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一处2022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局党组安排,现就监察执法一处2022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今年以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 坚持“两个至上”,推动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落地。将内蒙局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7类55项具体任务,并通过持续跟踪、逐月分析、定期上报推 动落实。坚持动态更新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目前剩余3项任务计划分批次推进。将深入推动外委施工队伍清退工作,目前乌海能源公司4处存在 辅助运输外委施工的煤矿均已清退。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十五项重要举措”,结合“七个专项监察”开展大排查17矿次,发现一般隐患9 6项,重大隐患3项,实施行政处罚752.5万元。(二)坚持“执法必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神隆煤矿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上 限处罚、停产整顿、约谈公司、撤职矿长、纳入联合惩戒名单等八项处理处罚措施,释放高压信号,形成震慑力。严格落实“逢查必考、必警、必宣 ”,期间抽考41矿次、394人次,发现培训不合格19人,责令煤矿调整岗位4人次;坚持“察事警人”,对隐患制造者追责62人次,罚款5 4.6万元,劝退3名矿长,撤职1名矿长,调整“五职矿长”8人次。按计划稳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三)坚持风险防控,坚决防范遏 制事故。认真开展重点时段风险分析,结合煤矿报备的生产作业计划,会同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持续推动辖 区重大灾害防治,辖区已有4处水害严重矿井实施地面注浆底板加固措施、3处低瓦斯煤矿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正在对2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 会诊。(四)坚持夯基垒台,大力推进煤矿基础建设。不断深化煤矿“一优三减”工程,优化采掘布局。充分运用提醒、技术指导、约谈、问责等相 结合的方式,提升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稳定性。积极推广应用露天煤矿车辆预警系统,扎实推动辖区智能化矿山建设,第二批30处智能化建设煤矿 ,有15处已完成设备招标采购,10处已开工建设,1处已完成建设(建元)。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照内蒙古局党组的要求、对照系统内 其他先进典型、对照国家局的工作态度,我们通过反思,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思想方面:一是对改革政策的认识不够深,没有深入思考 “为什么改”这个根本问题,有的干部出现焦虑情绪,有的还有观望心态,导致监察执法工作有了“等一等、看一看”的情况。二是改革涉及到了部 分人员的职务、职级调整等问题,造成人心浮动、思想不稳的苗头,监察执法中一定程度上有了宽松软的现象,思想上不想动真碰硬。三是主动适应 改革的思想不够,存在思想准备不足、行动落实不力、新老人员及工作理念的融合不够等问题,机构改革的“物理变化”虽然已经完成,但“化学反 应”尚未完全发生。(二)作风方面:一是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精神有所懈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弱,“慵、懒、散”问题有所抬头。在学 风上,主动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不够高,钻研业务的工匠精神缺失;工作中,钉钉子的精神和作风还不够扎实,隐患整改“一盯到底”,打通“最后一 公里”的韧劲还不足。二是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较,推动工作的力度还不够,重部署、轻落实,还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抓工作的标准要求不高,破解难 题的创新举措不多,监察执法的手段和形式还较为单一,监察执法的力度和效能有所减弱。(三)制度方面: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 维护制度上还存在差距。一是在自觉尊崇制度上,没有把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标准坚决的竖起来,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人情管理思 想。二是是对制度的学习上还有差距,产生了思想偏差,对制度约束行为的理解不够深入,产生了执行上的偏差。三是在坚决维护制度上,存在一定 程度的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问题。(四)能力方面。一是适应矿山机构改革后的工作思路还没有形成,工作中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存在不敢决 策、不想创新的情况,有等靠要的思想。二是适应矿山监察体制改革所需的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非煤专业的知识和监察技能还很不足。三是 重事后处理,对事前的预防抓的还不够,对风险的研判和重点矿井的盯防还不严密。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观念不深、责任 意识不强。员工思想教育引导不够及时,没有开展持续的思想动员和政策宣讲,没有将机构为什么要这样改、改成什么样、具体有什么要求等及时准 确的说明白,导致部分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够。思想沟通交流不够到位。谈话沟通、谈心交流上做的不够主动、不够深入,没有及时分析出干部职工的 思想动态,思想底数掌握不清。