢固。3、穿墙螺栓不得使用螺纹钢代替,必须使用直径22毫米以上的圆钢或钩头螺栓。4、平台上面不得堆放材料或
其他设备5、每次提升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第四十条安全网支搭1、安全网的设置、支搭、使用、维修、拆除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交底
。2、安全网的支塔,不论平、立网都不允许用铅丝或绑扎死绑扎,必须用配套的安全网绳绑扎牢固。3、凡支塔好的水平网防护,必须保持网内清
洁无积物,被落物冲破的网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第四十一条安全标志1、施工现场挂设标志牌要有平面图。2、根据施工特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
全标志。3、遇有危险施工的沟、槽、洞口、井口、除挂设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红灯示警。机械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
定:1、选购的机械设备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监督局合格证明。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和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北京市正式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指挥。3、机械设备要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大型设备多人操
作或多班操作时,要制定机长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4、要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机械设
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5、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作业区同时作业时,必须有防碰撞措施,要按规定错开高度,定好旋转方
向和回转半径,并教育操作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措施,确保安全。6、机械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
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拖延不报。7、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时要根据作业条件编制作业方案,报上级部门批
准。8、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9、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应有领导和技术人员负责指挥,同时对参加组装、拆除人
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0、设备安装、拆除现场应划出安全区,并派人监护,其他人员严禁在危险区内停留或穿行,确保人身安全。11、各种施
工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有关规定,且基础平实,安装牢固,并搭设防砸、防雨棚。1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外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的基础要符合机械设
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3、机械设备的基础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同时做好排水措施。14、机械设备的基础做好后,经验收合格并办理有关签
字手续后,方准安装。15、安装或拆除机械设备时要安排好时间、人员、设备的配合、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安装和拆除作业。1
6、大型机械设备在顶升或锚固时,必须派专人指挥,并负责安全监护,确保安全。1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
机械设备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18、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各种限位、保险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19、机械设备正在运行时,遇到突然停电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突然来电后设备自行启动作业,造成事故。20、信号指挥人员必须
穿戴明显标志服,不能兼做其他工作。21、起重机必须坚持“六不准”和”“十不吊”规定。22、机械设备在维修和检修保养时,一定要按规定
拉闸断电,并派人监护,确保维修人员的作业安全。23、对暂时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按机械设备的有关规定,视停用时间进行保养封存,起用前必
须按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4、拆除机械部件,要及时运走,对不能运走的要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固,保证安全。25、施工现场
禁止使用多功能平刨。26、气瓶的安全管理(1)、贮存各类气体的气瓶表面,按规定以不同颜色以示区别。贮存不同气体的气瓶必须分别那里。
(2)、气瓶存放使用时距明火必须在10米以上,避免阳光下暴晒,运输时不准碰撞,直立放置。(3)、氧气瓶必须有瓶盖,瓶盖上必须有泄气
孔,瓶嘴、瓶阀、减压器严禁沾染油脂,不能与可燃气瓶混放。(4)、使用氧气瓶时,减压器应有安全阀。(5)、气瓶上应有两道防震圈。(6
)、严禁用火烤气瓶。氧气、乙炔瓶必须要有明显的颜色区别。(7)、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与氧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第六章
安全用电管理第四十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应根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北京地区电
气工程安装标准》、《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以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用电管理1、项目部设有电气技术管理负责人,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2、各分包单位现场设有值班室,室内应
用平面图和有关制度。3、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值班电工(每班不少于2人),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学习电工不得独立操作,外埠地、市以
上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及时换发北京市临时操作证后上岗作业,严禁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所有操作证随身携带,并在有效期内。4、临时用电工
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5、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6、同一柜、配电箱内所装设
的漏电保护器只能视为一级保护。7、所有负荷必须从三级配电的开关箱接出。8、在配电系统中,首端、中端和末端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并与保
护零线可靠接地。9、所有电气设备、装置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壳体必须接好保护零线,禁止另做独立的保护零线再接金属壳体。保护零线为截面不
小于4平方毫米的多股绝缘铜芯线。10、移动式照明线、动力线和室外必须采用电缆或护套线,严禁使用单层绝缘导线或塑花线。11、用电设备
接电源时必须采用插头配插座或接熔断器及开关下口的方法,严禁不用插头直插座孔内和虚挂、虚接。12、禁止使用木质配电箱和配电盘。13、
塔吊、外用电梯、钢筋机械、木工机械、搅拌机、卷扬机电机等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14、电焊机必须安装电焊机防触电装置,双线到位。
15、室外配电箱必须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砸、防雨棚,并设警告标志。16、碘钨灯应使用36伏低电压,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高度
