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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2022-06-15 | 阅:  转:  |  分享 
  
第十三章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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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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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阐述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等内容。近三年考题涉及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以主观题为主,分数较高。从近三年试题看,本章内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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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年份/题型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2019年计算分析题、2019年综合题、2018年综合题、2017年综合题 暂时性差异的确定 2018年单选题 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2018年单选题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 2018年多选题 商誉的所得税处理 2018年判断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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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材主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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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删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知识点表述;(2)删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的知识点表述;(3)删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相关的知识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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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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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第二节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第三节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预备知识

◇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甲公司2×19年税前会计利润为720万元,2×19年12月12日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20万元。甲公司在销售时已知A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A公司长期建立的商业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往A公司且办妥托收手续。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应交所得税=[720+(200-120)]×25%=200(万元)。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乙公司2×19年税前会计利润为780万元,2×19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应交所得税=(780+20)×25%=200(万元)。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丙公司2×19年税前会计利润为820万元,2×19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应交所得税=(820-20)×25%=200(万元)。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

☆丁公司2×19年税前会计利润为820万元,2019年发生研究阶段支出4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丁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应交所得税=(820-40×75%)×25%=19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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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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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概述

◇资产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一)所得税会计的特点

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准则规范的是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一节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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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一项固定资产,原价6000万元,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会计折旧年限3年,税法折旧年限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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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固定资产,原价15000万元,无残值,折旧年限5年,税法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会计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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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对于暂时性差异,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减的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调增的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例1】某企业2×19年12月1日取得一批存货,成本为100万元。2×19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2×20年该企业将上述存货全部对外销售,2×20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整减少20万元,由此2×20年会少交所得税=20×25%=5(万元)。

站在2×19年12月31日考虑,由于此项存货的存在,以后会少交所得税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即2×19年12月31日,存货的账面价值=100-20=80(万元),存货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

由于存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2】2×19年12月31日预提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00万元,2×20年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2×20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减100万元,2×20年少交所得税=100×25%=25(万元)。

站在2×19年12月31日考虑,以后会少交所得税25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即2×19年12月31日,负债(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负债(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

由于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一般程序

所得税核算一般程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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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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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在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一)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教材例13-1】甲公司于2×16年1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30000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类似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在计税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2×17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200000元。

2×17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000000-300000×2-200000=2200000(元)

计税基础=3000000-3000000×20%-2400000×20%=1920000(元)

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200000元与其计税基础1920000元之间的280000元差额,代表着将于未来期间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产生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增加,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教材例13-2】甲公司于2×14年12月20日取得某设备,成本为16000000元,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17年12月31日,根据该设备生产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甲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9200000元。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与会计准则相同,企业的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可予税前扣除。

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设备的账面价值=16000000-1600000×3=11200000(元),可收回金额为9200000元,应当计提2000000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该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200000元。

该设备的计税基础=16000000-1600000×3=11200000(元)

资产的账面价值9200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11200000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无形资产

除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一般不存在差异。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为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按财税〔2018〕99号文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提示】如果会计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那么每期纳税调减的金额均为会计计入费用金额(研究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及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额)的75%,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75%。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2×19年1月开始的研发项目于2×19年7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共发生研究开发支出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6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40万元,假定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无残值,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甲公司2×19年和2×20年税前会计利润分别为813万元和936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2×19年研发项目及形成的无形资产计入当期费用的金额为284万元

B.甲公司2×19年应交所得税为150万元

C.甲公司2×19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378万元

D.甲公司2×20年应交所得税为22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甲公司2×19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240÷5×6/12=24(万元),甲公司2×19年研发项目及形成的无形资产计入当期费用的金额=100+160+24=284(万元),选项A正确;甲公司2×19年应交所得税=(813-284×75%)×25%=150(万元),选项B正确;2×19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40-24=216(万元),计税基础=216×175%=378(万元),选项C正确;甲公司2×20年无形资产摊销金额=240÷5=48(万元),2×20年应交所得税=(936-48×75%)×25%=225(万元),选项D正确。

