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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法律教学课件PPT
2022-06-06 | 阅:  转:  |  分享 
  
第八单元第二课第一课时周喜军,男,49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现居住长春),2013年3月4日上午7时许,周喜军将停在“为家超市
”门口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婴儿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住婴儿颈部,直至婴儿死亡。随后,将婴儿埋
于积雪中潜逃。2013年3月5日17时,迫于强大的压力,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你如何评价周喜军的这种行为?违
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是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
种刑罚的法律。刑法就是定罪量刑的法律。周喜军会受到什么刑罚处罚?根据《刑法》有关规定,2013年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
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
7万余元。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主刑附加
刑我国规定了哪几类刑罚?它们的运用有何特点?(阅读课本P83)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犯罪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2013年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死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7万余元。下列案例中的刑罚处罚是否正确?如果错误,请
指正。案例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以抢劫伤人罪判处赵某(30岁)有期徒刑3年,剥夺其政治权利1年。案例3、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田某(20岁)罚金1万元。案例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
某(25岁)拘役6个月,有期徒刑10年。案例4、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蔡某(13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人民法院对周喜军进行刑罚处罚有何意义?(为什么要对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制裁?)人民法院对周喜军
进行刑罚处罚有何意义?(为什么要对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意义1、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
全和社会的稳定;2、也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儆戒和震慑作用。你最想对周喜军说些什么?你想对小浩博说些什
么?你想对自己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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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在羡智库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