不低于3米。现场照明必须采用36伏电压。17、现场高大架子、塔吊等高度大于20米时应做防雷装置。第四十五条配电箱(柜)管理1、电
管人员负责现场配电箱(柜)的全面管理:现场值班电工负责使用、巡查和维护。2、组织定期检查。3、小型机械、手持工具及移动照明等必须使
用移动式开关箱,并随施工作业移动,但应放置在干燥、无杂物、无易燃、无易爆物、方便操作的作业面上,用完后及时收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第
四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开关、节电保护器及配电箱、柜、绝缘用品等。所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必须符合(GB2811—81)、(GB6095—85)、(GB5725—85)、(GB16909—1997)标准规定。第四十七条
特种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及监督检查1、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使用:按《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预防“高处坠落”和“
物体打击”规定执行。3、监督检查:项目安全部对所属各分分包施工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在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一是限期整改;
二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如因质量不合格、伪劣产品而导致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4、劳动防护用品和防险用品
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收集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实验报告、准用证等,
报安保部备案。5、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须的防护用品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6、项目部在检
查时发现不合格的防护用品时有权停止使用,清除出场。安全教育第四十八条项目部对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开
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第四十九条各分包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全体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大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第五十条要定期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形势;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3、安全基本常识;4、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5、本岗
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管理;7、工伤事故案例等;8、项目部安排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和安
全活动内容。第五十一条日常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4学时,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第五十二条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第五十三条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变换工
作岗位的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第五十四条换季安全教育,由项目部部负责组织实施,教
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第五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
五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要保证随到随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第五十七条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教育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将根据情节给
予通报或处罚。安全检查第五十八条安全检查方式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检查和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第五十九条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
各分包单位、定于每月10、2030号进行联合检查、各分包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第六十条经常性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
情况和季节特点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组织人员限期整改。第六十一条日常安全巡查检
查:由项目安全人员或分包队安全员根据当天的任务、危险因素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控制、防范措施,达到安全生产。第六十二条定期检查由
分管领导或当月安全值班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分。第六十三条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领导对法律、
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情况。2、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情况,安全组织的建立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3、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4、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5、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6、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
况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第六十四条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违章或隐患要认真做好纪录,各分包单位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
三定原则彻底整改解决,并及时向项目部反馈整改情况,检查单位要根据情况及时复查验收。第六十五条分管领导和安全人员,对每次检查要有记
录、有交待、有落实,对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应下“停工令”或隐患通知书,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并存入档案。
第六十六条项目安全员在工地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事故苗头时,应及时纠正处理,对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六十七条现场存在的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根据《安全奖惩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安全值班第六十八条领导安全值班人员的确
定1、项目部安全值班由副经理以上人员担任。2、安全值班人员按一班一人一月,轮流进行。第六十九条安全值班人员职责1、安全值班领导主
要是协助分管安全领导工作,在值班期间,行使同级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和分管安全领导一并对当月的施工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2、安全值班
