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协议
发包人:
住址:
承包人:
住址:
(填写提示:请填入营业执照上注明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填写提示:此处请填写施工合同名称)(下称“原合同”)和双方所有往来函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项目(以下称“本工程”)结算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作内容
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及双方往来函件约定的所有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
容。
(填写提示: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2.结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2.1结算金额
本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2.2本分包工程付款情况:
(1)结算总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2)累计应扣款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其他应扣款项:。
(3)保修金/保留金:元(人民币大写:元)。
(填写提示:此处请选择填写保修金还是保留金,应与原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以下关于该术语条款填写方式同上)
(4)截止年月日已付款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5)未付款金额(不含保修金/保留金):元(人民币大写:元)。
3.付款方式
3.1未付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结算协议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剩余未付款。
3.2保修金(/保留金)支付方式:
保修金(/保留金)在保修期满后5工作日支付。
4.其他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其他执行原合同。
4.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4附件:
1、工程结算清单
2、……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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