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仓储管理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成品交付、包装、储存和保管、发货、搬运的方法。
适用于成品收、发、存管理。
2.职责
2.1市场部成品仓库负责成品入库、保管、储存、包装和发货。
2.2各生产车间配合做好成品交付。
2.3质管部负责成品质量验收。
3.工作程序
3.1交付
3.1.1成品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由生产工段填写成品入库单与成品一起交成品库。
3.1.2成品库按当月生产计划验收成品,非计划内成品可以拒收。仓库保管员按成品入库单核对型号、规格、数量、表观质量等,符合要求签字入库,登记入帐。不符合要求退生产车间。
3.2包装
3.2.1市场部按电机出运计划编制装箱单,总装车间按装箱单进行装箱(裸装电机例外),纸箱外的标签纸、外包装上的麦头,均应按装箱单要求填写。
3.2.2包装应符合《电机包装技术条件》的规定。
3.2.3包装时应做到:
a.避免杂物进入包装箱内,电机表面如有灰尘或污渍,要擦干净,如发现表面油漆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包装,退生产工段整修。
b.包装箱内外型号、规格、铭牌与标签一致。检验合格,根据合同要求放入说明书或必备文件,再进行装箱。
3.3储存、保管
3.3.1电机按机座号分类划区、定置存放。做到堆放整齐,先进先出。
3.3.2电机堆放时应做到轻装、轻卸、防尘、防压坏;若发生撞击、跌落,仓库保管员应(开箱)检查,必要时交检验员复验。
3.3.3保质期内的产品,保管员要做好电机表观清洁和防锈。
3.3.4电机保质期为18个月,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仓库应挂上超期标牌。当有销售计划时,仓库应将电机送技术质量部复验,具体按《产品最终检验程序》实施。复验合格,调换铭牌、喷涂表面油漆后方可发货。
3.4发货
3.4.1市场部在开具电机提货通知单后,经经理签字,将提货通知单送成品仓库,成品仓库根据提货通知单发货。
3.4.2发货应根据电机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先入库电机先发出。
3.5搬运
搬运应避免碰撞,如包装损坏可能影响电机性能时,应对电机进行耐压为原值80%试验。电机试验合格重新包装出厂,若试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相关文件
4.1产品最终检验程序
4.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记录表式
5.1成品入库单
5.2提货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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