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安全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和规范,组织本单位的施工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改进安全设施,使安全工作不断改进。3、安全值班人员有权制止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
指令,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4、经常征求意见,改进工作。第七十条交接班1、安全交接班手续:召开会议旅行交接班程序和手续,交接班会
的时间安排在每月初召开。2、交接班的领导必须同时参加。由交接班领导对上月安全工作做小结,接班领导对本月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安
全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主要是记录值班期间所做的安全工作内容和结果,在交接班会前要做好准备,以便值班时已解决的问题和要
继续解决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第七十一条奖罚1、在值班期间没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2、在值班期间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现场隐患多,受到上级批评的,对当月值班领导通报批评。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七十二条特种作业范围:1、
电工作业;2、起重机械作业(信号工);3、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4、建筑登高作业;5、现场内行使机动车辆的驾驶作业。第七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1、年满18周岁;2、没有妨碍从事本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备与特种作业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在本工种
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2年并经过考核发证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或者受过特种作业教育并在本工种作业岗位学习实际操作满1年的初中毕业
生。第七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北京市培训考试发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才能上岗作业。第七十五条外省市的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
证必须竟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后才能单独上岗作业。第七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审。第七十七条各分包
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指派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检查发现时除对其本人进行处罚外,要追查指派人员的责任,发生事故要追究领导的责任。第十二章
工伤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七十八条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
劳动,但由于施工现场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条件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第七十九条因工伤亡
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第八十条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组
织救治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救治伤员有针对性的选择对伤害部位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就诊或打120急救中心。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应做好
现场的保护工作,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3、轻伤事故由各分包单位自行上报项目部并进行妥善处理。4、重伤以上事故要逐级上报
,项目部于发生后立即报三部安全生产部。第八十一条事故处理:1、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未查清事故原因之前,施工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
的事故隐患时,现场停止作业。2、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结案,查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3、因工伤亡事
故调查处理,执行国家、北京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八十二条:事故现场需要恢复生产,项目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按有关
程序组织办理复工手续。第八十三条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责任单位领导必须随时接受调查,不得无顾缺席或提供伪证。第十三章安全生产奖
罚第八十四条奖励条件及标准:1、凡项目部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参施人员均依照本制度执行。2、安全部或安全管理人员写出奖励原因及奖
励数额的报告,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进行奖励。3、项目部对在劳动保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适当给予奖励。第八十五条处罚条件及标准
:生产安全工作中的违章分严重违章、重大隐患与一般违章、隐患的划定:1、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严重违章(1)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未
编制安全措施方案。(2)高大异型架子无设计方案、无验收。(3)施工中未做安全技术书面交底。(4)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检查。(5
)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训不合格人员参加施工。(6)安装塔式起重机无任何手续。(7)安装施工外用电梯无验收安装手续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9)中小型机械无管理制度。(10)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建设部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
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未按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查制度,未建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现场未设
电器管理负责人。2、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重大隐患: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2)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
的材料支搭脚手架。(3)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4)脚手架未按规定设十字盖或未按规定与建筑物做拉结
。(5)结构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70公斤/平方米。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超过200公斤/平方米。(6)井字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
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7)“四口”、“五临边”无防护。(8)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9)施
