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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材代理合同书
2022-06-30 | 阅:  转:  |  分享 
  
石材代理合同书委托方:代理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双方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合同书的
全部之条款,希望双方共同守约执行。一、合约事项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人造石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同意:自
年月日至自年月日,授权乙方为人造石产品在太原市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方,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二、乙
方基本权利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全国代理商同一时间的统一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石材市场出厂价格)。2.乙方享受甲方新产品发布和价格
修改的第一时间通知。3、人造石产品,但若有太原市地区除乙方外的其他客户主动找甲方采购人造石产品,甲方采取提价销售,所有超过乙方代理
价格所得均归乙方所有,提价产品包括市场所有常规产品。4.乙方享受甲方样品和产品目录册支持?5.乙方享受销售甲方人造石产品的自行
定价。6.乙方可以在代理区域内自主进行与销售相关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发布。7.乙方享受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营销和销售方面的培训
,并可以得到人造石产品知识的支持。三、五、六、订货及供货1.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价预先首付款30%,以款到账为准;收到
款后,甲方可为乙方组织生产,提货时全额付款结清账款,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在原材料紧张时,应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2运
输按乙方指定的方式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九、付款方式现金付款、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十、售后服务1.乙方销售的产
品同等享受甲方保证的售后服务。3.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乙方应在开箱时留下损坏情况记录。留下照片及文字记录,应有运输部门处理和
赔偿有关损失。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十二、本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期满后乙方有续签优先权。十四、其他约定。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若发
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公司电话:公司电话:公司地址:公司地址:账号: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合同签约地点:合同
签约地点:日期:日期:篇二:石材销售代理协议石材销售代理协议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花岗岩销售
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代理产品:______花岗岩,产地为____________二、授权经销区域:甲方授权乙方
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___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三、订货数量及价款:1.乙方订货及销售的数量每年不少于
___千立方米,每立方米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此价格为矿山下包装上车卖价,即在矿山下装车后的运费由乙方承担。2.
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分批次到甲方矿山所在地提走上述条款约定的花岗岩。如甲方开采出来的花岗岩库存超过____百立方米,经甲方告知
乙方,乙方应在天内到甲方库存花岗岩所在地提走()立方米花岗岩。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花岗岩库存处提走上述花岗岩,则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并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其所付定金。四、分销渠道及销售价格:1,乙方有权独立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自己的分销渠道,
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分销商的销售区域和市场销售价格,但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上述市场情况。2,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格的__
_%,甲方亦有权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合同约定的花岗岩,但甲方应告知乙方,且甲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的____%。五、商情
沟通:为使甲方合理安排花岗岩的开采和发货周期,乙方应于提货前的天告知甲方其需花岗岩的数量。六、花岗岩的质量及收料因天然花岗岩荒
料有存在天然色差,乙方对此应于谅解。同时,乙方应不分大小料、价格一致,乱尺收料。七、定金的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支付甲方
____万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本合同终止后,如定金未被抵作货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三天内把定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可将部分的定金
抵作货款,但应提前两月通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同意。八、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次提货的当天付清所提花岗岩的全部款项。九、保密条款:甲乙
双方签署的代理协议书、订货单、交货单、付款凭证、发票等等,以及甲乙双方与用户签署的各种商业文件和往来信函,均属于双方共同持有的商业
秘密,双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和目的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这些秘密。十、综合1,本协议书正本壹式两份(无副本),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授
权代表正式签字或加盖双方公司的印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
力。3,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的___年时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欲与甲方延续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协议期
满前___个月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甲方:________(印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_(印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
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篇三:石材购销合同范本石材购销合同购货(甲)方:供货(乙)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达成协议如下: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
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详见尺寸单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小写):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
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
(g/cm3)≥2.56;吸水率(%)≤0.60。3、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
每次供应石材的2%。4、石材厚18mm以上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1、交货地点为2、石材应于2012年月日
前运至,石材在签订合同后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元/
天的工期罚款。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
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
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3、对于达
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4、
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定月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
气除外)。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
理。6、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六、结算方式及期限:1、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2
、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
石材进场计划。3、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
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
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
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七、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
;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
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2、需方未按
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
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
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八、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
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廊坊市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甲方单位名称(章)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时间:时间:京城著名建筑工程索赔律师团、京城著名追债律师团总负责人:张仁藏律师(合伙人律师)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598-360欢迎来电来函咨询,本律师团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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