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碧桂园一期A标工程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淳碧桂园工程项目部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编制说明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南京高淳碧桂园一期A标段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编制而成,具体参考文献资料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等以及本公司的《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手册》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等。目录
工程概况………………………………………………1
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及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3
高淳碧桂园安全管理控制目标……………………7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与部门安全职责权限………8
项目各种安全规章制度…………………………17
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38
切实作好安全检查与考评工作…………………39
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0
项目安全控制程序………………………………41
项目各种安全技术保证措施……………………42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京高淳碧桂园项目一期A标工程,位于高淳县石臼湖东面,芜太路的东面。建设单位为南京高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工程为框架、框剪结构。
1、基础结构:
本工程基础采用C15无筋砼垫层,C30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框架柱、地圈梁。开放区±0.0结构以上(±0.0结构)为抢工期,故提高一个砼等级采用C35
2、主体结构:
本工程为、门窗工程
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以及公司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建立如下图所示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各分部负责人、项目物质设备部负责人、各分部的施工员、技术员、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兼职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生产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下设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部设主任1人,专职安全员3人,安全管理部人员均持证上岗,施工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这样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管理网络,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
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编号 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要素
项目经理 项目生产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职能部门(个人) 片区施工部 工程技术部 安全管理部 物资设备部 综合办公室 质量管理部 安装项目部 商务和约部 财务资金部 总承包办公室 1 管理职责 ★ ★ ● ▲ ▲ ▲ ▲ ▲ ▲ ▲ ▲ ▲ ▲ 2 安全体系 ★ ● ▲ ▲ ▲ ▲ ▲ ▲ ▲ ▲ ▲ ▲ 3 安全用品采购 ★ ● ▲ ▲ ▲ ▲ ▲ ▲ 4 分包方控制 ★ ● ▲ ▲ ▲ ▲ ▲ ▲ ▲ ▲ 5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 ▲ ▲ ● ▲ ▲ ▲ ▲ 6 检查、检验 ★ ▲ ● ▲ ▲ ▲ 7 事故隐患控制 ★ ● ▲ ▲ ▲ ▲ ▲ ▲ ▲ ▲ 8 纠正与预防措施 ★ ▲ ▲ ● ▲ ▲ ▲ 9 教育与培训 ★ ▲ ● ▲ ▲ 10 安全记录 ★ ▲ ● ▲ ▲ 11 内部安全审核 ★ ● ▲ ▲ ▲ ▲ ▲ ▲ ▲ ▲ ▲ ▲
注:★-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个人)▲-相关部门
1、本安全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项目部按照施工现场实际管理状况,将安全体系要素进行分配,落实到部门或个人。
2、十一个安全要素一定要落实到专职、兼职管理人员手中,保证要素得到控制。
三、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安全管理控制目标表
环境目标 1.噪音达标排放
2.污水排放达标
3.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扬尘
4.运输无遗洒
5.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可再利用的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0% 职业健康及安全目标 1.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2.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
3.杜绝坍塌、山体滑坡等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
4.杜绝触电伤亡事故
5.杜绝重大机械及交通事故
6.因工负伤频率控制在5‰以内,其中因工重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7.杜绝急性中毒事故 施工安全
达标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法中的相关条款;
严格遵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 文明施工
目标 创南京市文明标准化施工工地
四、项目各级管理人员与部门安全职责权限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
2.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4.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5.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6.对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进行决策。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
2.主持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3.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新审批与把关。
4.主持编制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5.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
6.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项目整体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的验收。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领导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在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将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塔吊、外用电梯等)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
3.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开展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控制。
4.定期组织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定措施、定人员限期整改;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就当前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责成相关人员整改。
项目商务合约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总分包安全管理合同或安全管理责任书。
2.在经济合同中分清总分包安全防护费用的划分范围。
3.在每月工程款结算单中扣除由于违章而被处罚的罚款。
项目区域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实现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2.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定期对本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专职责任工程师限期整改。
4.负责保护发生在本区域内的安全事故现场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
5.负责组织本区域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所管辖的分包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2.对分包商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3.深入现场,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控,把好安全生产关;及时发现并制止分包商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必要时可令其停止作业,对情节严重者可予以经济处罚。
4.参加项目或本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督促整改。
5.检查班组的每周安全活动是否认真进行。
6.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7.对分包工人的作业环境与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经常对施工现场、车间、车辆、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发现严重不安全隐患和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上级处理。