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10)大模板、砖、加气块等物料堆放严重超过标准,或有倒塌危险。(11)塔式起重机无接地设施,起重机电源线
破损严重,及四限位、二保险有一项失灵。(12)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严重松动或缺少螺栓,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13)施工外用电
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及电梯附墙拉接点松动,垫板、螺栓安装不符合标准。(14)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15)卷扬机未搭设防雨、防砸
操作棚,机身未设固定地锚,传动部分无防护罩。(16)搅拌机未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轮胎代替支撑,保险链,防护罩不齐全。(17)
机动翻斗车时速超过5公里,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未做到灵敏可靠。(18)乙炔、氧气瓶和焊间的距离超标准。(19)现场配电系统不
按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方式,接地接零保护方式的做法严重违反有关标准。(20)现场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
电保护装置失灵。(21)现场电焊机未安装保护器。(22)现场配电线路不按规程、规范要求架设。(23)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失修
严重。(2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选接漏电保护装置和接线破损不符合要求的。(25)现场照明系统未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或未按
要求选用安全电压。3、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施工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未按规定上报审批。(2)高大异型架子有设
计,但验收手续不齐全。(3)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不全,未按规定履行签认手续。(4)安全检查资料不齐全。(5)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
手续不全。(6)施工外用电梯安装验收手续不全或缺项。(7)实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无监护人。(8)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
案)未按要求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9)现场人员未按要求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电炉和电热器具。(10)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
戴劳动保护用品。4、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隐患:(1)沟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规定,支撑不牢固,开挖深度超过2米,未做防护栏及上下
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标志灯。(2)脚手架施工中基础不实,不平,不垫板,立杆,大横杆间距或操作面防护不符合标准,脚手板下无兜网。
(3)脚手架的十字盖不全,脚手架与建筑物拉接点超过垂直距离4米,水平距离6米,拉结材料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或未做支顶。(4)井
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卸料平台有防护门而不使用,超高限位失灵,缆风绳(含绳、地锚、连接)不符合标准。(5)四口及临边防护不标准、
不牢固。(6)安全网支搭不严密,水平网的宽度,隔层网的数量及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垂直距离不符合标准。(7)塔式起重机基础不符合规
程标准。(8)塔式起重机卷线器运转不正常。(9)施工外用电梯各传动机构有松动及齿轮、齿条磨损部分超标。(10)中小型机械传动部
分防护设施不全或损坏。(11)搅拌机未拆轮胎,垫木不牢固。(12)卷扬机钢丝绳未做过路防护或使用开口式滑轮。(13)施工现场的
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违反有关规范标准。(14)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内,开关插座、熔断器、保护装置和计量、指示装置,不按规定选
型及装设。(15)电焊机的装设,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侧防护罩不全,焊把线借路或双线不到位。(16)施工现场的电动机具电源线
拖地,明设未做防护。(17)施工现场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装不符合规范、规程、规定,移动式照明器具的安装接线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采用安
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灯线和变压器的安装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18)金属塔、架未按要求装设避雷装置。5、严重违章、重大隐患对单位处
以500-3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违章、隐患对单位处以3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
款。第十四章安全色标管理第八十六条为了使安全“标语、标志、色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防止灾害,鼓舞斗志,服务于生产,规定如下
:施工现场的防身栏,都要按规定能够粉刷红白相间的油漆,以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工地安全标语不能少于8条,字迹要清晰醒目并悬挂牢固,
其规格尺寸按公司统一标准制作,内容要做到标语所起的宣传作用。在危险部位和要求人们特别注意的地方必须设安全标语。安全标志牌不得自行制
作,必须由公司统一按国标制作悬挂在适当处。安全标志牌应设在醒目的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的提示内容。安
全标志、标语、色标,每月要检修一次,如发现有变型、破损、符号脱落以及变色等不符合安全色的范围的,应及时休整或更换。施工现场的所有人
员不得擅自拆改,移动安全标志,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确实因工需要移动时,必须经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安全员同意批准后才能移动,
过后要即使恢复原状。如果是条幅标语,使用完毕后,由安全员负责收回,上交或保存,保持条幅干净,不得污损。第十五章安全操作规程第
八十七条现场主要工种有:架子工、瓦工、抹灰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玻璃工、人工开挖土方、平刨(手压刨)机、
钢筋冷接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砂轮锯、电锯、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打夯机、砂轮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司机、
电焊工、机械翻斗车司机、信号指挥工、电工第八十八条架子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架子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建委培训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从事架子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架子作业的人员,不得从
事架子作业。架子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上架子。4、凡在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5、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6、遇有恶劣气候(如六级以上大风、雨、雪、雾、以及
