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诚门窗合作商合作协议
合作商合作双方:
甲方:北京凯诚信达门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双方合作内容: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双赢互利,进一步强化品牌效应及扩大市场份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达成战略合作供应关系(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方式(以下甲方全部为凯诚信达门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公司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允许乙方做为品牌合作商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签订起记忆双方确定合作关系
2、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出示价格销售“凯诚”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申请,并得到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品牌系列产品。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商研讨会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及品牌系列产品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调整。
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不可蓄意诋毁其他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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