3.随时监督检查项目和班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对违章和冒险作业要立即劝阻,对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有权先行指令其停工,签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不认真执行或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上报。
4.参加由项目主持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意见,并在施工中监督检查其落实和执行情况。
5.参加公司或二级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和实施。
6.督促工长和班组执行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日工作,支持和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
7.协助二级机构、项目和班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
8.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作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
项目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协助班组长的班前安全检查和施工中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检查,并做好下班时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积极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安全教育工作。
3.主动协助班组长组织工人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4.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
3.施工前要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防护措施、机具设备、电源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情况,存在不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在事故隐患未排除前,不得进行操作。
4.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并经常检查施工环境的安全情况,注意班内和工种间的互相配合,避免互相影响而发生工伤事故。
5、施工结束时,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机械设备,不得遗留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6.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和监督,违章作业一经指出就要进行改正。
7.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
8.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如实讲清事故经过,要积极协助调查人员工作,接受合理的处分。
9.经常自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刻苦学习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10.身体不适或情况不佳者,除去医院治疗外,应向工长或班长讲清原由,以便安排适当工作。
11.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2.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分包的项目经理是该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总包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总包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按总包的要求组织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每50人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要设兼职安全员,并接受项目安全部门的业务管理。
3.分包在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或冬雨期方案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并经总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
4.分包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踪检查管理。
5.分包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并履行书面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6.分包必须接受总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检查并接受奖罚。在生产例会上应先检查、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切实把好安全教育、检查、措施、交底、防护、文明、验收等七关,做到预防为主。
7.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坚持转场和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
8.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实行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定点厂家产品采购、使用制度,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期、定量供应制。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
9.各分包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10.对安全管理纰漏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除进行罚款处理外,对问题严重、屡禁不改,甚至不服管理的分包单位,予以解除经济合同。
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必须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公司资质,并具备《建筑施工公司安全资格认可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接受总包的监督、协调和指导,实现总包的安全生产目标。
3.独立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对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措施、设施进行验收。
4.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所辖职工的身体健康负责,为职工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自带设备与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履行与总包和业主签订的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安全生产条款。
6.自行完成所辖职工的合法用工手续。
7.自行开展总包规定的各项安全活动。
交叉施工(作业)安全生产职责
1.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消防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①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消防责任工作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②制定施工计划时,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③工程调度应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④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协助领导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消防责任状,并提出奖罚意见,同时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2.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除在签署合同或协议中明确交叉施工(作业)各方的责任外,还应签订安全消防协议书或责任状,划分交叉施工各方面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同时应建立责任区及安全设计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3.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4.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5.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6.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协调和管理,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交叉施工,其各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调度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8.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9.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10.凡进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机械设备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设备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双方各自建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租赁、安装、维修单位