【教材例13-3】甲公司当期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10000000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0000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2000000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6000000元。假定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但尚未进行摊销。

甲公司当年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按照会计规定应予费用化的金额为4000000元,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为6000000元,即期末所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0000元。

甲公司于当期发生的10000000元研究开发支出,可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7000000元(4000000×175%)。对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作为计算未来期间摊销额的基础,即该项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计税基础为10500000元(6000000×175%)。

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000000元与其计税基础10500000元之间的差额4500000元将于未来期间税前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差异产生于无形资产的初始确认,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确认其所得税影响。

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的不同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教材例13-4】甲公司于2×17年1月1日取得某项无形资产,成本为6000000元。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2×17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未发生减值。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间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

分析:

会计上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未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其账面价值为取得成本6000000元。

该项无形资产在2×1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5400000(6000000-600000)元。

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6000000元与其计税基础5400000元之间的差额600000元将计入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未来期间企业所得税税款流出的增加,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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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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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成本

【教材例13-5】甲公司2×16年7月以520000元取得乙公司股票50000股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出售所持有乙公司股票,乙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12.4元。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乙公司股票在2×1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20000元(12.4×50000),其计税基础为原取得成本不变,即520000元,两者之间产生100000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四)其他资产

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法规规定不同,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可能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计税基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同)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甲企业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8年12月31日。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8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50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19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8000万元。该写字楼2×1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45000

B.42750

C.47000

D.48000

【答案】B

【解析】该写字楼2×19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50000-5000)-(50000-5000)/20=42750(万元)。

【教材例13-6】甲公司的C建筑物于2×15年12月30日投入使用并直接出租,成本为6800000元,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7年12月31日,已出租C建筑物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200000元,其中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00000元。根据税法规定,已出租C建筑物以历史成本扣除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后作为其计税基础,折旧年限为20年,净残值为零,自投入使用的次月起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17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8000000元,计税基础为6120000元(6800000-6800000÷20×2)。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1880000元将计入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未来期间企业所得税税款流出的增加,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将国债作为债权投资

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利息(期初账面余额×实际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在不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与账面价值相等

【例题?单选题】2×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19.33万元购入财政部于当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一批。该批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6%,实际年利率为5%。甲公司将该批国债作为债权投资核算,至年末该项投资未发生减值。不考虑其他因素,2×19年12月31日,该债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1019.33

B.1070.30

C.0

D.1000

【答案】B

【解析】2×19年12月31日,该项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19.33×(1+5%)=1070.30(万元),因未计提损失准备,则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三、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负债的确认与偿还一般不会影响企业未来期间的损益,也不会影响其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例如,企业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但是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异,如按照会计规定确认的某些预计负债。

(一)预计负债

根据本书第十一章的相关规定,对于不能作为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本书第十章的相关规定,将预计提供售后服务发生的支出在销售当期确认为费用,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支出应于发生时税前扣除。因该类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在期末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与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因有关的支出实际发生时可全额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

因其他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确定其计税基础。某些情况下某些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如果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即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为0,则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

【教材例13-7】甲公司2×17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8000000元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发生保修支出2000000元,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为6000000元。假定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分析:

该项预计负债在甲公司2×1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6000000元。

该项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6000000-6000000=0(元)。

【教材例13-8】2×17年10月5日,甲公司为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乙公司未如期偿还借款,而被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12月31日,该案件尚未结案。甲公司预计很可能履行的担保责任为3000000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17年12月31日,该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3000000元,计税基础为3000000元(3000000-0)。该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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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负债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基础为0。

2.合同负债未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例题】大海公司2×19年12月31日因销售商品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500万元。

(1)若预收的款项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19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因按税法规定预收的款项已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在以后年度减少合同负债确认收入时,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其扣除。

2×19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500=0。

(2)若预收的款项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19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2×19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500-可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扣除的金额0=500(万元)。

(三)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均应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未支付之前确认为负债。税法中对于合理的职工薪酬基本允许税前扣除,但税法中如果规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因超过部分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在以后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即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所产生应付职工薪酬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