夜间照明不足)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7、架子搭设,应配合房屋施工进度要求,即不宜一次搭设过高,又不能低于结构作业
面1.2米。8、搭设架子时,应统一指挥,互相呼应,禁止在架子上打闹或在吊运物下方站人。9、在架子的最上层,应有防护,以防屋面施
工时发生事故。10、架子在搭设过程中钢管不允许集中堆放,防止超载。11、搭设架子必须严格按方案要求和操作规程搭设。12、架子搭好后
,应会同技术、安全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第八十九条瓦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段式拿取,禁
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2、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3、上下脚手架应走通道。不准站在砖墙上
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4、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
墙上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5、山墙砌完后应及时采取可靠支撑措施,防止倒塌。6、起吊砌块的夹具必须牢固,就位放稳后,
方得松开夹具。7、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8、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第九十条抹灰工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架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子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3、喷
灰喷涂机械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操作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用品。4、输浆应严格
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泄压检修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管浆凝固稳定后
,方可拆除临时支撑。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钢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第
九十一条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
杆和剪刀撑拉牢。采用珩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楼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
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支设4米以上的主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时,可使用马镫操作。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
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板上行走。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
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7、拆除薄腹梁、吊车架、等预制构件模板
,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第九十二条钢筋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
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
准用胸推,松懈时应缓慢,不得一次松开。开盘圆钢筋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
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多人合送钢筋,起、落
、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
搭设脚手架和马道。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
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
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镫。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10、
起吊钢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第九十三条混凝土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车子向
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
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槽帮上操作。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
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泄压。5、浇灌框架、粱、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浇捣拱形结构
,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棚、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使用震
捣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第九十四条油漆玻璃工作业安全操作现程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
,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妥善保管。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
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用喷砂除锈,喷端接头要牢固,使用时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
,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
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涂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7、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
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漆,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8、使用喷浆机,
手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管口不准对人。9、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
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10、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采取其它安全措
施。11、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窗扇风钩挂好。第九十五条人工开挖土方安全操作规程挖掘土方,两人
操作间距保持2一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一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第九十六条
平刨(手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2、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
须离开刨口3厘米以上,严禁用手在料后端推进工件跨越刀轴(刨口)进行切削。3、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小于3厘米,长度不小于40厘米,若小