①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②所租赁的设备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明,其机械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③在当地施工时,租赁外埠塔吊和施工用电梯或外地分包自带塔吊和施工用电梯,必须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④租赁、维修、安装单位对设备的自身质量和维修、安装质量负责,并定期维修、保养;
⑤带人租赁的设备,租赁单位应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2.承租方对施工过程中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不带人租赁的设备,承租方应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五、项目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内所属各区分部,包括与项目合作的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
第三条在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施工管理与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四条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问,不得少于30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熟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重大安全信息和安全发展方向,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有关规定。
(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安全员和分包队伍安全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熟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明确管理责任,掌握管理制度,了解管理体制,并熟悉安全技术、安全检查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熟知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项目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项目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项目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现场操作工人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
培训主要内容: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了解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知工程施工的特点及本岗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和现场劳动纪律。
第五条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二级机构)、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一)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岗位紧急自救、互救知识、现场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条项目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项目部建立项目所有劳务人员与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临时用工单位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在生产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劳务人员与分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临时用工单位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项目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专项教育,如安全普及教育、重大安全活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等,认真将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班前安全活动交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作为施工队伍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之一,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班组长要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各成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二)周安全活动
周安全活动作为施工项目经常性安全活动之一,每周开始工作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管理人员、分包方、班组长等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
②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③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⑤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三)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节假日安全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者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预防事故的发生。
(五)施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①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②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③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④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⑤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第九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可由所在项目部负责按照本制度组织执行,或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参照本制度执行,相关资料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备查。
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根据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特制定项目安全生产验收制度。
一、目的:
坚持验收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机械设备质量,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避免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一关,各级领导,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并予严格执行:
二、验收范围:
1、脚手架、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井字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安全网;
3、高大的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以及吊栏、插口、桥式、挂架子等特殊架子;
4、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暂设电气系统、电缆及架设、临电配电箱、漏电断路器、焊机保护器等);
5、各种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型钢组装式井字架、吊篮、挂架、爬架和其它机械设备。
三、验收规定:
1、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个人用品,由使用单位材料部门和安全部门对所进物品进行核验,检验合格备案后方可使用。当发现有疑问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并备案后,才能使用。
2、普通的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卸料平台)和支搭的安全网,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
3、井字架、龙门架及工具式架子,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或机电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安全、机械等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备案。
4、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项目安全员、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备案。
5、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施工人货电梯)由设备安装单位牵头,组织设备出租单位、使用单位、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经过自检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安装单位的自检报告)后,报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安全部门备案。特种设备自检合格后,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前,可在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的监护下试运行,但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6、临时用电工程,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单位、现场电工、方案制定人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填制相应的验收单后才能使用,检验结果应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7、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8、所有验收,都必须办理书面验收签字手续,否则验收无效。