没有针对改革前后容易产生的思想困惑、失落情绪,主动做好解疑释惑、教育安抚、情绪疏导等,导致出现一些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影响了监察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二是长时间较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产生了“温水煮青蛙”的效应,带来了思想上的墨守成规 ,片面的认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做到位了,现有的手段就能应对现有的局面了,导致工作作风没有随着矿山机构改革、安全生产的新形势而转变提升 。同时,也因为人员不足,临时性工作、事务繁重,形成了形式主义滋生的土壤,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作风。推进党建与业务的融合、统筹安 全和发展、践行“两个至上”、聚焦“两个根本”上,思想站位和行动落实存在一定落差,体现在工作上不敢动真碰硬、讲客观不讲主观、不求过得 硬只求过得去。三是思想上没有深刻理解制度建设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地位,没有深刻认识到制度的刚性和约束性,习惯了人情管理,习惯了好人主 义,没有把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贯彻始终。党性修养有所弱化,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上有了“老干部思想”,有了“躺平思想”。对制度 执行的督导调度和督查督办还不够深入和经常,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做的还不够及时。四是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 的消极思想,继续加强学习的主动性有所减弱,在面对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部门规章时,集中精力研究应用的主观能动性不足。机构改革后, 一些新的工作领域还未深入了解,监察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心理,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不适应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罚了 之”的情况,没有结合以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开展深入的风险分析研判和重点盯守。如神隆煤矿,先后发现了重大隐患均出自安全监控系统,虽然 每次都进行了顶格处罚,但是也暴露出我们工作上的不足。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处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内蒙古局2 022年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总体思路及重点工作任务,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抓思想、压责任”立即扭转散慢差的工作氛围在全处 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深入开展思想剖析找差距、作风整顿转形象、干部讲堂提素质、督办查案强能力、选树典型立标杆等八项整顿行动 ,以雷霆速度纠治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思想问题,从问题根源培土加固,努力营造一个争优创先、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执法工作氛围。 及时调整处领导分工、优化监察员配置、重新开展轮岗,层层压实监察执法、文书制作审查等各方面责任,以满怀激情的崭新的面貌和工作状态迎接 新的任务和挑战。(二)“抓力度、强执法”加快创建监察执法新局面。立即组织专班开展内部执法案卷评查,对今年以来的执法工作、文书案卷、 执法力度开展全面自查评估,把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人员选树起来,把执法松软、畏难回避的人员曝光出来,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和责任人,坚持用 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强化依法履职,强化规范执法。着力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按周梳理监察执法情况,切实保障迎头赶上 ,执法到位。(三)“抓党建、促融合”不断强化监察执法能力提升。从“观念认知、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机制搭建”四个维度找准融合的切入点 ,把党建与业务视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融入“一盘棋”中。紧密围绕安全监察开展组织生活,把研究业务、攻坚克难、推动落实上级重点工作等 内容纳入“三会一课”,每月开展一次“党建+业务大讲堂”活动,选取1个典型执法案例集中分享,让党建与业务同步提升,同向聚合。(四)“ 抓重点、盯关键”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学习贯彻“十五条硬措施”及国家局关于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研究制定细化措施,逐 条逐项抓好落实。扎实开展好国家局及内蒙古局确定的“七个专项监察”、“开小灶”等工作,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紧盯大班次和瓦斯 、水害、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继续严格执行“三增四不增”“五个一律”和“五停三不停”的非常措施。(五)“抓基础、重实效”打牢辖区煤矿长远稳定根基。按照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的要求,挂图作战,扎实推进各批次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鄂托克旗地区“取消夜班”政策落地。抓好安全监管力量共建,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干部交流等工作,灌输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抓好煤矿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督促煤矿常态化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三违”行为整治、事故警示教育等工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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