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
1.为了加强公司外聘律师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外聘律师的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外聘律师是指受公司总部及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委托,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专项诉讼、非诉法律服务的中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
4.公司法务管理部是公司外聘律师的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司外聘律师事务。
5.公司法务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5.1利用社会及公司法律事务积累的法律资源、建立律师信息库;
5.2选择、推荐、联络外聘律师;
5.3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外聘律师的工作进行考评;
5.4协调外聘律师开展相关工作;
5.5对外聘律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整理、完善律师库信息。
6.外聘律师由聘用单位与法务管理部共同从公司建立的律师信息库内选择,由法务部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6.1聘用合同由外聘律师提供,法务部和聘用单位进行评审,方可签订。
6.2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和法务部各备案一份。未经备案,聘用单位财务不准支付相关费用。
7.聘用单位需从公司建立的律师信息库以外聘任律师时,应将外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相关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业绩等相关复印件、如有特殊需要由法务管理部特别通知等相关资料报回法务管理部,由法务管理部对律所及律师考评,并出具考评意见,列入信息库后参照本办法第六条办理。
8.外聘律师代理案件的服务工作,由公司法务管理部和聘用单位协助办理,聘用单位应将律师服务情况及时通报公司法务管理部。
9.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次签订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如需续签,由公司法务管理部根据年度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情况,并参考聘用单位的意见,出具考评意见,合格后方可续签。
10.聘用单位建立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外聘律师的日常管理登记台账,跟踪、记录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法律事项交办部门、交办时间、提交外聘律师处理时间、外聘律师办毕时间,效果如何。
11.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外聘律师由法务管理部会同聘用单位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连续两季度低于合格线,予以解聘。
12.外聘律师日常管理登记台账、聘用单位对外聘律师的信用、业绩的综合评估和考核作为对外聘律师考核的依据。
法务部随机对项目及分公司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根据律师收取的代理费或顾问费5%-10%最高不超过5万元予以处罚。
13.本办法由公司法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14.本办法实施前,各单位签订的外聘合同,适用本办法。
15.本办法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1.首批律师信息库名单
2.律师日常管理登记台帐
3.律师考评表
附1.首批律师信息库名单
附2.
律师日常管理登记台帐
律所、律师名称 服务分公司、项目部名称 交办律师处理的事项及交办时间 律师办结的时间及效果
附3.顾问律师年季、年度工作考评表
序号 考评标准 说明 基本情况 得分
(分公司评) 1 协助分公司办理合同评审事宜(20分) 10件为基础,每件2分 2 为分公司提供法律培训次数(20分) 2次以上全员培训,每次10分 3 为分公司提供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传递相关新公布的法律法规(20分) 全年2次以上每次10分 4 顾问期间深入项目调研服务(20分) 不少于2项目、每次不少于一个工作日每项目10分 5 代理分、子公司起、应诉案件数量。(20分) 每起案件10分 说明:季度年度合格分数为60分,分子公司将考核结果于季度、年度末前十日内报回法务部。
考核表中单项服务内容超高标准该项分数可累加注明,作为法务部最终考核时参考依据;如评审合同超过10件达到20件,注明该项分数40分但在计算考核总分时仍按20分计算。
~298~
~2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