四、严格奖罚:
1、各级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把住关口,严格按国家标准、规定和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合格的予以验收,不合格的一定不予验收,提出改正意见。如果不合格的验收使用了,发生工伤事故,要严肃追究验收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人员,要坚持“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对于未经验收合格就使用的安全用品、工具和设施,以及暂设电气工程和机械设备等,安全人员视情况有权给予使用人和使用批准人经济罚款和工地危险部位停工。对于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改正,各级领导应予积极支持。
3、对于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消除隐患、做出成绩的人员,根据成绩大小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及时发现项目各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各种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止“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及时掌握新的安全生产动态和各种制度落实情况,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搞好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类型:
单纯性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等。
文明安全施工检查:项目月检、公司季检、上级抽检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查等。
专业类检查:机械设备检查、行政消防保卫检查、卫生检查、环保检查等。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查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
2、查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建立与落实,
3、查现场隐患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操作行为,
5、查安全生产设施及劳保用品使用,
6、查现场布置、文明施工、消防保卫,
7、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生活设施,
8、查工伤事故的报告处理和内业记录等。
三、检查频次规定:
定期检查
1、项目经理部每周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各部门、各分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不定期检查
1、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必须实行每日巡检制度,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频度,对高危险性的作业实行旁站监督。
2、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违章、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3、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违章。
4、交接检查(验收):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达到合格要求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或操作。
四、检查手段:
根据检查类型的不同,检查组织部门可选择相应的检查表或根据检查目的自行编制检查表或罗列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手段包括:现场检查、现场检测、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记录等。
五、检查要求:
(一)、每次检查要有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通报。对于情况较差,问题较多的项目,除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外,要进行适当处罚;
(二)、对于每次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由检查组织单位或其委托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应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三)、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接受和正确对待上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积极整改;项目经理部也应根据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特别要注意抓好班组班前班后检查、责任工长日间巡查、安全员日、周检制度以及安全例会制度。
六、检查用表:
项目经理部: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七、检查结果处置:
(一)、对于一般性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或当场改正;
(二)、对于有发展成为事故隐患的问题或行为,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对于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完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重大违章行为,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检查部门要监督整改过程,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对一般性问题或可当场改正的可口头通知,对事故隐患或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行为要下达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经批准后,签发《重大事故隐患停整改通知书》,指令停进行整改。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管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重大事故隐患停整改通知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隐患类别;(二)事故隐患;(三)影响范围;(四)影响程度;(五)整改措施;(六)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七)整改目标。《重大事故隐患停整改通知书》到《重大事故隐患停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部门,申请审查验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负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二)制定应急计划,并报部门备案;(三)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四)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五)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组织整改负责处理、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工会督促并协助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上报。对接到未进行整改或未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的,由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行政处分。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进行整改的,由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提请给予行政处分。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追究责任。1、为了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规范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和技术操作程序,对机械设备进行有效管理,降低机械设备的环境污染,保障操作者的人身安全,根据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及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项目所有施工用机械设备,包括外租、分包单位外带和自带的。
3、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要制订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与作业人员。
4、机械设备进场时,使用单位要进行进场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行业、企业、地方政府规定,不满足施工需要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必须从有相应租赁资质的单位租赁。
5、项目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项目所属范围内的机械设备采购、租赁、使用,其中塔吊、施工电梯的采购、租赁必须通知项目安全管理部,其供方必须经项目安全管理部认可。
6、项目安全管理部对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实行黄牌、红牌警告制。安全管理部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下(按总分100分制计算)的机械设备,视为黄牌警告设备,黄牌警告设备必须限期整改,否则,视为红牌警告设备。被两次黄牌警告或检查得分为零分的设备,视为红牌警告设备,红牌警告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否则,勒令退场。
7、所有项目内使用的同类机械设备有40%被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红牌警告或因出租方原因发生一次以上机械设备大事故的,公司所有项目一年内不得选用该出租方的同类机械设备,一年后经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重新审定合格后,才能选用。
