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程变更费用管理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承包范围内 的某些工作内容。二、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的概念(一)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定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 规定,设计变更是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二)设计变更分级分 类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1.重大设计变更(1)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2)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 筑物(3)机电及金属结构(4)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主要建筑物施工方 案和工程总进度的变化。2.一般设计变更三、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承包人申请的工程变 更两类。(一)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 过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二)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可能涉及建议变更和要求变更两类。监理人收到承 包人的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 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四、工程变更单价确定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 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五、 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第1页/共6页(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参考变更单价的调整办法(二)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 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 规定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六 、新增项目的费用控制(二)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原则新增工程应按工程范围划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两种;属于工程项目合同范围的新增工程, 称为附加工程;超出工程项目合同范围以外但仍对项目功能有利的新增工程,称为额外工程。附加工程附加工程,就是指建成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 工程。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对附加工程,其价格调整原则和本节上述介绍的调价原则是一致的。额外工程额外 工程是一个“新增的工程项目”,而不是原合同项目的一个新的“工作项目”。在合同处置上通常有两种方式:签订新合同协议书,议定新的合同价 ,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可沿用原来的合同条件。将额外工程作为原合同工程范围内的一项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双方协商确定施工 单价或合同总价,由承包人按照原来的合同条件完成施工。七、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的联系与区别工程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 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 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 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 ,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工程签证属“签认证明”,工程洽商是“洽商书面说明”,而工程变更强调“增减变化”,符合程序、手续齐备的工 程签证和工程洽商文件都可以作为合同协议附件。八、关于签证争议鉴定的规定略第五节索赔费用管理索赔是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 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一、索赔产生的原因产生索赔的原 因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一)发包人违约(二)合同缺陷(三)工程变更(四)工程环境的变化(五)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二、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赔。(二)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三)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工程索赔可分为工程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其 他索赔。三、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一)可以索赔的费用确定承包人可以索赔什么费用及索赔多少,有两条主要原则:所发生的费用应该是承包人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即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给予补偿后,应该使承包人处于与假定未发生索赔 事项情况下的同等有利或不利地位(承包人自己在投标中所确立的地位),即承包人不因索赔事项的发生而额外受益或额外受损。从索赔发生的原因 来看,承包人索赔可以简单分为损失索赔和额外工作索赔。计算损失索赔和额外工作索赔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计算基础是成本,而后者的计算基础 是价格(包括直接成本、管理费和利润)。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条款序号条款号主要内容可补偿内容工期费用利润11.10 .1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2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3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 提前交付材料和工程设备√45.2.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58.3发包人提供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的返工或造成 工程损失√√√611.3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7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11.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912.2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012.4.2发包人原因引起造成暂停施工后无法按时复工√√√1113.1.3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 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1213.5.3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进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1316.2法律变化 引起的价格调整√1418.4.2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受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1518.6.2发包人原因导 致试运行失败的√√1619.2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1721.3.1不可抗力√(二)不允许索赔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下列费 用是不允许索赔的。1.承包人的索赔准备费用工程保险费用因合同变更或索赔事项引起的工程计划调整、分包合同修改等费用因承包人的不适当行 为而扩大的损失索赔金额在索赔处理期间的利息(三)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 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承 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 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 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 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四)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 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发 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五)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 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 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 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四、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由于承包 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一般常见的索赔有以下几种。(一)工程拖期索赔(二)施工缺陷索赔(三)承包人 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四)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五)发包人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人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六)其他损失索赔(七)索赔 规定五、索赔费用的计算(一)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即总成本法。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费用对这种计算原则,不少人持批评态度, 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组织不善、工效太低,或材料浪费等)而增加了费用;同时,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却 因竞争得标而过低。因此,按照总费用法计算索赔款,往往遇到较多困难。(二)修正总费用法第5页/共6页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调整,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一该项工作调整后报价费用(三)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亦称实际成本法。它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方法,故亦称分项法。实际费用法是承包人以索赔事项的施工引起的附加开支为基础,加上应付的间接费和利润,向业主提出索赔款的数额。(四)索赔争议略第6页/共6页第2页/共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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