【例题】某企业2×19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0万元,至2×19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

(1)若考试题目中给定的条件是,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2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2400万元(这是准则讲解的表述,按此处理,2400万元的支出可以在2×19年税前扣除)。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支出3200万元与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2400万元之间所产生的800万元差额在发生当期即应进行纳税调增,并且在以后期间不能再税前扣除,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3200-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0=3200(万元)。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均为3200万元,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2)若考试题目中给定的条件是,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工资总额中合理部分在实际支付当期可予税前扣除,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200万元工资支出中的合理部分2400万元(该假定符合税法的规定)。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200万元,该项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3200-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2400=800(万元)。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32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8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00万元。

【提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应付职工薪酬,在未来实际支付时可予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

(四)递延收益

1.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影响。

2.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期末递延收益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则产生1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五)其他负债

企业的其他负债项目,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教材例13-9】甲公司因未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金,按规定需在2×16年缴纳滞纳金1000000元,至2×16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未支付,形成其他应付款1000000元。税法规定,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

因应缴滞纳金形成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1000000元,因税法规定该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1000000-0=1000000(元)。

对于罚款和滞纳金支出,会计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但该差异仅影响发生当期,对未来期间计税不产生影响,因而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负债中,其计税基础为零的是()。

A.因税收滞纳金确认的其他应付款

B.因购入专利权形成的应付账款

C.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

D.为职工计提的应付养老保险金

【答案】C

【解析】负债的计税基础为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因税收滞纳金确认的其他应付款,税法规定其支出无论是否实际发生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选项A错误;因购入专利权形成的应付账款以及为职工提取的应付养老保险金,会计与税法处理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选项B和D错误;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税法允许在以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即该预计负债的计税基础=其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选项C正确。





第一节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

四、暂时性差异

(一)基本界定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某些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未作为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二)暂时性差异的分类

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例题】甲公司2×19年12月10日从证券公司借入A股票对外出售,实际售价为100万元,2×19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80万元。2×20年1月20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上支付80万元购入A股票归还证券公司。

2×19年12月10日

借:银行存款100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100

2×19年12月31日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2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2×20年1月20日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80

贷:银行存款80

2×20年由税前会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纳税调增20万元,站在2×19年12月31日来看,此项负债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100万元,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8年12月31日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购入当日即投入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估计相同,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9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为()万元。

A.10

B.48

C.40

D.12

【答案】C

【解析】2×19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200-200÷5=160(万元),计税基础=200-200×2/5=120(万元),2×19年12月31日该设备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160-120=40(万元)。

【真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有()。(2012年)

A.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资产

B.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负债

C.超过税法扣除标准的业务宣传费

D.按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

【答案】AB

【解析】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选项A和B均正确;选项C和D产生的均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真题?单选题】2016年12月7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万元购入一台生产设备并立即投入使用,该设备取得时的成本与计税基础一致,2017年度甲公司对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80万元,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是120万元,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6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由于该项固定资产确认的暂时性差异是()。(2018年)

A.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万元

B.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40万元

C.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万元

D.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0万元

【答案】C

【解析】年末,该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为420万元(600-180),计税基础为480万元(600-120),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0万元。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某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如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税法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类支出在发生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即计入当期损益,不形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也形成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提示】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意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指的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的合理部分。该类费用(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会计处理相同,也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后续课程获取务必添加微信L937481324最新版初会中会高会注会经济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审计师资料均有!【教材例13-10】甲公司2×16年发生广告费10000000元,至年末已全额支付给广告公司。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甲公司2×16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0000元。

分析:

因广告费支出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其计税基础

=10000000-60000000×15%=1000000(元)。

广告费支出形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0元与计税基础1000000元之间形成1000000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题】甲公司于2×19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分析:

该经营亏损不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从性质上可以减少未来期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企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可抵扣亏损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19年税率33%,从2×20年开始税率为25%

(1)未来5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2×20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0×25%=500(万元)

(2)未来5年税前会计利润为600万元

2×20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0×25%=150(万元)

(3)未来5年无利润,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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