8、在公司所有项目内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有40%被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红牌警告或因出租方原因发生一次以上机械设备重大事故的,公司所有项目一年内不得选用该出租方的所有机械设备,一年后经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重新审定合格后,才能选用。
9、机械设备的搬运,要由有搬运能力的单位实施,大型机械设备的搬运要制订安全搬运措施,确保机械设备的搬运安全。
10、机械设备必须经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1、塔吊、施工电梯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拆,所有安、拆工作要有安、拆方案,并经二级机构/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砼基础要有设计方案,并经二级机构/公司安全监督部、安装单位审核,砼基础浇注砼前要由二级机构/公司安全监督部、安装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安装、调试完后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自检,并要有自检报告,自检合格后报二级机构/公司安全监督部复检,自检、复检合格后,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发证。
12、其他安装、拆除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机械机械设备,要有安装、拆卸方案,大型砼基础要有设计方案,所有方案要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审批,并办理安装、调试、验收手续。
13、其它中小型机械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安装验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要报二级机构/公司安全监督部验收)。
14、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要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5、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其它作业人员要持有相应的操作证,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操作人员时,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16、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除遵守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7、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要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教育、交底。
18、在用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保养、润滑、运行良好,机容机貌整洁。
19、在用机械设备周围场地要平整清洁、排水良好,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范围内要无障碍物。
20、班组共用、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或实行机长负责制,在用主要机械设备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
21、在用机械设备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有关标准要求。
22、在用机械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安全、良好运行状态,坚决杜绝“重使用,轻保养”、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现象,及时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23、机械设备在维修、使用等过程中造成的废弃物,包括废水、废油、废气、噪音、报废的零配件,要按照《环境管理程序》有关规定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24、各项安全检查的同时要进行机械设备检查。
25、对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26、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的人员和机械设备,必须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跟踪复查,严重涉及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机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二级机构处理。
27、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要制订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机械设备事故发生时,能多方联动,快速、妥善处理。
28、一旦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操作工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二级机构/项目部,大事故、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部。一般事故由二级机构/项目部组织处理,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查;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处理。
29、机械设备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事故处理原则处理。
30、发生机械设备大事故、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领导、主要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与责任人分别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领导与责任人分别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发生未遂机械设备大事故、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500~1000的罚款。发生机械设备事故隐瞒不报、以大报小、不按有关规定处理事故的,一经查实按机械设备事故从重处罚。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人员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类别:
1.电工作业类、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类、3.起重机械类、4.作业场所内部机动车辆驾驶类
5.登高架设作业类、6.压力容器操作类、7.制冷作业类、8.爆破作业类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范围在18-55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公司女工保护制度中规定的女工禁忌类工种,女工严禁从事。
第四条特种作业操作的基本要求
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外聘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项目部外聘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向公司劳资部门申报、备案。
第五条有效证件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可独立从事限定的特种作业。
2.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临时证、学习证)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从事限定特种作业操作。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日常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工作业绩的考评,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二级机构负责本二级机构取证和复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条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保存相应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按培训、考核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每二年进行一次),未按期复审者其操作证无效。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按发证单位或复审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复审内容包括:体能审验、工作审验、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审验等。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和管理公司自有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档案,主要内容为:
1.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体检记录
3.违章作业及责任事故记录
4.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记录
5.复审记录
第十三条禁止任何项目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凡违反规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法令有关条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得从事其操作证限定范围外的特种作业。其证件凡有缺张少页、涂改、伪造、转借或超越范围使用的一律视为无效证件。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包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必须依照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具体施工内容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施工前必须作好分级、分段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易滑硬底鞋、高跟鞋或赤足。严禁班前饮酒。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3、高处作业人员在防护未到位的地方操作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按标准支搭安全网,脚手架必须按标准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