于此尺寸时,要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厘米,长度在25厘米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4、被刨木料加工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
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扫干净,遇木槎、节疤要减慢推料速度。严禁用手按在节疤上推料。5、刀片和
刀片螺丝的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刀片固定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
10毫米。紧固刀片螺丝时应注意不要过松或过紧。6、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档板或拆除安全档板进行刨削。严禁带手
套进行操作。7、作业后,平刨机断电上锁。第九十七条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1、不得设置在人行通道处、场地应平整,便于安全操
作。2、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卷扬机。3、检查确认卷扬机前的防护档板、夹具、滑轮、拉钩、地锚等良好后。方可操作。4、作业时要标出
警戒区,严禁人员停留,发出操作信号。5、严格按规定的应力和伸长率冷拉。6、作业后,整理好卷扬机控制箱断电上锁。第九十八条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1、安装应稳固,便于操作,工作台与弯曲机台等要保持水平。2、检查确认芯轴、档块、转盘、防护罩等齐全有效,
并经空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3、操作时,钢筋要紧贴档板,注意放入插头位置和回转方向要正确,不得错开。4、弯曲长筋,应有专人扶,并
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侧。更换插头,加油、清理、排除故障前,必须先停机。6、作业后,清理机械、断电上锁。第九十九条钢筋切
断机安全操作规程1、搭设工作棚,安装稳固,场地平整并设排水措施、便于操作。2、检查确认切片、刀架、防护罩、皮带轮、齿轮等良好,
并经空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3、不得剪切超过机器铭牌规定的材料。4、切短料,手与切刀不小于15厘米,否则必须用套管或夹具。5
、运转中,严禁用手清理刀架、附近短头和杂物。6、作业后,清除刀片间杂物,断电上锁。第一○○条砂轮锯安全操作规程l、安装位
置要适当,避免伤人或引起火灾。2、检查确认轮片无裂纹、缺口,防护罩、电器线路完好,方可作业。3、锯料必须用托夹紧,严禁用手送料
,进给量要适当均匀。4、操作者应站在轮片的侧面。5、切大料应留余量,卸下后砸断;切小料不得用手接。6、操作完毕;断电上锁。
第一○一条电锯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必须平稳,操作方便。检查确认各种防护装置,电器线路合格。必须安装防护罩;分料器,锯片与轴同心
。操作者要戴护目镜,站在锯片一侧,手臂不得跨越锯片。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猛拉,过节要慢推。6、锯短窄料应用手推棍,接料
使用刨钩,小于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7、作业后控制箱断电上锁,清理现场。第一○二条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l、安装必须平稳、
牢固,地锚可靠,视线良好,工作棚防雨防砸。2、检查确认卷扬机的传动、制动装置良好,电气线路、锚固措施、钢丝绳等合格后,方准操作
。3、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作业中卷筒上最少保留三圈,过路应有保护。4、吊重物在空中停留时,应用制动器和保险棘轮卡牢。5、持证
上岗并不得擅离岗位,听从信号指挥。6、作业后,吊笼落地,控制箱断电上锁。第一○三条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手把上要安装按钮开关,
包绝缘材料。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检查确认各传动部件、电气线路、绝缘措施均良好时,方可操作。作业时,电缆应有3-4米的余量,递线人
员依夯实路线调整电缆。操作时,不得用力推拉、按压手柄,严禁急转弯。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戴绝缘手套。6、作业后,切断电
源,锁好电箱,卷好电缆。第一○四条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1、安装应牢固、平稳,检查确认良好方准操作。2、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旋
转方面禁止对着人行通道。3、每次操作只准一人,并应站在砂轮侧面。4、砂轮有缺口、裂纹、磨损剩余不足25毫米者禁用。5、持证上
岗,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操作。第一○五条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提起轨钳,清除轨道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空载运转,检
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制动器、限位、防护装置,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注意指挥,信号不明停止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3
、各操作器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4、动臂式起重机变幅只能单独进行。5、多机作业,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距离不得小于3米。6、
专用电梯每次限乘1--2人,当臂杆回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7、作业完毕,塔吊应停在轨道中部,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
源。第一○六条外用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外用电梯基座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进出口,要根据楼高搭防护棚罩。2、每班
首次载重要由最低层上升,当笼离地1-2米后,停车检查、制动器、限位器等可靠后方可运行。3、笼内乘人或载物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运
行。4、操作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不得擅离岗位。5、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运行。6、大雨、大雪、6级
以上大风应停止操作,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进行全面检查。7、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0位,切断电源,锁
好闸箱、梯笼门和围护门。第一○七条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2、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焊机应按规定安装二次线触电保护器。4、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穿好绝缘鞋。5、雨天不得
露天电焊。在潮湿的地方工作要有绝缘措施。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口外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
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应两人轮流施焊,外面一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7、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
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8、移动电焊机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
电,应切断电源。9、焊机停止工作后,应先切断电源,锁上控制箱,收好电缆及把线,并清除杂物和焊渣溅末。第一○八条机械翻斗车司
机安全操作规程1、机械翻斗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2、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3、
