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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基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两个标准合并解读
2022-06-26 | 阅:  转:  |  分享 
  
四、标准主要内容标准适用范围关键定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流程事故后果法定量风险评价法个人风险基准1、标准适用范围《外部安全距
离确定方法标准》适用于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储存仓库
,汽车加油加气站,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港区内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标准适用于危险化
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选址和周边土地使用规划时的风险判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指为了预防和减缓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和储存设施潜在事故(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对厂外防护目标的影响,在装置和设施与防护目标之间设置的距离或风险控制线。2、关键定义个
人风险individualrisk假设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场所且无保护,由于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导致的死亡频率,单位为次/年
。2、关键定义社会风险societalrisk群体(包括周边企业员工和公众)在危险区域承受某种程度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
表示为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计频率(F),以累计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关系的曲线图(F-N曲线)来表示。2、关键定义3、外部安全
防护距离确定流程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装置和设施
涉及爆炸物的装置和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定量风险评价法后果计算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可接受风险标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危险阈值3、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流程4.3当企业存在尚属装置和设施时,应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作为一个
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4、事故后果法事故后果法是以爆炸事故后果模型为基础,根据装置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爆炸事故
情景,计算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计算步骤如下:①确定最严重事故情景;②计算事故后果;③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4
、事故后果法防护目标空气冲击波超压阈值(pa)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2000一般防护
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5000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9000注:2000Pa阈值为对建筑物基本无破坏的上限;5000
Pa阈值为对建筑物造成次轻度破坏(2000~9000Pa)的中等偏下,有可能造成玻璃全部破碎,瓦屋面少量移动,内墙面抹灰少量掉
落;9000Pa阈值为造成建筑物次轻度破坏(2000~9000Pa)的上限,有可能造成房屋建筑物部分破坏不能居住,对钢筋混凝土
柱无损坏;以上阈值基本不会对室外人员造成直接死亡。5、定量风险评价法收集资料数据确定评估单元危险识别和泄漏场景辨识分析事
故概率分析事故后果定量风险计算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风险基准定量风险评价法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
行定量分析和计算,以可接受风险标准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计算步骤如下:a)收集资料数据;b)确定评估单元;c)危
险识别和泄漏场景辨识;d)分析事故概率;e)分析事故后果;f)定量风险计算;g)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一是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重点突出的是保护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考虑不同防护目标在事故状态下
,其人员的疏散难易以及脆弱性分别设置相应的风险可接受水平。主要原则6、个人风险基准二是遵循了与国际接轨、符合中国国情的原则,
本次基准提出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基准接近国外发达国家中等偏上水平。三是结合了当前国内土地规划利用方面的现行要求,在防护目标分类方面更
多的参考了我国建设用地的分类。主要原则6、个人风险基准防护目标按设施或场所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分为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
标、一般防护目标。防护目标分类6、个人风险基准防护目标分类防护目标范围高敏感防护目标文化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场所、
社会福利设施、其它在事故场景下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低群体聚集的场所。重要防护目标公共图书展览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城市轨
道交通设施、军事、安保设施、外事场所,其它具有保护价值的或事故场景下人员不便撤离的场所。一般防护目标其他防护目标,按照规模分为
一类、二类和三类防护目标。注: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防护目标分类6、个人风险基准防护目
标类型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三类防护目标住宅及相应服务设施住宅包括:农村居民点、低层住区、中层和高层住宅建筑等。相应
服务设施包括: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不包括中小学。居住户数30户以上,或居住人
数100人以下。居住户数10户以上30户以下,或居住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居住户数10户以下,或居住人数30人以下。行
政办公设施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科研、事业单位等办公楼及其相关设施。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办公人数100人以上的行政办公
建筑。办公人数100人以下的行政办公建筑。?体育场馆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总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总
建筑面积5000m2以下的。?我国最低年龄段的平均人口死亡率为10至19岁的3.64E-04。个人风险基准值个人风险基准=
最低年龄段平均死亡率×风险控制系数我国最低年龄段平均死亡率6、个人风险基准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确定方法》(GB/T37243-2019)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内容提要一、出台背景二、起草过程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
进四、标准主要内容五、重点释义一、出台背景1.1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危化品企业的布
局规划“安全红线”不明确,造成部分危化品企业与城区、居民区以及周边其他企业的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危化品企业对社会公共安全带来的风险问
题日益突出。一、出台背景1.2制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必要性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国际上通常通过确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方式来控制
危险源与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保防护目标增加的风险在可接受风险标准范围之内。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荷兰、新加坡、
加拿大、美国的部分州香港地区等。一、出台背景1.2制定可接受风险标准的必要性国内在本标准出台之前也从不同角度对风险基
准进行了广泛应用,典型的包括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安委办〔2012〕37号“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
导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一、出台背景1.3目的为落实国务院591号令有关要求,妥善
解决新建危化品企业选址、高风险企业搬迁以及现有企业出现的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明确的问题,出台了本标准。内容提要
一、出台背景二、起草过程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四、标准主要内容五、重点释义本项标准是在比较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综合考
虑我国危化装置危险特性与监管现状,在近年开展的专题研究和大量试点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的,大致时间节点可分为课题研究、13号公告实施
,国标起草三个阶段。二、起草过程课题研究13号公告国标起草2010年8月,总局三司组织中国安科院等3家单位开展了《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专题研究。2014年5月7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风险基准和社会风险基准(试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的形式予以公布。2014年12月23日、2016年7月4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分别下达了两项标准的制定计划。标准在研究、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国内多名院士、香港环境保护署有关负责人、新加坡相关政策起草人的意见。
2017年7月27日,通过总局网站、化学品协会网站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10月28日标准(送审稿)通过化学品安全分标委组织标准审查会,并修改后形成标准(报批稿)。2018年11月19日《风险
基准》正式发布,2019年3月1日实施。2019年2月25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正式发布,2019年6月1日实施。二、
起草过程内容提要一、出台背景二、起草过程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四、标准主要内容五、重点释义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
(一)删掉了原公告中的危险指数法原危险指数法适用于不涉及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针对这类事故场景的安
全距离在现行的标准规范从防火间距的角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通过验算和近年来事故检验,可以满足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的目的。因此从实际出
发,避免与现行标准规范出现不必要的交叉和冲突,删掉原13号公告中第三种方法-危险指数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消防防火间距
、安全距离的要求。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二)防护目标分类更加具体进一步考虑到不同类型防护目标处人员的脆弱性和易疏散程度,
并重点结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使防护目标分类更加具体,符合我国土地利用实际。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三)社会风险基准更加明确对横坐标超出1000人的部分的风险可接受程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原13号公告社会风险基准新国标社会风险基准内容提要一、出台背景二、起草过程三、基于13号公告的改进四、标准主要内容五、重点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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