4、“四口”“五临边”等部位要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垂直运输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带病运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设置正确的接地保护,临电线路架设要符合标准要求。
7、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且保持其灵敏可靠。
8、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9、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
10、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和指定产品,不得自行采购。
11、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现场的大门、门柱和围墙要完整、美观,材质与工程所处位置相符。围挡不得使用黏土砖、编织布和波纹瓦等材料。
2、现场大门内设置一图四板及施工标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与现场实际相符。
3、现场施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要平整、坚实、畅通。排水措施良好;出场车辆要进行清理。
4、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不得堆放料具及杂物。易损坏的部位和成品以及半成品要有保护措施,确保成品完好。
5、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垃圾站。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集中堆放覆盖并及时清理运出现场。
6、砖、砂、石和其它散料应随用随清,不留料底。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施工现场剩余料具、包装容器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并及时清运。
8、施工现场应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9、施工现场材料码放要符合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码放高度,并认真按照平面布置存放。
10、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要有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
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项目场容卫生、环保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的大门围墙应完整、牢固、美观,与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应相符。尺寸应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工地在大门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内容齐全,工整美观,并经常保持整洁完好。
3、大门内应有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合理,与现场实际基本相符;应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管理制度板。
4、现场要有排水措施,运输道路平整、畅通。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渣土要及时清理,运出。
5、6、办公室、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生活区无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7、冬季取暖煤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
8、食堂、伙房要有一名工地领导主管卫生管理工作,设兼职或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伙房设置前要经当地防疫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9、伙房内外要整洁,炊具灶具要干净,保证不吃腐败食物。操作人员勤洗澡,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不得吸烟,工作服保持整洁。操作室的刀具等及生熟食物要分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10、施工现场内厕所应有专人保持清洁,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及时打药,防止蚊蝇繁殖。
11、施工工程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建筑垃圾,建立防扬尘措施。搅拌机应按规定安装除尘装置,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冲洗应设置沉淀池。运输车不得带泥沙驰出现场,不在现场外的道路上遗撒。12、施工现场对强噪声机械设备应设置降噪声措施,人为活
十、项目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土方工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1.开挖方法
根据设计图纸,本工程地下室基础为钢筋砼灌注桩;并通过查看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本工程的土质较好,局部低洼处为回填土外,其余均为泥岩石、砂岩石,地下水位在基底以下,积水较少,故采用人工挖孔施工方法。
2.土方开挖前的施工准备工作
2.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2为防止生活用水、雨水冲刷和地表积水浸泡基坑,如遇雨期坑底集水用抽水机将积水抽出外排。因本工程现场内有一条市政污水管网穿过,故井底积水通过沉砂池再排向管网。
2.3施工用电、运输道路的畅通。
3.临边防护
3.1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时,按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3.2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4.孔壁支护
为确保孔内挖土操作安全,防止土壁坍塌,每挖1m深土方要支护一次,支护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构造图如下所示:
下节土方开挖必须待上节混凝土拆模后进行,以保证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混凝土拆模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具体时间控制在上节混凝土浇筑24小时后。
5.施工组织管理
5.1成立专门的施工指挥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专职安全员共同负责指挥施工,管理生产和安全技术工作。
5.2按施工方案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项目负责人要向全体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工作。
5.3参加挖孔作业人员,事先必须检查身体,凡患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不能参加作业。
6.挖孔施工安全技术
6.1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移动式活动盖板。
6.2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以及井中的空气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6.3上班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辘轳、支腿、吊绳、挂钩、提桶等设备,发现问题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6.4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必须采用铁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用提升设备递送。
6.5孔口边堆土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以外,且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m。
7.照明与通风
7.1井孔内一律采用12V低压100W防水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2挖孔至6m以下时,需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检查孔内作业面是否有沼气。若发现有要妥善处理后方能作业。
7.3深度超过4m的井孔,上班前,先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下井作业。
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施工应编制专项的脚手架施工方案,要有设计计算书,并要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脚手架搭设前要进行具体技术交底和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
3.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工程外脚手架采用自升降式钢管脚手架和落地式外脚手架。
4.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施工,操作层外侧设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
5.脚手架的作业层应用脚手板进行封闭,且施工层以下每6步架进行封闭,封闭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不得大于5cm。
6.采钢丝绳吊拉的工具式卸料平台,其支撑系统不得与外架联结,应单独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7.外架拆除前由专业工长进行详细地外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8.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清除外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划出工作区标志。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交叉作业隔离措施