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注意来往行人。4、禁止利用车辆高速制动的惯性翻斗卸料。5、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停放。6、行驶前
,必须检查锁紧装置是否将料斗锁牢。料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夜间运行时,应降低车速。7、发动机运转或翻斗内载重时,不得进行润滑、
检查和清洁工作。8、下班前,应清洗车辆,冬季要放尽发动机冷却水。第一○九条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1、信号指挥工佩戴齐全
“信号指挥”标志及个人防护用品。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2、熟悉
起重机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与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
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
不准使用。5、吊装作业人员在工作或起吊动作结束时,不准擅自离开作业岗位。6、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信号指挥站位要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能站在易受碰撞、磕绊、难躲避、易受意外伤害、无保护措施的墙顶等危险部位。7、起吊离地20一30厘米,应停机检查。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等问题,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8、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9、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第一一○条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按规定配齐绝缘用品、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2、正确操作、使用各种电气仪表和用具。3、按取证所获准的操作项目从事电气作业。4、所有绝缘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各种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鉴定。5、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施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竣工拆除程序进行。6、送电操作程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分路开关,最后合负荷开关,停电操作程序相反。7、处理故障和停电检修时,应在相应的的配电箱及开关上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设专人监护。8、送电前,必须严格检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确认系统正常无误后再送电。9、严禁带电接负荷或带负荷接电。10、掉闸后只允许试合闸一次。11、新装开关及重合闸时,必须快速停送三次,正常后投入使用;12、有高压设备的施工现场,值班电工必须两人以上,倒闸操作时应由两名持有相应电压等级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挪动。第一一一条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安装应坚实、平稳,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2、检查确认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良好,方准开机。3、料斗升降时,严禁任何人在斗下停留通过或清理。4、运转时,严禁将手、工具伸入筒内。5、清理、检修时,固定好料斗,应同时切断搅拌机及其上一级电源,并设专人监护。6、严禁无证上岗或开机时擅离岗位。7、作业后,应将机内清理干净,断电、锁好箱门。第十六章班组班前安全讲话第一一二条“班前讲话”制度是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操作者的有效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避免事故的可靠保证,班(组)长班前必须认真执行。第一一三条“班前讲话”要以当日生产项目和作业环境条件为主要内容,做到针对性强,职责明确,自检认真,互相帮助,遵章守纪。第一一四条“班前讲话”的内容包括: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方法及安全要求;已、未遂事故的处理及教训;现场不安全隐患、事故苗头;上级安全活动要求;新技术、新工艺安全措施及内容;讲评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违章违纪现象。第一一五条“班前讲话”时,所有班组成员都必须参加,认真听讲,不得借故不参加活动。凡不参加班前活动而造成事故者,本人负责。第一一六条班(组)长必须认真的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凡未执行讲话制度而导致事故的,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一一七条各分包单位的安全员每周要对班前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好的要进行表扬,差的要督促改进,确保制度的落实。第一一八条项目部应每周进行一次班前安全讲话核查。第一一九条各工种班组应做好班前安全讲话记录,做到班前讲话,班后的安全检查落实,要把作业面的安全状况列为交换班的一项主要内容。第一二0条班组长除每天进行检查外,每星期六应组织一次本班组全面安全检查。班组长应带领工人共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施工。第一二一条人人都应该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第十七章安全纪律第一二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办法,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任何人都有抵制违章指令的权利。各级施工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检查指导,尊重他们的意见。凡检查人员指出的隐患必须严肃认真的研究,并在限期内解决。凡以各种借口、理由拒绝、拖延、不解决的,安全检查人员有权建议给予严肃处理。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不准擅自进行非本工种作业。4、严禁酒后上岗作业。5、严禁在不准吸烟的地方动火、吸烟。6、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7、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8、在高空、悬崖、陡坡进行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当缺乏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安全带。需要携带料具时,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严禁手持物料攀登,严禁自高处向下投掷物件。9、、现场设置的各种使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不准私自拆除和移动。10、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严禁攀登,上料吊盘严禁乘人。11、不准违反规定乱接、乱拉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绝对禁止使用建筑结构预埋线路接用照明或动力。12、严禁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第十八章附则第一二三条本制度适应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可根据此制度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一二四条本制度未详细规定的请参照公司、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制度如果与集团公司及北京市、国家文件有不符合之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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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奋斗的胡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