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管理程序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方法。对产品质量和影响质量的活动、质量改进提供客观证据。
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质量记录的管理。
2.职责
2.1办公室是各类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2.2各有关部门应做好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储存、保管和处理。
3.工作程序
3.1控制范围
3.1.1《质量体系运行必备的记录》管理部门及保存期详见附表。
3.1.2其他记录由各部门根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定要求作好记录。
3.2记录要求
3.2.1以文字叙述的质量记录,需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标明报告主题内容的标题和起草、审批人签署。
3.2.2表格类的质量记录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有表格名称
b.表格中的栏目应记录齐全
c.记录字迹应端正、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d.记录的签署应齐全
3.3保管、归档和保存
3.3.1质量记录由各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
3.3.2质量记录应分类并按时间先后次序装订、编目、归档。
3.3.3质量记录的储存应便于查询。
3.3.4非质量记录管理人员借阅质量记录应经部门主管的同意。
3.4处理
3.4.1质量记录应按附表《质量体系运行必备的记录》规定的保存期予以保存,当合同或法规有规定时,按规定保存期保存。
3.4.2质量记录超过保存期后,由保存部门自行销毁处理。
附表:《质量体系运行必备的记录》管理部门及保存期限
标准条款 质量记录名称 管理部门 保存期限 5.6.1 管理评审 技术质量部 5年 6.2.2 人员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 人力资源部 至人员离公司 7.2.2 销售合同或订单及其更改的评审 销售部 5年 7.3.2 设计输入(产品的要求) 技术质量部 5年 7.3.4 设计评审 技术质量部 5年 7.3.5 设计验证 技术质量部 5年 7.3.6 设计确认 技术质量部 5年 7.3.7 设计更改 技术质量部 5年
7.4.1
供方(采购)的评价 财务部 2年 供方(外协)的评价 生产部 2年
7.5.2 关键、特殊过程人员资格鉴定 人力资源部 至人员离公司 关键、特殊过程工艺验证 技术质量部 5年 7.5.4 顾客的财产(适用时) 财务部 按合同要求 7.6 测量装置的校正和验证 技术质量部 2个检定周期 8.2.1 顾客满意度测定 销售部 2年 8.2.2 内部审核 技术质量部 5年 8.2.4 进料、过程、最终检验 技术质量部 2年 8.3 不合格品处置 技术质量部 2年 8.4 数据统计分析 技术质量部 2年 8.5.2 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技术质量部 2年 8.5.3 采取预防措施的结果 技术质量部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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