1.施工洞口的防护
1.1电梯井口的防护
据设计图纸,本工程有6部电梯,电梯洞口尺寸为1100×2100mm。电梯井口采用1.2m高固定铁栅门,栅格间距不得大于11cm。主体支模时,应在门洞侧两边预留Φ10的插筋,具体位置为离结构楼面25cm、60cm、110cm三处,插筋锚入混凝土墙内30cm,露出墙面10cm。安装时把铁栅门与插筋焊接起来,要求焊接牢固。
1.2预留洞口的防护
据设计图纸,本工程预留洞口尺寸均在2.6m以内,因此采取结构钢筋在预留洞口处不截断,并在结构钢筋上铺盖板,待各种管道安装时再吊模浇砼进行封堵。
1.3通道口的防护
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进入楼层的安全通道设置如下:(5安全通道采用钢管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上铺设竹笆板,要求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1.4楼梯口的防护
各楼梯口搭设防护栏杆,具体要求见2.3项。
2.临边的防护
2.1楼层与屋面周边
各阳台及高度低于80cm的窗洞,需加设防护栏杆。
2.2楼梯梯段边
各楼梯梯段边均应搭设防护栏杆。
2.3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以上防护栏杆均用钢管搭设,可用楼面混凝土浇筑时预埋的φ20螺纹钢筋与钢管焊接。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1m,下杆离地高度为0.5m,并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的固定高度20cm高2cm厚的木板做挡脚板。挡脚板与栏杆柱用铁丝绑扎牢固。
2.4基坑周边防护
基坑周边防护参见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交叉作业防护
3.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种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方向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如因特殊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可在交叉作业层间加设防护棚。
3.2脚手架搭设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3为了消防安全,严禁电气焊工与木工、油漆工、防水等存在易燃材料的工种交叉施工。
3.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具体位置参见通道口防护所示),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1.防火措施
1.1根据本工地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干粉灭火器30个,布设于配电室、食堂、办公住宿区、木材加工房、各作业楼层。并加强对用火制度的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凡明火作业,须经项目质安部批准,且派专人监督方可实施。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库存放,如乙炔瓶和氧气瓶存放处远离火源、电源,距明火不得小于10m,并配有灭火器。
1.2电焊作业要注意焊接电源及线路的短路、超负荷运行、电缆的接触不良,松脱、电火花飞溅等易引发火灾的现象产生。
1.3气焊使用的乙炔瓶必须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夏季作业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m。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
1.4灭火措施及物质的选择
乙炔瓶着火时,首先要关闭出气管阀门停止供气,使电石与水脱离接触,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焊机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扑救,在未断电源前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救火,只能用干粉灭火器。氧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使火自行熄灭。
2.防毒措施
对本工地而言,主要是在人工挖孔桩内可能存在毒气。
因此在井下作业,下井前要向井下通风,保持井下空气流通,并用毒气检测仪检查孔内的气体,待确认孔内不存在有毒气体后,才能下井。若有必须先采取措施后才能下井作业,下井时作业人员要系好能提升的安全腰绳,井上井下要有联络信号,井上有人监护,一旦发现意外,应立即将井下作业人员提升到地面进行急救,作业完毕井口不能覆盖,以保持孔内空气流通。
3.防爆措施
在工地现场主要防止发生乙炔瓶、氧气瓶回火爆炸事故,因而乙炔瓶必须装设安全阀和爆破片。
4.防雷措施
施工现场内的塔吊及外脚手架应安装避雷针。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悬空作业防护
1.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1.2支设边模以及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必须待外架超过操作面才能进行。以便有稳固的立足点。
1.3支设地下室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1.4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或攀登骨架上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2.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以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同时每三个月进行体格检查。
2.2高空作业区域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行闯入。在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长3—6m宽度大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脚手板作为安全通道。临近施工区域,对人和物构成威胁的地方,亦支搭防护棚。
2.3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雷措施。
2.4高空作业所需的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随用随运,禁止超负荷。料具应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严禁乱堆乱放和从高处抛掷材料、工具、物件。楼层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倾倒时应有防护设施并设专门区域。
安全网的架设方案
1.电梯井内首层必须挂设安全平网,再每三层挂设一道安全平网。安全平网要求外高内低,外边高于里侧20cm。
2.外脚手架施工时,在外立杆内侧随脚手架升高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3.卸料平台三侧均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网。
季节性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根据本工程和进度安排,本工程雨季进行基础施工、夏季正进行主体结构施工。考虑到重庆地区的实际情况,夏季气温高,且持续时间长。因主要作好夏季施工的安全措施,而夏季施工主要做好防止中暑工作。
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考虑到重庆地区的实际情况,夏季气温高,且持续时间长。因主要作好夏季施工的安全措施,而夏季施工主要做好防止中暑工作。
(1)利用宣传板报的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采取应急措施。
(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脚手架搭设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3)要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绿豆汤等。
(4)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5)工地上要配有十滴水、仁丹、霍香正气片等消暑药。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防触电。施工现场的用电必须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执行,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器匹配参数要符合要求;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零保护。
(2)防雷击。塔吊、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
(3)防坍塌。搞好脚手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井坑壁土方必须做好混凝土护壁,并搞好现场排水工作。
3.大雾天气安全措施
凡有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塔吊、高处作业等应停止作业。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本工程施工机具的布设和工地用电的实际情况,用电量为1800KW需单独编制监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技术部和安监站审批后实施。
2.安全用电措施
a施工用电必须按临时用电图进行布设。
b因本工地的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故在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接零。
c施工现场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应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相配合。
d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现象。
e施工现场的在建工程应保持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f配电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牢固,不得沿地设置,带电导电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带电导线严禁压、挂、搭其它物件,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并配锁,且有专人维护管理。
g正确选择照明电器,正确使用安全电压。
h严格执行操作证制度,操作证通过审核批准,操作时应设有监护人,但有紧急事故发生时,不致事故发展扩大,倒闸操作可不必执行操作证制度。
i对各类使用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j建立用电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电气维修、工程拆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强化安全用电领导制度。
3.电气防火措施
a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用电,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保护。
b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c在电气装置设备相对集中的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d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e建立防火制度,加强防火教育,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排除导线破损,老化等火灾隐患。
4.防雷接地装置的设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保护线连接;对防雷有要求的塔吊,必须有重复接地装置,PE保护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与电气设备外壳连接的PE线应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芯线,PE保护线的统一标色为黄/绿双色线。
5.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布置
a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正确选材、布置,正确接线、配线。
b作好各配电箱的防漏电、触电措施。
6.临时用电的计划调配
a为满足工地各种设备对电力的需求,在施工过程中应搞好协调工作,合理分配电源,特别是对焊接机械,如电焊机、电渣压力焊机、闪光对焊机更应注意安排使用时间。将其使用时间与大型机械如塔吊、砼泵使用时间错开安排,防止同时使用造成超负荷断电,在施工过程中应优保证塔吊、砼泵的使用。
b在制订每层、段施工作业计划时,应注意对供电能力与设备使用负荷进行考虑,合理安排各工序、工种工作时间,防止因超负荷影响施工进度。
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机具安装好后都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2.塔吊安装完毕,需向重庆市劳动局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其“四限位,两保险”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砼泵支腿下方应垫方木,泵车应水平,将支腿油缸调平后锁好,防止泵车偏移造成翻车,当砼输送管内有压力时,其接头部严禁拆卸,否则应先反泵回吸再拆卸。
4.钢筋、木工设备应按规定装设防护装置。
5.电焊机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不得接地,因为本现场用电采用TN-S系统。另需装设防触电保护装置使空载电压降到安全电压以下。
文明施工、环保、治保措施
1、文明施工措施:
为了保护当地自然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部将采取如下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创建重庆市施工现场综合考评样板工地。
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筑业司、监理司《关于进一步推行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按照我公司《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考评,公司每月进行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发现问题,责令项目限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项目每半月进行一次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上报公司,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项目设置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综合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
3)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劳务队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明确目标与责任。
4)施工现场的各项临建设施严格按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布置。在现场出入口设门卫和临时性建筑牌楼。施工工地的大门、围墙、办公场所以及各种标识等均按中建《企业CI手册》的要求设置。
5)施工现场设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本工程效果图。
6)现场的生产、生活污水应进行有组织排放,经过沉淀过滤处理后通过临时暗沟或临时排水管道将污水排至城市下水道。
7)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线路统一按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敷设,水、电线路均暗敷,杜绝乱拉电线和随意接水管,配电箱使用标准铁箱子,禁止使用木箱子。
8)施工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将材料堆放至指定的堆放场地,并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9)驶出现场的各类车辆,必须在车辆现场出口冲洗处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入城市道路。
10)场内地面用素砼,施工道路坚实、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畅通。
11)施工现场建成水冲式厕所,设专人负责,每天清理、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12)现场办公室做到整洁、清爽,墙上持有岗位责任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总进度计划,晴雨表。各类图纸、资料文件应分类编号存放,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各种记录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清楚。
13)现场施工人员配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14)建筑、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即日运走。各楼层的垃圾用蛇皮袋装好,运至垃圾定堆放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坑回填。
15)办公、生活住房以及值班室均为砼地面,室内卫生整洁、通风、保暖。生活住房内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
16)现场文明施工内容:
序号 内容 1 施工现场七牌二图 2 施工现场大门、门柱、围墙CI策划 3 施工现场水、电线路敷设 4 施工道路、坚实状况、整洁 5 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 6 进场材料分门别类、堆码整齐、标识清楚 7 进出场车辆干净度 8 施工现场厕所卫生状况 9 施工现场噪音,机械是否陈旧 10 办公室布置文明施工标牌、整洁度 11 施工现场遵纪守法情况 12 现场人员的衣帽整洁 2、消防、治保措施:
2.1消防栓:本施工场地内利用给水管作消防用水。
2.2灭火器:备泡沫、干粉灭火器各50个,布置(悬挂)于醒目处,间距宜控制20-30m。
2.3现场设立专职消防员,责任落实到人。
2.4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和建设单位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项目部应将施工现场人员的教育纳入日常生活生产之中,杜绝聚众闹事,嫖娼、打牌赌博、偷扒、造遥等现象,做到人人自觉遵纪守法,个个认真努力工作。
2.5现场安排保安24小时巡逻负责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2.6凡生产用水、生活污水排出场外前均先经过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网区污水管网。
11
2
劳务队安全责任制
各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正确
班组安全责任制
现场作业安全
现场安全防护
三分部现场监控
二分部现场监控
一分部现场监控
安装部现场监控
三级教育、新工人入场培训
项目经理
项目生产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装经理
项目支部书记
项目商务经理
安全管理部
工程技术部
物资设备部
总承包办公室以
综合办公室
各专业安全员现场监控
项目经理
公司安全监督部
监督检查入场教育
交换工种教育
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巡视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
交通安全、现场保卫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塔吊、钢筋机械、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搅拌机等。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明火作业、氧气乙炔瓶等
施工用电检查: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配电箱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
通道口
外脚手架安全检查:立杆基础、整体拉结、防护栏杆、脚手板、剪刀撑等
悬挂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指导和监督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监督施工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执行情况
项目安全管理部
公司总经理
指导、监督、检查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制定和实施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如挖孔桩的通风、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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